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費用的定義
我們講科斯定律,講的是交易費用,但前面我們幾乎沒碰過這個概念。在前面的單元里科斯告訴我們,所有的傷害實際上都是交互的,他不把傷害看做傷害,他只把傷害看作是對資源的爭用,誰能夠把資源用得更好,資源最后很可能就會落到誰手上。之前有一個假設,我們假設所有的資源,都屬于同一個人所有。我們假設鐵路跟種亞麻的農場是同一個人所有;假設有游泳池和修副樓的酒店是同一個人所有;假設麥田和吃小麥的牛是同一個人所有。如果這些資源都是同一個人所有的話,有一個好處,就是他在做計算、做衡量的時候,幾乎不需要成本,只需要一個人腦袋里面打架就可以了,只需要自己說服自己就可以了。但現實生活中,問題當然沒那么簡單。哪怕是一個人,有時候晚上想好的事情,睡一覺起來也許就有不同的主意了。現實生活中,我們是兩個人,甚至更多的人,那么人們之間要達成資源爭用的協議,就麻煩多了。比方說,人們會隱瞞自己的真實想法,在討價還價的時候會虛張聲勢,大家互不信任,有時候互相根本就不知道對方的存在,有時候即使知道對方存在了,要見個面也很困難,語言不通,距離很遠,還有互相敲竹杠的行為。所有這些我們都稱之為“交易費用”。經濟學家張五常曾經給交易費用下過一個非常廣泛的定義:凡是在一個人的社會里不存在,而在多個人的社會里存在的成本,就叫交易費用。當然,只有一個人存在的社會,是一個想象中的社會。我們知道小說里面有,《魯濱遜漂流記》中的魯濱遜就生活在一個人的社會里。當然,后來還加了一個人——星期五,那就另當別論了。一個人的社會里面也有成本。比方說,他今天要打魚,那就不能打獵;他今天要修房子,那就不能挖井。成本是放棄了的最大代價,所以哪怕只有一個人的社會也會有成本。但是有一些成本是一個人的社會里不存在的,比方說他不需要給自己的財產做公證,他不需要給自己的房子加一把鎖,他不需要跟別人打官司,他不需要有人來監(jiān)督他的勞動、給他記工分等等。但所有這些活動:給人記工分,給人做公證,給人打官司,在一個人以上的社會,就必然會存在。所有這些活動所產生的費用,我們就稱之為交易費用。
科斯的經濟學忠告
科斯定律的意思是: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可大了,要達到他所推測的那個結果——資源不管歸誰所有都能夠推到最高的用途上——當中的障礙很多。所以當那篇為他贏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論文,1960年發(fā)表的“社會成本問題”發(fā)表三十年后,在1990年,科斯特意寫了一篇文章“社會成本問題的筆記”("Notes on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在這篇文章里,他特意說:“我從來就沒有說過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是零,相反,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是很高的。這恰恰是我想勸我的經濟學同行們要放棄、要離開那個世界,不要活在那個以為交易費用是零,以為你只要有一個政策,人們就能夠執(zhí)行的社會里面。你永遠要看到,在現實生活中的種種困難,種種障礙。我們得考慮、我們得關心、我們得思考現實生活中的問題,而不是黑板上面的問題。”這是科斯給我們的忠告。
現實中交易費用可能高不可攀
先舉一個例子,有一個工廠噴出黑煙,危害了周圍居民的健康。我們先假定周圍有5戶居民,每戶居民遭受的損失是100塊錢,所以這黑煙噴出來,造成的傷害就是500塊錢。這時候,大家都知道,只要在工廠里安裝一個過濾器,那么居民的健康就有了保障,而這個過濾器的總價格只要50塊錢。這時候根據科斯定律,在沒有交易費用的情況下,無論法官把污染權判給誰,他判給工廠也好判給居民也好,工廠最后都會裝上過濾器。如果法官說工廠不準隨便污染居民,工廠就會自己掏50塊錢把過濾器裝上去;反過來,如果法官把污染權判給了工廠,說工廠你可以隨便污染,這時候居民就會湊錢,5戶居民每戶拿出10塊錢來湊成50塊錢,跑到工廠里面說:工廠啊,我?guī)湍阊b一個過濾器吧。也就是說,不管污染權判給哪一方,居民還是工廠,過濾器都會被裝上。資源會達到最佳的使用方式。這是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科斯定律的含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哪有那么好的事?真實生活中,我們要看到居民一起湊夠50塊錢,再跑到工廠里說服工廠,把過濾器裝上,這當中就有一系列的麻煩。比方說,這5戶居民有些家庭人口多一點,有些家庭人口少一點,他們會不會同意平均出10塊錢?人口多的,是不是受惠就要大一點呢?那些人口少的家庭會不會說他們家只有兩個人,他們能不能出少一點?還有,有些家庭小孩多一點,空氣質量對小孩的影響更嚴重一點,這些家庭是不是應該多付一點?有些家庭離工廠近一點,有些家庭離工廠遠一點,有人處在順風的位置,有人處在逆風的位置,他們是不是都愿意平均出10塊錢,而不會要對方多給一點,自己少給一點?所有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而這些交易費用有可能大到整個交易沒辦法完成的地步。
風俗習慣與道德規(guī)范為何重要
今天,我們有一些老居民小區(qū),他們當初修建的時候沒有裝電梯,現在住在房屋里面的人已經年紀大了,需要裝一個電梯,一幢七八層樓的房子總共也就幾十戶人家,要達成關于裝不裝電梯、怎么裝電梯的協議,交易費用可高著呢。這里面就會產生兩個問題,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第一,如果這幾十戶人家,他們明明可以達成協議,但最后沒有達成協議,因為交易費用太高了,互相扯皮,互不認識,互相抬杠等等,那么這算不算是市場失敗呢?我的觀點是,這不算市場失敗。這是世界的失敗,這是造物主的失敗,因為上帝安排的人,人就是這樣的,人就是互不信任的。這只能說是世界的失敗,不能說是市場失敗。第二,由于存在交易費用的障礙,權利和責任的分配沒有達到最優(yōu)。這時候,如果第三方,比方說政府或者一些有識之士,他看到了資源應該分配的方向,他們使用手上的權力對資源進行重新調配,這樣做是不是能夠有效地促進資源的分配?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說,我們有時候要鼓勵第三方,在確認資源最佳分配方案的情況下,在知道資源應該怎么使用才更好的情況下,在非常有把握的情況下,使用手上的強制力對資源進行重新分配。而這就是所有的制度、風俗、習慣,以至政府、法院存在的最根本理由,也就是對資源、責任、權利進行初始的界定。你想想看,如果交易費用是零的話,在任何一個社會里面,我們的資源、權利、責任怎么分配都可以,都無所謂,隨機分配都可以,因為咱們可以重新達成協議,資源可以重新調撥,重新落到用途價值更高的人手上。但是恰恰由于現實生活中的阻力,交易費用是很高的,所以初始的分配就變得很重要,制度就變得很重要,習俗就變得很重要,道德規(guī)范就變得很重要。
風俗習慣與道德規(guī)范節(jié)省交易費用
你想想看,我們生活一輩子,在這個世界上,七八十年從頭到尾。雖然我們都說人是有能動性的,但是回過頭來看,我們每個人對社會里面的那些道德規(guī)范、制度約束有多大的改變?改變大嗎?改變是很小的。我們很大部分都是在遵從我們所沿襲的那些習慣。這些沿襲的習慣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就是節(jié)省了我們重新計算,重新討價還價,重新和別人協商的成本。所以凡是遇到傳統的東西,咱們首先都得理解它為什么會存在,它的存在一定是有道理的,它也不會輕易地隨隨便便被改變的。我很喜歡舉的一個例子就是醉駕。如果這個世界交易費用是零的話,那我們就不需要有一條規(guī)則禁止人們醉駕,因為愛喝酒的司機和路上的行人可以互相達成協議。行人上街以前可以聯絡那個愛喝酒的司機說:我今天要上街了,你能不能花錢請一個代駕?如果那個愛喝酒的司機說他不愿意請代駕,這時候行人就會說:你不愿意請的話,我來替你請。這是理想狀態(tài)。這是交易費用為零的時候可能出現的情況。在那樣的社會里,我們不需要有任何規(guī)則。但現實生活中,我們任何一個人上街前,要知道哪位司機打算喝酒開車上路,是不可能的事情。你要跟他們協商,說給他們請一個代駕,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這時候,規(guī)則就變得很重要。哪個國家都有相應的規(guī)定,說喝了酒就不能駕駛。想想看,“喝了酒就不能駕駛”這樣的規(guī)則,對愛喝酒的司機來說是一種剝奪。因為他們會說,喝了酒駕駛本身不是罪,撞了人才是罪,為什么不等他撞了人才罰他?為什么喝了酒開車,就開始罰他?那是因為我們知道,要避免交通意外,各方所要付出的成本是不一樣的,路人所要付出的成本是極高的,他們要識別路上哪輛車是由喝醉了酒的司機來駕駛,這種成本高不可攀。倒過來,司機在喝酒以前,就知道自己要喝酒了,很可能就要喝醉了,所以先把鑰匙交出去,先跟朋友商量,等他喝醉以后幫忙請個代駕。這成本是相對低的。所以,我們的風俗習慣、道德規(guī)范,就把避免意外的責任加到了司機身上,形成了禁止醉駕的法律。
課堂小結
今天我們講了兩個主題:第一,上個單元說的科斯定律:“資源不管誰擁有,它最終都會落到使用價值最高的人手上。”那是一種理想狀態(tài),跟我們的現實生活有很大差距。現實生活中到處都有交易費用。第二,恰恰由于到處都有交易費用,所以制度、風俗、習慣就變得非常重要,因為它們是所有權利和責任的初始界定。
課后思考
你能不能舉出一個例子,你認為它是合理的社會習俗,因為它能夠把資源界定給合適的人使用,或者把責任界定給比較容易避免意外的人來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