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的部首排列規律

無論初學者還是還是能熟練使用《說文解字》之人,或多或少的都會對其部首的分組與排列規律產生思索的心思。但注定讓現代人失望的是,他們不可能就現在所見的版本窺見許慎的建部分組智慧。因為今本《說文》在唐、宋時經過兩次竄改,已非許書原貌:

南唐徐鍇重訂《說文》作《說文解字系傳》四十卷,又據唐孫愐的《唐韻》,作《說文解字篆韻譜》五卷,用唐李舟的《切韻》次第。因為李陽冰好以私意說文字,不守許慎原說,徐鍇作《祛妄篇》(《說文解字系傳》里的一篇)專祛李氏之妄,駁李氏臆說五十多條。

宋太宗雍熙三年,徐鉉(字鼎臣)又承詔和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同校《說文》,詳參眾本。正誤補闕;又因篇數過繁,分成上下共三十卷,奉敕雕版流布。因此,今本《說文》在唐、宋時經過兩次竄改,已非許書原貌,南宋孝宗時,李燾有《說文解字五音韻譜》三十卷,起東終甲,而偏旁各以形相從

那么,今本《說文》還保留多少許書原貌,我們能否從今本《說文》重新推理出《說文解字》部首排列規律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說文》建部的基本框架:

初,慎以五經傳說臧否不同,于是撰為《五經異義》,又作《說文解字》十四篇,皆傳于世。(《后漢書·儒林列傳》

今本《說文》雖分為三十卷,但僅部首分篇而言,仍然是十四篇:末兩卷為后記后敘之類,前二十八卷其實就是十四篇,只因徐鉉重校《說文》時認為每篇內容過繁而分之為上下卷。既然分篇一致,那么我們大體可認為每篇的內容基本一致。

雖然內容基本一致可能性很大,但次序卻不一定了。雖然許慎生活的年代已經出現了“蔡侯紙”,但作為一部經典,傳抄者極可能還是使用更耐久的竹簡。這就極大的提高了篇次混亂的可能。同時,使用竹簡還存在另一種可能,那就是分卷錯亂的問題,即某一篇幅過長被迫分成兩卷或更多的時候,分卷出現錯亂。

許慎自敘中提到了《說文》的建首分類思想:

漢·許慎《敘》:“其建首也,立一為耑(端),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引而申之,以究萬原,畢終於亥,知化窮冥”

該敘明確提到了開篇與終篇,中間十二篇并沒展開闡述。后人分析《說文》的部首排列,多倚重其中“據形系聯”一條,對“共理相貫”一條基本熟視無睹。而區區以為,“共理相貫”恰恰才是《說文》分篇的依據(至于“據形系聯”更可能是每篇內部次序的規則)。為何?因為許慎首先是一名經師(經學家):

許慎(約58年—約147年),字叔重,東漢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縣)人,由郡功曹舉孝廉,再遷,除洨長,入為太尉南閣祭酒。嘗從賈逵受古學,博通經籍,時人為之語曰“五經無雙許叔重”。所著除《說文解字》外,還有《五經異義》《淮南鴻烈解詁》等書,今皆散佚。

經學的內核為陰陽五行思想,因此《說文》之分篇極可能會體現五行思想。說文之始末兩篇是不會出錯的,末篇開篇第一個部首就是“金”,因而我認為該篇之共理為“金”。不過我想很多人看到這個論斷要反駁說,該篇半數以上的部首篇幅是干支,天干地支又如何與“金”共理?我想問一句:堅貞不破算不算“金”之理。而干支之用延續數千年,將來還會繼續沿用,此種情況算不算干支之理堅貞不破?而《說文》以“金”篇結尾,我認為此顯示了作者對其建首理論的強大自信。

五行思想里,土生金,而《說文》第十三篇恰好就有“土”,只是其位置在中偏后,這種情況下,可能性就比較多,暫且先按下。

再往前,《說文》第十二卻與五行無關,且先按下。《說文》第十一以“水”部為首,《說文》第十中前位置為“火”部。

五行思想中,水火相克,因此,正常情況下,作為人稱“五經無雙”的一名經師,許慎不可能將“水”“火”兩篇并列放置。

再考察“木”部篇章為《說文》第六。而在五行皆全的情況下,將五行篇章散亂分布于全書,這對一個東漢的經師而言,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在最后一篇確定無誤的情況下,末五篇的順序極可能是水-木-火-土-金的次序。

余下九篇,我們先來看看其共理,以區區觀之:

說文第一首部為“一”,所謂一畫開天,其理為天地關系(?),或為天地之總理,因為“玉”“王”“氣”等,皆其自身領域之至上者。

說文第二之首部為“小”,其特點單獨不好判斷。細察其余部首,以“據形系聯”觀之,得到以下特征明顯的幾個次首部:“八”“牛”“口”“止”等,其共同特點是對稱成雙。

說文第三之首部為“(四口)”,此字基本上不曾獨立使用,其特點自然不好判斷。細察其余部首,得到以下幾個特征明顯的次首部:“十”“廾”“臼”“又”等,其共同特點是束結擠握,對動作對象而已,能產生“混合”即“和”之結果。再比照其余“舌”“丩”“言”“臣”“用”等部,亦頗含“和”之特征。

說文第四之首部為“(目+攵)”,此字過去也非常用字,現在基本廢棄,其特點自然不好判斷。連續三篇的首部特征不清晰,對比說文第一篇與五行篇中的“金”“水”“木”三篇,疑似某些篇章的首部因為迎合“據形系聯”的規則而篡改了。

細察其余部首,得到以下幾個特征明顯的次首部:“目”“羽(鳥)”“冎”“刀”等,其共同特點是平面狀。再比照其余“盾”“羊”“放”“肉”等部,亦頗含“平面”之特征。

說文第五之首部為“竹”, 其比較明顯的特征為“中空”。細察其余部首,得到以下幾個特征明顯的次首部:“工”“豆”“井”“來”等,其共同特點為皆關于“中”。再比照其余“甘”“曰”“皿”“會”等部,皆與“中”相關。

說文第六為五行之“木”篇,末幾篇中,唯有說文第十二與五行無關,且將其提前至第六。該篇之首部現在也是不用的。細察其余部首,特征明顯的次部首有:“戶”“耳”“手”“女”“戈”等,其共同特點為皆關乎獨立空間。其余“至”“亡”之類,關乎空間位置轉移,“民”“氏”之類關乎獨立組織(類獨立空間)之構成。

說文第七之首部為“日”,單獨看此字,其構型猶如天上一個發光的窟窿,抽象特征為某物有缺口可穿透(盛裝)他物。細察篇內其余部首,“月”“束”“東”“鼎”“宮”“穴”“網”等部皆含類似意思。其余“瓜”“巾”等內可容物;“有”“錄”等表示持有某物。以上各部共同特征為“容”,有容之根本為缺角(端)。

說文第八之首部為“人”,篇內大部分部首構形直接就與“人”相關。其理不好單獨把握,須結合其他八篇方可判斷。許《敘》中之“同牽條屬”或為篇幅關系之注解。

說文第九之首部為“頁”,此字之構形為突顯頭部之人體,其構形本義大體就是人頭。結合篇內其余部首如“文”“司”“印”“彖”“易”等,可判斷該篇主體為人之思想文化相關(有靈)。以此觀之,說文第十部首“火”之前諸部相當可能錯篇,因馬犬鼠熊之類皆有大靈性,而與“火”之屬關系不甚明顯。

以上大致分析了一下《說文》除五行篇之外的其余九篇之成篇共理。表面看,似乎還是沒有明顯的邏輯關系,但以區區所分析的漢字一到十的構形含義看,不知是許慎的曲筆還是巧合,其諸篇共理之次序與內涵,基本與漢字一到九的含義相對應:

“一”“二”大概無需細說,三生萬物,沖氣以為和;均分平面之極限為四。五行土居中,六合立方成。切角多一面,有缺方能容。

均分空間之極限為八,在沒有自由掌握更多維度前,三維空間就是我們所知的全部世界,是以,八為均分之極限,而人,是目前所知最具靈智的生物。又或者說,掌握八卦思想的唯有人。

九本“究”也,“究”者,靈智是行為也。

上述九種引申變化,或可簡稱為九變。如此《說文》的部首分篇規律可稱為為九變五行。

至于篇內排列規律,就是許《敘》所謂之“據形系聯”。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