2008年6月的一個下午,我收拾好行李,離開了四年的校園,迫不及待的坐上了回家的火車。爸媽說自從上了高中,全家人就再也沒有一起旅行過了,趁著工作前的空閑,一起去桂林看看。一路上我回憶著大學生活,可能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談一場戀愛吧,這其實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我是同性戀,而且那時的我,根本不敢跟身邊的人提起。
到家后的第二天,爸媽就催著去旅行。我們沒有跟團,爸說小叔在那邊當過兵,特別熟悉。我這才知道,原來小叔也要跟我們一起去。從南京到桂林,我們沒有坐飛機也沒有搭火車,卻選了長途大巴,而且目的地也不是桂林,那是個我從來沒有聽過的地方,小叔說那里有特別值得一看的風景,看完了再去桂林。
連續的舟車勞苦,讓我一上車就睡了過去,入夜的時候,聽見我爸跟司機說要下車。透過車窗,我只看到一條剛容下兩輛車的土路,還有零星的幾盞路燈。小叔引著我們,穿過一片田地,到了一家旅館,等我剛在自己房間收拾妥當,我爸媽還有小叔就都來了。
我注意到他們臉上凝重的表情,以為他們是坐車累著了。我爸直接把幾個信封扔在了床上,我一眼就認出來,那是高一時我交的一個筆友,他和我一樣,也是同性戀,那個時候,我們一直互相傾述,互相支撐,就像是兩個被世界拋棄的異類。緊接著,我媽就哭了起來,她告訴我,同性戀是精神病,這次來的目的不是旅游,而是他們打聽到這里有一所醫院可以治療同性戀,只要半年,我就能變成“正常人”。
眼前的一切,確實把我嚇住了,我看見我爸聽到同性戀三個字時,一臉的怒火,聽見我媽聲淚俱下的控訴,還有已經守在門口的小叔,我終于明白他不是來當導游的,而是來看著我的。那個年紀的我,也恨自己是同性戀,喜歡上不能喜歡的人,躲躲藏藏的交著千里之外的筆友,如果能治好……可是,剛想到這里,我就記起在圖書館里面看過的紀錄片,那些所謂的同性戀治療就是電擊、絕食、違禁藥物、甚至毆打致殘,我不能去那里,在那里關半年,我整個人就毀了。
我看著眼前三個我最親的人,顯然我是沒法說服他們的。就在我想對策的時候,一個穿白大褂的中年男人被我小叔讓了進來,我的心已經涼了一半,我是不可能跟四個人對抗的,何況既然有醫生來,那說不定還帶了其他人。我爸媽握著醫生的手,就像是看見了大救星,那個男人走近我,讓我張張嘴,又拿手電筒照了照我的眼睛,然后就說我的確是同性戀。我媽哭的更厲害了,求醫生現在就把我帶走。
聽到這話,我一下就跪在了地上,也哭了起來。我跟他們哭訴著這幾年我是如何的煎熬,如何的難受,我有多感謝他們能找到這么好的醫生,可是,今天我太累了,從學校到家又到這,能不能休息一晚明天一起去。我爸媽都沒說話,只是看著醫生,現在他們眼里的我似乎已經是個絕癥患者了,他們只聽醫生的。
那個男人看我哭的稀里嘩啦,說他今天也只是來看看,明天早上去辦手續。我懸在嗓子眼的心終于落地了,我必須逃跑,就在今晚。我恭恭敬敬的送走了醫生,又感謝了一遍我的爸爸媽媽,我要降低他們的警惕,讓他們相信我是非常愿意接受治療的。果然,我的方法奏效了。他們都走了以后,并沒有留小叔看著我。我在房間安靜的待了一會,心里頭很亂,可是求生的欲望這個時候又讓我充滿了斗志。等到四周沒有了動靜,我只背上一個雙肩包,裝了錢包和手機,我試著開門,輕輕的往外推,透過門縫,我發現門把手上被套了鐵鏈,我趕緊又輕輕的關上門。
這里是三樓,從窗戶走應該是可行的,雖然危險,但也比去那里被治成精神病好,我走到衛生間,打開那里的窗戶,有管道剛好從那里經過,我往下看了看,這應該是根鍋爐管,看起來很結實,只能試試了。外面已經十分安靜,除了田地里的蛙鳴就只能聽見一樓值班的人看電視的聲音。
我開始了自己的逃跑計劃。我一只腳先邁出去,找到水管上可以踩穩的交接處,又往下用了一些力,雖然水管有輕微的晃動,但還算穩當。我就這樣往下走了兩個身位,看到下面的泥巴地,就一個縱身跳了下去。我自由了,可是,我該去哪。我根本不記得來時的路,我從旅館背后繞到一條街上,說是街,其實跟野外也沒什么區別,我只看到一間店鋪門口有人支了張桌子在打撲克,我趕緊走過去問他們車站怎么走。
等我到達那個小站時,已經凌晨三點了,我強忍著困倦,買了五點的汽車票,只想快點回到南京,可是回去后又該怎么辦,我實在是不知道。我又睡了一路,夢里我夢見爸媽在火車站跟我揮手告別,送我去深圳上班。夢見他們囑咐我一個人要注意身體,別心疼錢。
到了南京,我又累又餓,實在不知道要去哪,也不知道哪里管同性戀的事,就只好去了我們區的公安分局。警察耐心的聽完我的講述,給我泡了碗面,然后答應派兩個人去我家進行調解。我在朋友家住了一夜,第二天讓他去我家看我爸媽回家沒有,然后,我就帶著警察去見他們了。
我爸當時就要上來踢我,被警察攔了下來,他們告訴我爸媽,同性戀不是病,也不違法,沒有必要強迫治療。而且也告訴他們,很多心理診所和精神病院都是打著治療同性戀幌子的非法機構,當著警察的面,我爸媽什么都說好。我當時以為這場風波就這么過去了,可是,警察剛一走,他就一板凳砸過來,我沒來及躲,右手臂頓時腫了起來。他們讓我滾出這個家,說我自己是同性戀還不夠丟人,還把警察招來,現在連鄰居也都知道了,他們要和我斷絕關系,維持家里的好名聲。
那是我第一次不認識自己的父母,以前他們雖然也批評我,也訓我,可是那里面包含的感情還是愛,而現在呢?他們把我當成了妖魔鬼怪,當成了仇人,就像我吃了他們原來的兒子一樣。我就跪在家里,任由他們打罵,我心里面仍然愛他們,希望他們能接受我。可是,最后,我媽把我房間的東西從窗戶扔了出去,我爸一腳接著一腳的把我踹出了門。
從那以后,我就獨自去深圳上班了,一晃九年過去了。我知道他們又有了一個兒子,我每年都會偷著回去看看他們,可是爸媽從不回我的信息,也不接我的電話。在他們心里,已經沒有了我。
我分享這個故事給酒館,是想告訴更多的人,同性戀不是精神病,我們國家早已把它從精神病中劃去,但是仍然有很多不法分子打著心理診所,精神治療的名義,誘導蒙騙不明真相的家長,造成一幕幕家庭慘劇。希望大家能以我為戒,最后,也愿這個世界多一點愛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