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假設
焦點解決短期治療強調能力為本(competency-based)取向,即強調賦能(empowerment)的概念,不以精神病理的角度看待人類行為,而是聚焦于建立案主的能力,相信案主有意愿且有能力發生改變,進而建立案主健康與功能性的生活。所以焦點解決提供了一個肯定案主能力的積極的正向治療過程。其基本假定如下:
(1)人是有資源的,且是自己的資源,有解決問題所需要的能力。人的問題都是有解決辦法的,但解鈴還需系鈴人,所以工作者并不是一再地教導案主該如何做或是做什么,而應是去協助案主發現自己的資源和潛能。而這些資源本身存在于案主的經驗當中,如此案主能更信任自己,并運用自己的資源來解決問題。所以治療的焦點集中于正面的例外,提供了解決導向的、未來導向的模式,鼓勵案主改變且朝希望的方向前進。
(2)意義與經驗是在互動中建構與影響的。個體依據自己的經驗而形成其對生活世界的觀點,而這些意義同時也成為我們真實的經驗。意義并非由外在世界所引起,其形成來自個體與環境的互動。在焦點解決短期治療中,問題、目標以及解決都是來自于意義。因此,當意義改變時,經驗也就有所改變;反之亦然,對于案主而言,改變可能是問題不再存在或是個體愿意采取不同的行動的時候。所以,焦點解決短期治療并不強調探究事件本身與原因,而更重視案主對事件的解釋,以及在事件中采取的反應和行動,運用技巧使案主從“討論問題”轉移到“談論解決之道”。
(3)經驗的描述與行動的選擇是互相循環的。在個體對于某一問題或目標的描述和他的行動之間,存在著一種循環的關系。也就是說,一個人如何描述其問題、界定其目標是會影響他所采取的行動,而對其采取的行動以及行動結果的描述也會影響他下一次的行動,如此循環往復。既然一個人的行動與其對事件的描述是相互循環的,那么我們就可以通過改變案主看待問題的觀點,以達到行為的改變;同時,又可以通過改變行為來改變案主看待問題的觀點。
(4)變化隨時發生,小改變會引發大改變。沒有一件事情是永遠相同的,改變隨時在發生。世界處于不斷變化之中,而人與人的關系也不可能一成不變,工作者總能夠找出“例外”的經驗,并引導案主去看例外在何時、何處及如何發生,以協助案主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此外,改變從小處著手會比較容易,成功經驗的積累會使案主有信心和力量去處理更大的問題。同時,由簡單易行的地方開始行動可以弱化案主對于改變的不安與抗拒。焦點解決相信小的改變會導致大的改變,即所謂的“漣漪效應”與“滴水穿石”。即使案主在行為上發生細微的變化,也會產生連鎖反應,而這一些改變會影響案主并使之修正其對問題的態度。
(5)工作者和案主的合作是必然的。焦點解決短期治療的觀點認為案主是愿意合作的,沒有所謂的“抗拒”的案主,只有固執、不知變通的工作者。只要工作者能夠細致耐心,去了解案主的想法和行為,便會發現案主發生改變所需要的獨特的方法。如果工作者能協助案主去實行并給予鼓勵,那么案主與工作者因為共同朝向目標而合作是必然的,工作者和案主是合作的伙伴關系。
3.基本原則
焦點解決短期治療的原則注重在探尋問題的例外上,通過喚醒案主因生活上的困擾而忽略掉的原有能力與資源,幫助案主回到生活的常態,并強調快速、有效,以及盡可能減少不必要治療次數的方法。基本的實施原則如下:
(1)中心原則:如果沒有破,不要修補它。北京代寫論文網專業提供代寫畢業論文。
(2)知道什么是有效的,多做一些:如果做了沒有效,就做不再做它,做些其他的。
(3)不以病理角度看待案主,認為案主是被困擾“卡住”了,而不是案主“生病”了:強調案主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問題,每個人是自己問題的專家。
(4)治療朝正向、解決、未來的方向進行,專注于成功的經驗,就會產生有效的改變。
(5)強調每一個問題都一定可以發現一些可轉換成為解決策略的例外經驗。
(6)將改變的過程分割為一些可以處理的小步驟,相信小變化可以帶來大的變化。
(7)治療的目標由案主去定義,且相信案主的目標是反映出他想做的積極事項。
而前兩條正是焦點解決短期治療的黃金定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