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明觀點:興趣沒有高下之分,但那些認為“打游戲也能成為明星,賺大錢啊。”或者“打游戲也能變聰明啊。”的我方辯友們,都沒說在點子上。
認為興趣有高下之分的對方辯友的觀點是什么呢?
讀書可以讓人更睿智啊
運動可以讓人更健康啊
音樂可以讓人更有氣質啊
繪畫可以陶冶情操啊
……
還沒看懂?
我來翻譯一下,認為“興趣有高下之分”的人,是在說,興趣帶來的功利,有高下之分!這些人的潛臺詞是在說,有些興趣有用,有些興趣無用。
但我就不能有不帶任何功利性質的興趣了?
我學業有成,工作努力,業務精通,賺錢夠花,
你愛讀書,我怎么就不能打個游戲了?
你愛健身,我怎么就不能大吃一頓了?
你愛音樂,我怎么就不能蓬頭垢面在家刷個腐劇了?
吃你們家米了?用你們家布了?無非就是你認為你的興趣給你帶來了回報,所以你就有了充足的優越感鄙視那些無用的興趣。
但這個世界如果全然功利,否定一切“無用”,不但無趣,而且十分危險。
與朋友交往,你要想想他對我有沒有用;看一本書,你要考慮它是不是增長了智慧;和同事合作,你要計算自己是不是吃虧;跟人談個戀愛你都要算計自己是不是多付出了。把一切構筑在交易的基礎上,你累不累?
幸好 ,這個世界還有那么多有趣而又無用的事。
王小波在《夜行記》里寫和尚談射藝:
在靜室里參禪,飛蠅擾人,就隨手取綠豆為丸彈之,百不失一,這就略得射藝的意思。夏夜蚊聲可厭,信手撅下竹簾一條,繃上頭發以松針射之,只聽嗡嗡聲一一終止,這就算稍窺射藝之奧妙。跳蚤擾人時,老僧以席蔑為弓,以蠶絲為弦,用胡子茬把公跳蚤全部射殺,母跳蚤渴望愛情,就從靜室里搬出去。貧僧的射法還不能說是精妙,射藝極善者以氣息吹動豹尾上的秋毫,去射擊陽光中飛舞的微塵,到了這一步,才能叫爐火純青。
其實書生的興趣意境也不差,可一旦存了高下之見,立馬覺得別人在吹牛逼,把臉都憋紫了,幾次要下手彈死和尚。
金圣嘆臨死,寫了封書信給家人,監斬官打開一看,頓時哭笑不得:
鹽菜與黃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
汪曾祺在《看花》里寫:
有一次他畫了一個斗方,畫一棵芭蕉,一只五彩大公雞,掛在他的畫室里(他的畫室是敞開的)。這張畫只能自己畫著玩玩,買是不會有人買的,誰家會在家里掛一張“雞巴圖”?
曹操臨死,千秋功業,詩文兵書一句不提,倒是囑咐家人善待他的小老婆們,讓她們把祭祀用剩的香分了,住在銅雀臺上,沒事做點針線活,養活自己。蘇東坡譏刺他“分香賣履”,他這篇《遺令》反而名揚千古。
好多雅士們就上面的事談意義,搞得我都替他們尷尬,想起知乎上看來的一個故事:某大神同學自恃才高,經常向各種雜志投些小稿,常被采納。某次統考,閱讀理解竟然是自己的文章,大神狂喜,以為揚眉吐氣,豈料試卷發下來,閱讀理解幾乎全軍覆沒,不由嚎啕大哭:亂猜作者意思,作者自己回答了,又說作者理解的不對。
哪有那么多意義,難道就不能是單純的有趣和愉悅嗎?
在興趣愛好這個層面,有用而無趣和無用而有趣,我堅定支持后者,要談意義,要創收,要對自己有益處,有各種專業的方法,非要和興趣裹攪在一起,最有可能是既達不到功利性的目的,又失去了自娛的意味。
以有用無用分高下的觀念還有一個危險:這個世界并不缺乏有用的東西,天下熙熙,大家早就鉆頭覓縫,以獲取利益,但我們害怕因為“有用”這個單一標準令世界失去豐富性和可能性。
我喜歡王菲的歌,但從此讓其他歌手消失,定然會有聽膩的一天;我喜歡大眼睛,高鼻梁的美女,但面前都是同一個主刀醫生出來的,可能審美不久就會改變;我喜歡芒果,就說榴蓮是劣等水果,除了體現我的傲慢狹隘,可能還令人覺得可憐,因為我的人生會失去很多可能性。
人總有高估自己的傾向,把全國司機聚集起來,做個調查,大概90%的人會認為自己駕駛技術比其他人好。推崇社會達爾文主義者的人,都很自信自己不會是被淘汰的那個,與其說這是傲慢,不如說是無知,遲早有一天,人工智能會取代大部分人的工作,讓大部分人成為“無用”的人,那么人就應該分高下嗎?圍棋就應該被取消嗎?
人創造的價值各不相同,我承認霍金的理論對人類來說更有價值,但我絕不接受生而為人,霍金比門口的乞丐更有價值,因為我堅信,任何文明想要不斷發展,一定要具有包容性和多樣性。想象人類文明走到一個分岔口,面前有一萬八千條路,請問,如何才能走向通往正確目的地的道路?
無論做決策的人如何聰慧,學識如何淵博,甚至就是神本身,我們也不應該采取孤注一擲的策略,而是保持發展的多樣性和豐富性,允許不同的人走不同的道路,歷史的必然性也就是從無數細微的可能性中偶然得來,億萬年前,如果沒有那個勇敢上岸的祖先,大概我們還在海洋里躲避鯊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