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之而弗見,名之曰微;聽之而弗聞,名之曰稀,挴之而弗得,名之曰矣,三者不可至計,故混而為一。
——《道德經》第十四章,道經
這一章在《道德經》中,排名是很靠前的,十四,所以,相比于五六十的章節,我對它更加的熟悉。
最開始時,我就知道它的含義了,通過書的一些注釋,網上查的資料。當然,由于當時的我年紀尚幼,經歷不足,許許多多的理解都似是而非,如今看來,實在是貽笑大方了。用今天我將要講的話說,就是“視之而弗見。”
解釋本章之前,我先問一個問題。我們讀書,是為什么?
依我看來,每本書,不同的需求,不同的經歷,不同的性格,所獲得的是不同的,由此導致“一千個人有一千種哈姆雷特”的現象。由此,我們讀書,實際不是讀書,而是讀書中我們喜愛的內容,接受它,抵制那些不符合我們觀點的。所獲得到的一切,才是我們讀到的書。由此,本文乃一家之言,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大家根據自身情況,權衡利弊,有所取舍。
“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挴之而弗得”這三個本質上是一樣的,因此,我便先以“視之而弗見”展開論述。
視之而弗見,其實是有所見,有所不見,而書中所想表達的,或許你是未曾察覺到的。這可能是因為經歷的缺乏,人生的磨煉,切身的體會導致。
這是單一把“視之而弗見”這句話拿出來講,根據上下文語境發現,此處只應當為“看,卻沒看見”這般翻譯。由“視之而弗見,名之曰微”這完全的一句話來講,理由這樣解釋:“看卻沒有看見,這叫做微小。”這是我突然頓悟到的,從前受“斷章取義”的影響,單一把“視之而弗見”抽出來看,是有些體會,不過相比于老聃真正想表達的含義,卻相差萬里。
于此,我們這樣理解,微,就是視而不見。這樣就好理解多了,微,是抽象的,只要你看不見,就是微小。由于現代科技,我們慣性的把事物具體化,比如說多,就是幾百億,少,就是幾分幾毛,實際是,多少是無法衡量的,而是對比產生的。說道化學中的單位,似乎原子是最基本的單位,后來又出現了夸克,我們可以說夸克是最小的嗎?不,不可以。同樣道理,這里的微,只要是我們看不到就算是了,發絲,毫末,等等,都可以說是微小的。
老子用這三個例子,目的是在于描述道,表述道,是以,“三者不可至計,故混而為一。”這三種東西不可以用確實的數來形容,但又可以用一種東西來體現、表達,這個東西就是道。哲學的觀點來說,就是辯證與統一的關系。
我們看書,一定要以自己不懂的心態去看,這樣,因為我們什么都不懂,才可以看到相比于“懂”更多的東西。虛心或許就是這樣的道理吧。
皇氏三墳,布道天下,雖千夫指,義不容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