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的外形與內心(二)
二、對強迫癥的心理解剖
1、性格解剖
常有人這樣說:世界上最深的是什么?是大海。比大海更深的是什么?是人心。世界上最復雜的是什么?電腦線路。比電腦線路更復雜的是什么?是人腦神經。
這實際上說的是:看不見而又深不可測的是人的內心世界;看得見而又錯綜復雜的是人的腦神經。大腦與內心(心理活動)是人體不可分割的兩大實體,只不過大腦是心理活動的生物基礎,對這以系統的生理解剖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真正深不可測和錯綜復雜就是指人的內心,換句話說,最復雜微妙的莫過于體現人類心理生活的人格因素。
心理分析師對人格結構的了解,就好比臨床醫(yī)師對人體組織結構的了解一樣重要。完整的人體包括神經、心血管、消化、內分泌、骨骼肌肉等系統組成。哪一系統有病理改變,就會出現相應部位的疾病。人格結構對應人體結構,一樣也是由不同部分或不同因素組成,哪一部分有障礙,會出現相應的心理疾病。常見的心理疾病就是各種類型的神經癥,而神經癥又主要是指性格神經癥,即有人格基礎的神經癥。因此解讀神經癥,就必須解讀人格結構。
對人格的研究最早而具有代表性的是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理論,他認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組成。特質理論家奧爾波特、艾森克認為:人格由五個基本因素(神經質、外傾性、經驗開放性、認真性、宜人性)構成。目前,心理學領域對人格的研究,是把特質、認知圖式和動機作為基本的單元。
那么,根據特質理論來對強迫癥的人格進行解剖,我們首先發(fā)現:在人格五種基本因素中,強迫性神經癥的這五個因素都偏離常態(tài)。其中,有三個基本因素嚴重變形。一是“神經質”(特別高分)的特征:長期處于煩惱、緊張、不安全、不準確、憂郁、情緒化的狀態(tài)。二是“認真性”(特別高分)的特征:非常有條理、準時、自律、過分細心、沉著;三是“經驗開放性”(特別低分)的特征:過分謹慎、規(guī)范化、習俗化、講實際、興趣少、無藝術性;綜合三個嚴重變形的因素看,強迫型人格異常的基本特點是內向、刻板化、表達溫情和柔情的能力有限;完美主義、過度投入事業(yè)或工作,過度排除享樂、猶豫不決,過度關注細節(jié)和步驟等。不過,強迫型人格障礙的本質不在于人格特征的本身,而在于它的尖銳性或在精神結構中的主導性,以及它對人行為的影響。比如,一個人曾經因自尊心的嚴重傷害而有了不能容忍缺點存在的苛求,決定了他做任何事情都要“力求完美”的行為方式。
其次,我們發(fā)現,強迫型人格形成的扭曲路線:除了生物遺傳路線(有研究表明,強迫型人格障礙中有40%的個體差異由遺傳而來),強迫型人格還主要源于早期環(huán)境的殘跡性路線。這些環(huán)境要素包括:
①、胎內環(huán)境的“殘疾”。母親在懷孕期間,如果因種種原因而導致情緒處于極度憂傷、焦慮、敏感、恐懼等狀態(tài),會影響胎兒生命初期的情感形成和神經網絡的敏感度。我的一位來訪者,男性,50歲,長期嚴重的強迫性思維(控制不住地想象自己會患上癌癥)。他的母親性格孤僻、懦弱、敏感。他在胎內的第5個月到9個月期間,母親因為丈夫涉嫌刑事案件受審,而整天處于惶恐不安之中,封閉在家、不思茶飯、常做噩夢;母親生產后兩個月,丈夫被逮捕并判刑9年。母親曾這樣告訴過他:“嬰兒時,你吃奶的樣子好奇怪呵,總是吃著吃著,把頭一甩,望著我,像要說什么,然后又吃。如此反復好久;要么,干脆不吃,像是在反抗什么。”我們可以看出,孕婦的焦慮、恐懼性情緒,是一個人產生不安全的原始性情緒,是生命中胎內環(huán)境的殘跡性因素,它可以促使人在今后的歷程中,對生命安全需求具有高度敏感的反應。人們都恐懼患上癌癥,因為癌癥被視為絕癥,它意味著生命的終結,心理學意義上“恐癌”可象征“精神死亡”。該例中的男子,強迫性思考自己是否會患癌癥,正是他重復性地對生命和精神安全不能確定的焦慮情緒反應。因為他從生命初期就建立的不安全感,使他一直在用“是否會患上癌癥”來表達他對生命安全的懷疑,同時也表達著他對生命安全的強烈渴望。
②、早期親子關系的缺損和發(fā)展資源的缺乏。每一個生命階段都有其發(fā)展危機。如果關鍵系統(指父母客體關系和人際互動的外環(huán)境)完整,發(fā)展資源(指人格成長所需的情感養(yǎng)育)又不缺乏,那么,兒童走向成熟的發(fā)展工作則可預期順利完成,在以后的年紀里,出現“發(fā)展危機”的可能性減少。如果基本困難(如單親、寄養(yǎng)、壞的父母客體、或忽視情感發(fā)育等)出現,并持續(xù)存在,其發(fā)展危機就會出現在相應的生命階段。比如,兒童初期(2到6歲),其面臨的人格發(fā)展是:自我控制、語言發(fā)展、自主性能力等。人格發(fā)展所需的發(fā)展資源是:父母應提供給孩子保護性環(huán)境(安全性、及時性、一致性的需要)、感官刺激(父母對孩子的肌膚接觸)、人際互動(兒童接觸和游戲)、感情交流(父母對孩子肯定性、贊賞性、支持性、思維開發(fā)性的交流,以及孩子在父母那里感受到、學到的愛與尊重)、異性父母的親密依戀關系等。如果這些是健全的,孩子的人格會健康發(fā)育。反之,孩子會出現敏感多疑、固執(zhí)、羞恥感等“發(fā)展危機”。
基于該階段的發(fā)展危機常見于當事人行為方面的障礙,如多動傾向及強迫性儀式動作。案例:19歲的高三男生小靜,強迫性思維和強迫性儀式動作6年(做事前,習慣性緊握雙拳反復晃動數分鐘),伴有頭痛、面肌緊張、下肢血液反流等體感癥狀。他的母親善良、懦弱、嘮叨;父親嚴厲、專制而冷酷。他13歲時,有一天獨自在家偷看黃色影碟,被突然回家的父母發(fā)現,氣急敗壞的父親暴打了他一頓,母親罵他“你真不知羞恥!”。小靜在他厚厚的一本日記中有這樣的描寫:“我小學和初中的成績都非常好,那是父母的嚴格教育。可我從小就非常膽怯,是否也是父母的嚴格或嚴厲?別的孩子罵我,我只會哭;打我,我就跑。我是那么羨慕父親的強大、權威。但我也痛恨他的強大和權威。小時候我怕父親,是因為我弱小。長大了,我好慶幸我的個頭比父親強壯,可我還是怕父親,甚至靠近他,心理就直哆嗦!我極不服氣,我發(fā)誓,一定要超過他、強過他!”小靜強迫性思維是:“我為啥見著漂亮的女孩就興奮,而且有不尊重女孩的內疚,我究竟怎么哪?”
分析小靜的人格,他原生家庭缺損性的親子關系,使他的個性成長處于病態(tài)環(huán)境;在他發(fā)育的早期,雖然關鍵系統完整,雖然父母客體關系存在,但父母無意識扮演的是壞的客體。他們提供給孩子的,不僅不利于人格成長的正面撫愛和情感教育,反而是以冷酷、否定、貶低、控制等有損孩子心理發(fā)育的情感虐待方式,使小靜在個性發(fā)展的關鍵時期,缺乏基本的“營養(yǎng)”。雖然他身體在繼續(xù)成長,但心智出現了發(fā)展危機——自我懷疑、自卑和羞恥感。小靜應付自我危機的辦法,是不得不建立一個內心強大的理想自我——父親權威,來支撐和陪伴那個內心弱小的自我。但他建立的那個理想自我意象,同時又是他憎恨的客體意象。因此,他又不可能成為這樣的理想人物。這種自相矛盾的人格結構,使他在生活中既顯得那么充滿敵意、緊張和不安全感的神經質傾向,又顯得那么高度謹慎、追求完美以確保他有一定的安全感。
(未完待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