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她。
發現她就住在附近,身后總是若即若離地跟著個小女孩,是個很不起眼的小胖妞。因為長相普通,很久之后才曉得那是她的女兒。
我是先注意到這個孩子,爾后才注意到她。
因為她對孩子的養育方式,是完全的放養模式。在如今這個以圈養為主流的社會里,放養是很駭人的。
我曾在樓上曬被子時,無意間看到她走過路口,身后兩米,是她的女兒。
然而,那是個十字路口。
我看到有一輛電瓶車以奔喪的速度疾馳而過,幾乎要擦著小姑娘的鼻尖了。
一身冷汗,被子差點從手中滑落。
她回頭,顯然已經看到了這一幕,她側頭望向車手離去的方向,應該是憤怒的吧。爾后,她竟擰著小丫頭的耳朵,訓斥起來。
于是,我曉得了那是她的女兒。
后來,在樓下經常會碰到這個小姑娘,手里拿個蘋果或是包子,邊吃邊跟周邊商鋪人家的孩子玩成一團。那些孩子都比小胖妞大上四五歲,常欺負小丫頭。而她則坐在路邊的小店里,跟人閑聊,偶爾看向女兒,卻是不管不問。
偶有一天,我們帶著孩子在路口遇見。她沖我微笑,一回頭,對女兒說,拿個玩具給弟弟玩。
一來二去,便成了點頭之交。
后來,逐漸熟識,我才曉得她有“自來熟”的能力。我稱這種能力為魔法。因為對我而言是永遠沒辦法像她那樣,路遇一個陌生人,聊上幾句,說上三兩個人名,兜兜轉轉就成了熟人。而且,她說話時那種哈哈大笑,真正是發自肺腑的,極具感染力。
是的,我羨慕她這種不管不顧,笑得暴出牙齦也不在乎的率性。
我以為這是沒心沒肺,但事實上,她是個非常圓滑的人――我管這叫處世經驗,并非貶低。
之后,孩子們上了同一所幼兒園,彼此住得又近,跟她也就日漸熟稔起來。
曉得她做得一手好菜,川菜尤勝。得我力贊,每每做了拿手的香辣蝦、水煮魚,總少不了我這一份。女紅亦可,這方面我僅限釘個紐扣,她則會納鞋底、改制衣服。另外,她還是兩個娃的媽媽,老公基本上屬于擺設,幫不上忙的那種。我帶一個娃尚有怨言,而她在大寶三歲時又要了二寶,好事成雙,倆貼心閨女。家里家外,她親力親為。雖然也見她跟孩子發飆,但大多時間里都笑得沒心沒肺,仿佛從不疲倦。
然而,真正讓我對她這個人產生逆向轉變的,不是孩子多寡,也不是生存斗志多強,而是在對待男人這一生物,她的見地,讓我刮目相看。
是仲夏的傍晚,電話給她約飯,投其所好吃的川菜。期間,她接了個電話,因大堂里人多吵雜,所以她幾乎是用喊的方式在說話:
電飯煲里有飯,鍋里有青菜肉丸,冰箱里還有你喜歡的小菜,自己拿出來熱熱嘛……
待她結束電話,我問,干嘛不直接叫你老公過來吃?多幅碗筷而已。
她一怔,笑起來。
他不是我老公,她說。
這次換我一愣,怎么了?
她夾了塊魚,細心剔凈刺,喂給小女兒吃。
我們離了。她語氣平淡。
我有些沉不住氣,離了你還管他吃飯?
她又笑起來,好像不關她的事似的。
習慣了吧!在一起有過最好的時光,從清貧到奢靡。她一頓,看看老大,又呷了口茶水,這才慢條斯理地接著說,大女兒是他堅持要的,想通過孩子拴牢她;小女兒則是在離婚后才發現有的,這次是她舍不得,便生了下來。在這個地方早就沒有了愛情,彼此共患難,又有孩子這層牽絆,早就成為了親人。雖然離了婚,但還在一個屋檐下住著,一只鍋里吃著。
我有點發懵,訕訕然。
你們今天是不是要在家吃飯的?
她哈哈笑起來,別多想了,我不曉得他今天回來的。因為工作關系經常出差的他,并不是天天回,有時候隔幾個月才來一次。
那你還給他留飯?
是的,不管他回不回,我都會給他留飯,苦日子里養成的習慣,改不了的。
我的眼眶有點發熱,這還不算愛,那怎樣才算?
看慣了紅塵中因愛生恨的套路,也聽多了富貴不能共的狗血劇,到她這兒,突然不按規矩出牌了。走也好,留也罷,同甘共苦中彼此都打下了對方的烙印。
最初的愛是刀鋒出鞘,銳不可擋,令人怦然到窒息,但轉瞬即逝。而最后相伴的那份情,不稱其為愛,卻是最值得回味,是悠然歲月里的細水長流。
我想,那個在法律名義上不能稱之為丈夫的男人,兜轉大半,繁華萬千,還是回到原先的家里,吃上她為他留的一碗飯菜,這大概也是他始終沒能徹底離去的緣由。
到底,還是相伴并相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