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在研讀有關于王陽明的《知行合一》一書,其中有一段另外格外的感興趣,即王陽明向婁諒請教如何才能成為內圣的人,婁諒只回答了他四個字“格物致知”。書中是這么解釋的“人在面對自己所不知的物時,要通過各種方式(實踐或書本知識)來把它搞明白。”
某日,王陽明與友人在竹林前探索學問,王陽明突然說“咱們把竹子的道理格出來如何?”友人很驚訝反問道“竹子能有什么道理?”王陽明回答說“朱熹說,一草一木獨有它自己的道理,你不格你怎么知道他有什么道理?”但倆人又不知道該如何入手去格,于是就連續幾天盯住竹子,直至產生幻覺!這便是王陽明早期的兩件荒唐事之一。
“格物致知”一詞出現在《大學》中,因為文中沒有做出任何解釋,所以他的正真含義成為了難解之謎,《現代漢語詞典》2012年發行的第六版將“格物致知”解釋為:“推究事物的原理,從而獲得知識。”看完這個解釋,讓我最先想到的是達爾文和他的《物種起源》,達爾文四處游歷考察,對動植物和地質結構等進行了大量的觀察和采集,提出了生物進化論學說,從而摧毀了各種唯心的神造論以及物種不變論。可以說達爾文是格物致知這一成語實踐的代表人之一。
還記得在小學課文中有一篇名為《達爾文與小松鼠》的課文,講的是他為了觀察動物的生活習性,在樹下一動不動,盡被初出牛犢不怕虎的小松鼠當成了樹干的故事。我認為“格物致知”一詞的核心在于態度,一種嚴謹、認真最求真理的態度,而不是形而上學、紙上談兵。
一次和朋友聊天,他非常的出色,可謂是我們這一屆把格物演繹得最為準確的人,他那天談到車間里任何一個小問題,只要別人一說他心里都立刻清楚明白,因為平時把這些都摸透了、弄懂了,研究清楚了。當然,這么優秀的人不只是在業務上“格”得比較深入,他在與上下級間的溝通處理上,也是極為老成,所以他下可以服眾,上可以讓領導放心,他把人的心理學“格”的不說透徹吧,但也是超越了常人,所以和他一聊天,我就感覺自己在進步。
格物致知,只有我們把事物的規律原理弄明白了,就能獲得智慧和知識。這不止體現在工作上,像平時的生活娛樂中無一不在體現著這個道理。比如養仙人掌,如果不不知道他的習性規律,勤快地澆水,反而會適得其反把仙人掌養死;再如籃球場上的教練,他們通常對對手球員的個人屬性、球隊以往的戰術打法無不了然于胸,再結合自身球員的優缺布置戰術打法,這也是格物致知的一種體現。
以前打籃球,我只知道抱著球往前沖,但總是被人搶斷、封蓋等等,而后來漸漸學精了,嘗試觀察研究別人通常如何防守,反其道而行之,或打時間差,或緊急變換方向,或出其不意等等。實踐后的效果不錯,感覺比之前進步了,格物致知的應用無處不在,希望能夠好好在工作和生活中去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