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歌舞,自小的成長生活環境中對于歌舞的印象只有三處:小時候兒童節被逼無奈的匯報表演,大學時代和室友的鬼哭狼嚎,再接下來就是小區樓下大媽的廣場舞了!在上學時接觸到的歌舞片也寥寥無幾,到現在還能想起來的國產片好像只有《馬路天使》之流的老古董了。
但從世界范圍來看,歌舞片就顯得很重要了。
在奧斯卡的歷史上,歌舞片占據了重要的份額:1927年的《爵士歌王》是歌舞片的開端,之后在秀蘭·鄧波兒的風靡下快速壯大,到了1939年的《綠野仙蹤》就已經拿到了奧斯卡最佳影片,還順帶在時間影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1951年的《雨中曲》成為歌舞片的經典瞬間;1961年的《西區故事》是百老匯歌劇改編電影最早的探路者;之后《音樂之聲》達到了新好萊塢前歌舞片最后的頂峰,可能大家對這部電影沒啥印象,如果說每一個國人只要看到“妹妹你坐船頭,哥哥我岸上走”就會不自覺的唱出來,那看《音樂之聲》的時候你就會不自覺的開始跳起“Do-Re-Mi”,這就是它的偉大之處。
70年代開始全面衰落,再次走進人們的視野已是37年后,《紅磨坊》拿到了2002年奧斯卡最佳影片提名;到2005年,彼時的最佳影片常客淪落成只能在迪斯尼頻道播出的電視電影,雖然依舊大受歡迎,但已是風格不再,2008年的《媽媽咪呀》雖然豪取6億美金,也不過是曇花一現,至此,歌舞片全線失守,僅剩紐約百老匯和印度電影中的一點遮羞布!
梳理歷史脈絡,我們只能發出些許嘆息,這個起源于默片時代的電影類型,在經過經典好萊塢時期的輝煌后,迅速沒落,之后的零星爆發,也僅僅是挽回一些顏面,最后只能屈尊于《歌舞青春》這樣的青春校園電影類型中,和依靠著印度電影中的點綴維持昔日榮光。
原因是多方面的。
興盛主要借助于特定歷史時期的需求:我們可以發現,其快速發展的三、四十年代,社會動蕩經濟衰退,大眾需要一個宣泄的突破口,到新好萊塢時期,其余電影類型的興起和歌舞片自身的局限性,很快被市場拋棄。
《紅磨坊》之所以能拿到奧斯卡提名,還是因為911事件的影響,源于大眾對于“歌舞寓意和平”的美好期盼。
在電影技術發展滯后和電影敘事技巧匱乏的年代,歌舞片可以憑借熱情洋溢的舞蹈屢試不爽,但《星球大戰》代表的電影技術成熟,《邦尼和克萊德》、《畢業生》代表的電影敘事拓展,歌舞片故事結構簡單的歌舞和敘事割裂的缺陷被放大,從《爵士歌王》到《媽媽咪呀》的80年,歌舞片似乎扔在原地踏步,“為了引出歌舞而捏造劇情”的詬病成為歌舞片無法跨越的魔咒!
說到歌舞片,不得不說說舞臺劇的改編了。
舞臺劇的歷史由來已久,在西方社會占據重要地位。電影初創時的“拿來主義”,在小說之后,舞臺劇也很快淪陷,但舞臺劇傳播的小眾性,原本只是貴族間的消遣游戲,遠遠沒有小說的大眾傳播基礎,在特定歷史時期的需求消失后,很快就無以為繼。
加之舞臺劇和電影之間的本質差異,讓改編成為“不可能事件”!舞臺劇需要略顯夸張的肢體語言,電影則是靠近生活的真實再現,舞臺劇用歌唱抒發情感,電影靠人物在事件中的應對傳遞思想……
二者的表現形式完全不同,歌舞在舞臺劇中可以作為重要的手段存在,但在電影中,大量的歌舞運用會嚴重破壞電影本身的敘事節奏,使其變的割裂,沒有延續性,《媽媽咪呀》招致的批評,大部分來源于此。
作為迪士尼頻道最成功的原創電影《歌舞青春》,其實是歌舞片遭遇尷尬的吶喊和無奈后的妥協,幸運的契合了年輕人活潑好動的特性后,才得以大紅大紫,但也就到此為止了。《紅磨坊》、《媽媽咪呀》、《吉屋出租》等電影,除了“經典舞臺劇改編”的諾大名頭后,其余無不遭到市場的冷落和電影評論家的無情嘲諷,讓歌舞片這個電影類型愈發變的黯淡無光,漸漸被電影市場和主流評論界所拋棄。
在無休止的“我們為什么不去百老匯看正版,而選擇花錢去電影院為失去了靈魂和傳統的舞臺劇買單”的批評中,舞臺劇回歸了百老匯,成為了不需要電影工業包裝改編的門類。
至于作為“最后一塊遮羞布的”印度電影,我只能用“奇葩”來形容了。印度電影中大量歌舞元素的運用,除了迎合大眾喜歡歌舞以外,最開始時只是為了躲避南亞次大陸炎熱的季風氣候。當國人熱衷于在夏天去商場銀行家具城“蹭空調”時,“阿三”們已經發明了更高級的玩兒法了——高山阻隔和熱帶季風的雙重影響,忽多忽少的降雨量,印度的夏天輕易的就能突破40℃,“避暑避熱”成為“阿三”們的必修課。聰明的電影商人很快就發現了這一點,他們在電影中見縫插針的塞入歌舞橋段,“避暑”時間的延長,意味著吸引力的增強和觀影人數的增加,最后找到平衡——3個小時!
正常的電影敘事基本在120分鐘左右,這是電影創作、市場運作和觀影習慣對方長期磨合妥協的結果。國產片一般90分鐘左右,是為了能夠增加排片,2014年國慶檔的《黃金時代》就因為178分鐘的片長,結果因為排片量過低慘遭滑鐵盧:國外的電影一般也不會超過150分鐘,《天朝王國》190分鐘的導演版被成為經典,但144分鐘的劇場版卻是大敗虧輸,229分鐘的《美國往事》也是在被剪到139分鐘后才被允許上映。
剪短不一定好,但無意義的拉長,用不產生敘事作用的歌舞段落填充內容,甚至破壞電影的敘事節奏,實在有點得不償失了。但是,歌舞元素的運用真的就不適合放在電影中嗎,或許是我們還沒有找到一個很好的平衡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