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為行道,道不行,義不可以素餐。當官任職,是為了發揮自己的價值,如果不能發揮,只是在這里“聽話”混碗飯吃,那是尸位素餐的不義之事。進諫三次,就算進到義務了,君主不聽,就該走了。
【孟子謂蚔鼁(chi qu)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蚔鼁諫于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齊人曰:“所以為蚔鼁,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
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余裕哉?”】
蚳鼁,是齊國大夫。靈丘,是齊國城邑。士師,是掌管刑罰的官,也有諫諍的職責。蚳鼁辭去靈丘大夫的職位,自己請求做士師,是他想接近齊王,以諫諍政策和刑罰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到士師位置上干了幾個月,也沒找到合適的時機說話。孟子看出蚳鼁的意圖,就激他:“你辭去外邑大夫的職位,自請為士師,好像是對的,是為了可以進言吧。在下面做官,就該看到很多下情不能上達之處。到了國君身邊呢,更有忠言進諫之責。現在你來了幾個月了,下情有什么國君不知道的,沒聽見你匯報;國君做得有什么不對的,沒聽見你批評。難道齊王對下面的糟糕情況都了解嗎?難道你這幾個月看到齊王做的每一件事都對嗎?就沒有一件值得你說的?”
蚳鼁得了孟子鼓勵,也恥于失職,就向齊王進諫。齊王不聽,蚳鼁就辭官離去了。
《禮記》上有規矩:“為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不顯諫,是不要公開批評君主。私下批評,給君主保留臉面,也避免給自己招禍。但是,三次進諫都不聽,就應該離開。為什么呢,仕為行道,道不行,義不可以素餐。當官任職,是為了發揮自己的價值,如果不能發揮,只是在這里“聽話”混碗飯吃,那是尸位素餐的不義之事。進諫三次,就算進到義務了,君主不聽,就該走了。
蚳鼁走了。齊國就有人說風涼話:“孟老師對蚳鼁的要求倒是挺好的,只是不知道他對自己什么要求???”言下之意,你一番話把蚳鼁給說走了。你自己呢?你的話齊王也沒聽,你怎么不走?。?/p>
弟子公都子就把這話傳給孟子。
孟子說:“君子出處進退,各自有一種道理,齊人怎么能夠了解我呢?有固定職務的,如果不能盡其職責,就可以不干。有進言責任的,如果言不能聽,計不能從,也可以不干。我呢,既沒有固定的職務,也沒有進言的責任,我的進退,就寬舒得有無限的回旋余地。”
孟子一度對齊王抱以很大期望,所以他非常謹慎處理和齊王的關系。一是一定要取得王者師的地位,有說話的分量,所以齊王召他,他就不去,一定要齊王來拜訪他。另外,他也不受齊王的俸祿,不做齊王的臣子,送他金子,他也不要,保持自己的超然地位。仕為行道,道不行,義不可以素餐。孟子在齊國呆了好多年,就是為了讓齊王行王道,齊王行王道,他或許就在齊國做官;齊王不行王道,他就以賓師的身份繼續啟發齊王。這就是他給自己設計的回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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