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事故處理:
1.報警,保護現場等交警來,如果感到身體有不適感立即去醫院并要求對方陪同。
2.上班或者下班路上的話要及時向領導報備,說明情況可以申請工傷。
3.保留好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再向派出所申請要一份復印件。
4.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起訴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所在的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這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事發經過:我爸當時在去上班的路上,在非機動車道被一輛逆行的非機動車絆倒,對方是一個約有五十多歲的大爺,我爸在與對方的交流中發現對方態度惡劣,立即打電話報警,隨后打電話向領導說明自己在上班的路上被人絆倒,需要時間處理。交警來了之后開出了事故責任認定單,對方全責。由于當時我爸并沒有感覺哪里不舒服,所以當時并沒有追責,但責任認定單上有對方的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交警建議說事故發生在閔行區如果有什莫不適感可以就近去上海第六人民醫院,約半小時后,我爸感覺右肩有疼痛感,于是就去了上海第六人民醫院進行檢查,然后發現右側鎖骨骨折,需要手術上鋼板,等我爸住院之后的下午才通知我他骨折了。當天我就開始聯系對方,但對方并不予理會,我去了一趟處理這件交通事故的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雖然聯系上了但并沒有作用,民警我建議起訴對方,我申請要了一份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復印件。
住院經過:之后我爸在醫院里呆了五天,那五天對我來說真的是不想回憶,我第一次見到那么脆弱的老爸,第一次看到老爸說想跟我爺爺打個電話說說話,在進手術室之前他給我爺爺打電話聊了一些有的沒的,也沒有告訴他自己的情況。骨折手術其實耗時很短,我拍排隊排了一天半,術后兩天就出院了。手術之后我跟我媽輪流值夜照顧他,出院時,醫生給開出了三個月的病假單,并要求兩周之后進行復查。在醫院天五夜,住院第三天下午進行手術,觀察兩天后出院。后來老爸說雖然知道不算是一個大手術但心里還是有點怕的,而且手術之后老爸整個人都有了一些變化,尤其是體現在我媽身上,他骨折的時候我媽真的是急得不行,那幾天一直寸步不離的照顧他。爸爸說:你媽對我是真的好,以前看不透覺得你媽不懂事,但現在這件事情之后我覺得我已經幸福了,在你媽心里,我能感覺出來我特別重要,我覺得這就夠了。
工傷認定經過:工傷認定耗時很久,差不多有14個月。當時我爸出院后,開始申請認定工傷,由于交通事故發生時間為上班路上,而且對方全責,所以公司給出了一些情況說明表,我稍微填寫整理了一下,一系列的材料整理好交給了我爸的公司,差不多第二年的四月份工傷認定成功,而且等我爸二次手術取出鋼板后進行了工傷鑒定,勞動鑒定為十級,公司暫時給出了一些補償,離職時會再有一部分補償。但我爸的醫藥費公司和保險公司并不予報銷,說是屬于交通事故,要先將交通事故處理之后拿著處理結果再進行后面的賠償。
法律援助經過:兩次手術差不多花了將近六萬,保險公司給出的說法是要先處理交通事故,找事故對方賠償醫藥費,如果對方無力賠償,才能再像保險公司申請醫藥費的報銷。詢問了上海這邊的律師,我爸的這個案子差不多需要六個月,律師費在1.5萬至2萬之間,還有起訴費2錢,人身傷殘鑒定約有2千,總共需要花費至少2.5萬,于是我決定申請法律援助。
現在法律援助正在進行中,今天剛把材料交到閔行法律援助中心,包括:經濟情況證明表,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復印件,我爸的身份證復印件,醫院開出的傷情總結單.......這些主要的東西,后續就是在等法律援助中心進行審核。特別提出閔行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真的很溫暖細致,在申請的過程中向我們科普了很多知識,包括訴訟時效,人身傷殘鑒定和勞動傷殘鑒定的區別......那里固定的工作日會有律師坐班,可以向他們免費咨詢,反正很多不懂的我都是去援助中心了解的。
這件事發生在19年三月份,我剛剛是研一下學期,這件事情之后的六月我出去找了兼職,當時戴老師問我,為什末快要研二了會想起來做兼職,其實我心里想的是,我需要做些什莫轉移注意力,因為那一段時間我的腦海中總是會想起來我爸手術的那幾天,我又不能幫他分擔什么,所以心里總是會很難受,才想著周末做一些事情。
今天還有一件事就是老爸從閔行回去的時候,電動車在路上沒電了,當時離家還有20多公里,他給我打了電話說他的車子沒電了,也打不到出租。以前這種情況他是不會跟我講的,一般自己都解決了,但這次他給我打電話了,還問我有什莫車能幫他把電動車拖走嗎,于是我在百度之后給他叫了一輛貨拉拉。我爸終于開始覺得我可以幫他解決很多他可能也解決不了的事情了,這個變化大概就是從我來了上海之后。本科的時候我也做很多事情,但都是一些小事,遇到大事我爸也不跟我講的,我終于也慢慢的可以讓老爸覺得我是可依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