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利他主義是慈善行為背后的黃金定律,那么人們究竟是怎么想起來做慈善這種利他行為的呢?是人自己的理性思考,還是基因就決定了人類必須這么做的呢?
首先,人類是受理智支配嗎?《蜥蜴腦》一書中就說明人的大腦分為三部分,其中控制理智的大腦皮層是最后進化出來的,也是最后發育完善的。很明顯的例子就是我們人類在幼兒時期,很多行為都不可能是通過理智決定的,孩子都是通過慢慢學習,然后變得理智。
這樣看來,人類的大腦皮層,是經過長時間的進化出現的產物,也就是說在幾百萬年前可能那時的古人類根本不具備大腦皮層,那個時候我們會做出利他行為嗎?
答案是肯定的。這個例子很好舉,只要我們拿沒有大腦皮層的動物來觀察,就可以輕易發現。最基本的利他行為就是母子之間,母親可以犧牲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喂養幼子,用生命去保護幼子不受危險。這種現象在各種動物身上都很常見,所以反推,人類做慈善,肯定不是自己理性思考出來的一種活動。
另一本書《自私的基因》可能解釋這個現象。書中首先從基因層面上講述了基因是如何指導我們的行為的,并指出基因自私這一個特征。其實基因自私很好理解,因為一個人的基因是固定的,不可能表現出多種基因形式。比如一個人如果是高鼻梁的基因,就不可能有矮鼻梁的基因,否則就是相互矛盾的。
基因為了讓自己能夠延續,潛移默化的指導著生物的行為。比如雄性想延續自己的基因,肯定希望多獲得配偶,多交配,這樣延續基因的概率就大。而雌性需要懷胎,需要哺乳,不可能同時有很多后代,所以她們在子女身上投入的精力更大,因為只有這個子女養好才能延續基因。所以常說男性花心,女性專一,基因層面上已經決定了。
看,基因為了讓自己延續,無所不用其極。但是有一個現象好像和基因自私相違背,那就是我們說的利他性。
母親對孩子的利他行為,其實也是基因決定的。因為孩子這個個體的基因雖然和母親不一樣,但是至少有一半來自母親,而母親對孩子的利他行為,正是為了自己一半的基因可以延續。如果多生幾胎,那么全部基因可以延續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所以這個利他性和基因的自私性并不矛盾。
反過來看人類的慈善行為。最開始,人的一個團體大概在150人左右,算是一個部族。這個群體里大家的基因相似,因為血緣關系密切。他們之間自然是有利他關系的,比如長輩撫育晚輩,晚輩照顧長輩。
隨著農業文明開始,人類集群規模開始變大,開始有國家出現。這樣一個國家的人就有利他關系。因為他們必須相互協作才能抵御外族,延續自己的基因。只不過后來集群中人們的血緣關系減弱,而人又不得不相互依靠,才逐漸出現了慈善行為。其實也是在自己富足時多付出一點剩余的東西,以便未來遇到困難時, 其他人也可以伸出援助之手。
其實慈善至少還是我們人類種群中的行為,而現在這種利他行為已經跨越了種群,開始擴散。比如很多愛狗人士抵制人類吃狗肉,呼吁狗是人類的朋友。這應該也算是一種利他行為吧。為什么這種行為沒有波及其他如豬牛羊身上呢?應該還是基因自私的原因。豬牛羊人類主要用于飼養,獲得肉、奶、皮、毛等都是人的付出,而豬牛羊不可能主動幫助人類。在這方面,狗就有用多了,比如看家,打獵。而現如今,賣萌成了它主要博取歡心的手段。
基因中已經寫好了讓我延續基因的自私,而慈善是不過是其中一種表現形式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