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故人來

1

云兒的離去,我的心刀割一般,火辣辣痛。每每想起那段往事,仍是心痛。

“忘了吧,兄弟。你跟她無緣,何必苦苦糾纏。”周平兄勸誡道。

“好兄弟,我實在忘不了她,忘不了那段刻骨銘心的愛戀。”我低著頭,強忍著淚水。

“想不到你還蠻重感情的,”周平兄輕輕拍了拍我的肩膀,“對你來說是刻骨銘心,對她來說,只是人生的一個小插曲而已,你只是她的過客,別太當真。感情就是那么回事,各取所需。”

“我煩得很,想到處走走。你陪我去吧,兄弟。”

“我去不了,你一個人去吧!忘了悲傷就回來,回來時,我再請你喝酒。”

“那我明天就走。”

“多保重,早點回來。”

2

一個細雨蒙蒙的清晨,我背著背包去了遠方。我去了很多的地方,住過許多青年旅社,遇到不同的人,但都不能讓我的心靜下來。人不能停留,一停留,心上的傷口有一種撕心裂肺疼痛。于是,我不停地走,不停地走。

直到我在南方的小鎮“蝴蝶城”停留了下來。人的心寧靜了幾多,心口的傷痛減輕了不少。

蝴蝶城并不是因為蝴蝶多而起名的,而是家家戶戶都種了一種植物,它開著蝴蝶般的花朵,那花顏色多樣,有紅、黃、藍和紫色,風兒輕輕拂過,顏色各異的花朵像蝴蝶翩翩起舞。

蝴蝶城位置偏僻,沒有怎么開發,街上的地上還鋪著光滑的青石板,滿眼望去,四周全是古樸的老木屋。走在巷口,微風吹來,帶來絲絲清涼,絲毫感覺不到此時已是盛夏。

我背著背包走到街口的小巷,行人似曾相識,都微笑著,幾乎用同樣的語氣跟我打招呼:

你呀你,你來了,我們等你很久了。

我很疑惑,你們認識我嗎?總覺得他們似曾相識,但又記不起來了。

走餓了,我走到一家米粉店前,進店吃了一碗豬腳粉。那味道好熟悉,似乎吃了很多回,但就是想不起在哪里吃過。一想,頭裂開似的,痛得厲害。

聽說我要找旅社,老板急忙讓他的女兒帶我去了一個名叫“故人來”的青年旅社。

3

接待我的是一位三十來歲的青年女老板,中等身材,體態豐滿,一雙黑而亮的眼睛,頭上扎著兩條粗壯的辮子,發上別著兩支蝴蝶形的銀簪子,身穿一襲白色真絲長裙。她的嘴角微微上翹,臉上時常帶著微笑。

“你呀你!你隔了這么久才來,我們等你很久了。”女老板說出同樣的話。

“怎么又是這句話,很多人用同樣的話跟我打招呼。”我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你啊你,你一定忘了我吧。我叫思云,思念的思,云朵的云。”

“思云,思云。”我喃喃自語,腦海中有一種似曾有種相識的感覺。

4

店主思云把我安排在一間窗靠江邊的房間,推開窗戶就可以看到碧綠的江水,江上的小船,遠處一座座青山。

房間里裝飾得很樸素,整潔,一張大木床,一張大書桌,兩把木椅,桌上擺著五本小說,雪白的墻面掛著一幅山水畫。

“這間房還滿意吧!”思云微笑著說。

“滿意,很滿意。想不到你還在房間里擺放著五本暢銷小說,很少見。”我高興說道。

“旅途中沒有書香的陪伴,會多了一些寂寞。特別是一些受到感情挫折的年輕人包括你。”

“你怎么知道我感情受到挫折,我臉上有表露出來嗎?”我驚奇問。

“疲憊的模樣,落寞的神態,憂傷的眼神,誰都能看出來。”思云臉上滿是關切的神情。

幾句親切的問候,我倆好像多年未見的好朋友暢快聊了起來。我夸她旅社名“故人來”取得好。你人也熱情,漂亮大方。她只是淡淡微笑著。

5

隨后三天里,她每天都在忙著招待客人,忙著算賬。我則忙著逛古色古香的青石小巷,忙著看那精美的紀念品,品嘗街頭小吃。

在第四天早上,思云叮囑我晚上早些回來,有安排。她要準備幾道菜,邀請幾個客人一起聚聚。我傍晚回來時,大廳的飯桌旁坐滿了人。思云向我一一介紹,一位詩人,一個和尚(此時已還俗,仍被人稱為“和尚”),一位畫家和一個流浪歌手。

“故人來”真是藏龍臥虎之地,我打趣道。

菜肴很豐盛,雞鴨魚肉,螃蟹,大蝦,一些時令蔬菜和水果。大家吃得很歡,聊得很暢快,有人提議聚會沒有酒怎行?畫家從客房里拿出一張白紙,一支畫筆,搞得大家莫名其妙。

只見他坐在椅子上畫起畫來,不多久畫了一瓶茅臺酒,六只杯子。“搞什么名堂?”大家大聲嚷嚷道。

“見證奇跡的時刻到了,睜開眼睛好好瞧瞧。”畫家說完用嘴巴往畫紙上吹了吹一口氣。用手一拂,畫紙不見了,只見椅子上擺放著一瓶茅臺酒,六只一模一樣的杯子。

“怪事情了,你是神筆馬良再現。“大家使勁鼓掌。

6

一個小魔術再次拉近了大家之間的距離,這時似乎彼此是多年未見的朋友。思云為了助酒興,搬出古箏,彈奏了一曲《春江花月夜》。優美的琴聲,醇香的美酒,美麗的姑娘,甜美的花香,陶醉了每個游子的心。

不多時,詩人靠在墻角睡著了,和尚喪失斯文,躺在地上,畫家和歌手趴在桌子上,嘴角發出火車開過般的呼嚕聲。

我喝得少,則掙扎著,東搖西晃地走回房間,側身躺在床上,打起了地動山搖的呼嚕。不知睡了多久,感覺口干舌燥,起來找水喝。走回大廳,東邊隱約傳來嘔吐聲。我尋聲走去,思云手扶柳樹,彎腰嘔吐。

我輕拍她的背,說:“你沒事吧!”

“沒事。我睡不著,本想起來走走再回去睡,不料突然反胃,吐了點,現在好多了。你怎么醒了?”

“睡到口干就醒了。你剛吐,我去給你倒杯水喝。”說完,我急忙跑進大廳倒來一杯水。

“謝謝!”思云客氣道。

“應該是我們謝謝你。今晚每個人都很快樂。”我由衷說。

7

聊著,聊著,思云突然把她的頭靠在我的肩膀上,神情恍惚,輕聲、溫柔說:“你呀你,你怎么忘了我,你怎么就忘了我呢?”

我的心顫栗一下,講不出話來,只好由她靠著。過來一會兒,思云緩緩抬起頭,嬌羞地說:“不好意思啊,剛才失態了。”

我連忙說:“不要緊,不要緊。那個男人真有魅力,能讓大美女如此癡情,如此癡狂。

思云眼角含著淚水,用低沉聲音告訴我,她現在不想跟任何人提及他,時間會沖淡一切,我會忘記他的。

“有煙嗎?我想抽支煙。”思云問道。

我從褲兜拿出一盒,抽出一支,點上,遞給思云。

思云猛吸幾口,然后吐出一個個煙圈,煙霧散在柳枝上。煙頭在夜色中一明一暗,江風迎面吹來,帶來陣陣涼風,不多時,酒意消退了很多。

不知道過了多久,思云才輕輕對我說,他們的故事與我的經歷相比,算不上什么。

說著她用手指了指和尚,“你知道他為什么叫和尚嗎?他很小開始就當和尚,后來才還的俗,但和尚的稱謂留了下來。”

“他們流浪過很多地方,在我這里或許覺得投緣,住了很長世間。每個人都有一段故事。”

8

第一個故事

和尚的身份證名字叫徐茂才,其實他本沒有姓,也沒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姓。他隨廟里的老和尚姓的,名字也是老和尚取的。

他出生沒有幾天就被人扔在廟門口,是母親扔的,還是誰扔的,無從知曉。老和尚看著可憐收養了他。

他剛來體弱多病,三天兩頭生病,老和尚常常半夜下山背著他敲開診所大門,央求醫生給他治療。后來實在沒錢治療,只好根據病情,在山上胡亂采些草藥熬給他喝。

不知是命運安排還是巧合,胡亂吃了幾個月的湯藥后,病奇跡般的痊愈了。身體也越來越健康。

本來不準備讓他做和尚的,或許他與佛有緣。老和尚每天清晨誦讀《金剛經》,《華嚴經》,《地藏經》等,老和尚誦讀幾遍之后,和尚就能記住,一字不差的念出來。

茂才在10歲就正式剃度,成了一個小和尚。老和尚帶著小和尚去鎮里買東西,成為人們善意取笑的對象。

“小和尚,你爸爸今天給你買什么好吃的?”

“他是師傅,不是爸爸。“

“小和尚,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要當心。”

“無欲無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說起話來,頭頭是道,驚得人目瞪口呆。

9

如果生活一直這樣平淡下去,也甚好。但后來發生的事情讓人始料不及,唏噓感慨。

小和尚長大后相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人人都說他長得很英俊,他的目光如炬,炯炯有神,鼻梁挺拔,耳朵寬,耳垂長,時常穿著黃色僧袍行走在小鎮街上,常年受佛法的熏陶,身上散發出安詳,平和的氣息。

在一次次講經中,一個女孩悄悄迷上了他。她經常在廟里聽他誦經,目光常常追尋他的身影,舍不得離去。

他只是把女孩看作普通的香客,耐心為她講解佛法。隨著時光的流逝,不知不覺,愛的種子在兩個年輕人體內萌芽。

和尚曾自責過,放棄過。但是他一看到佛經,就想起了那個女孩。女孩白天不方便常常出入和尚住所,夜晚兩人時常幽會。最終,和尚抵不過誘惑,兩人睡在一起。女孩懷上了和尚的孩子。

女孩家人看出端倪,逼問女孩,孩子的父親是誰,女孩至死不說。最后母親以死相逼,她才吐露孩子的父親。

女孩請求和尚還俗,和尚答應了她。但是女孩的父母堅決不同意兩人在一起,認為傷風敗俗,勸其打掉孩子,女孩不肯,父母把她鎖在屋內,終日打罵,威逼女孩。最終矛盾激化,女孩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砸門而出,去找和尚,不慎滾下山坡,母子身亡。

父母悲憤不已,把和尚拖出廟外,毒打一頓,數落他敗壞佛門,有辱佛祖。和尚一動不動,血灑滿了廟門口。和尚找到女孩的墳,在墳前念了三天三夜的輪回經,其間吐血數次。和尚念完經后,回到廟里,跪拜佛像,脫掉僧衣,收拾行李向老和尚跪別。從此,小鎮上再也沒有看到“和尚”的蹤跡。

這事轟動一時,過了很久,人們在茶余飯后之時,還會偶爾提及。

10

你知道嗎?和尚剛來時晚上經常睡不著覺,像幽靈一樣在江邊逛來逛去,真害怕他出事。流浪歌手的到來事情才有轉機,流浪歌手每天晚上給他唱一些輕柔的歌曲,你不要不相信歌會療傷,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和尚才慢慢的回歸正常。”

“要不是流浪歌手的出現,和尚不是瘋了就一定會死了。”思云現在還很慶幸。

“流浪歌手也是一個有故事的人,他也不容易。”思云望著波光粼粼的江面,輕輕地嘆息。

11

流浪歌手從小就是一個流浪兒,到處流浪,在小康社會里過著異常饑餓的生活,很少吃飽過。

口渴時有錢就買礦泉水,沒錢找自來水喝,還喝過公園里小湖的水。饑餓時有錢買些摻雜著地溝油的飯菜,沒錢時或餓著,或乞討,或去偷,總之想盡一切辦法填飽肚子。

他很喜歡唱歌,每當街頭有殘疾人唱歌時,他總是坐在地上靜靜聆聽,有時候也搖頭晃腦跟著唱起來。慢慢的,歌唱的越來越好。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流浪歌手。歌手的吉他彈得很棒,歌也唱得好。街上人喜歡聽他的歌,套吉他的袋里經常扔滿了錢。

流浪兒懇請流浪歌手收留,拜他為師,混口飯吃。流浪歌手走到哪,流浪兒就跟到哪。

最終,流浪歌手答應了他,教他彈吉他,唱歌,但不準叫他師傅。流浪兒除了跟著歌手在街頭唱歌外,每天早晚到江邊吊嗓子,練歌,剩下的時間整日練習吉他。

春去冬來,流浪兒的才藝飛進,吉他彈得純熟。在一個落葉紛飛的秋日清晨里,流浪歌手毫無征兆離開了出租房,沒有留下只言片語,沒有留下任何聯系方式。

城市的街頭出現了一個新的流浪歌手,吉他彈得超級好,連專業的吉他手也稱贊。歌也唱得好,特別是情歌,聲音很美,音色很寬,感情細膩,常常是一唱情歌,滿街人圍了過來。

12

在南方一座小城里流浪歌手意外的獲得了愛情。一個女孩被他的歌聲征服了,每次流浪歌手唱歌時,女孩準時出現,直到流浪歌手收攤時,女孩才依依不舍的離去。

一次, 女孩向他表明了心跡,流浪歌手說出了自己的顧慮。

“我每天都是朝不保夕,給不了你穩定的生活。有你喜歡,我滿足了,我不奢望愛情。”

“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你可以養活自己,我只想跟你在一起,永遠的在一起。”女孩語氣堅定。

于是,沒多久,流浪歌手和女孩走到了一起。

有了愛情的滋潤,流浪歌手很幸福。那時,他很少唱傷感情歌了,經常唱一些歡快的歌,那歌聲里浸透著甜美,滿是幸福的味道。那歡快歌聲飄蕩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流浪歌手異常努力,大熱天,地面曬得滾燙,行人很少。流浪歌手依然戴著遮陽帽,在大街屋檐下彈著吉他,賣力的唱著。往往一首歌下來,身上的衣服濕透了。

“你啊,不要太辛苦。我倆的錢已經夠用,還可以存點。”女孩責備了他,心疼不已。

“不夠,我可以漂泊不定,你不可以,以后我倆的孩子也不可以。我要掙錢給你買一套小小的房子,房產證上寫著你的名字我才放心。”

“我流浪慣了,你不能一直跟我流浪。你要有穩定的家。”流浪歌手用深情目光注視著女孩,眼睛里飽含溫情,融化了女孩的心。

女孩在流浪歌手額頭上狠狠親了一口,然后緊緊抱著他,顆顆淚珠無聲掉在地上。

“我不愿你太幸苦,會累垮的。“

“傻丫頭,男人這點苦算不上什么,我會注意身體的。”流浪歌手一把抱住女孩打轉,“我也有人疼了。”

幸福的時光像山澗的泉水一樣,悄無聲息地流淌。歲月靜美,一切安好多幸福啊!

流浪歌手的氣質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原來做事非常慌張,現在很淡定和從容,以前對人有防備之心,現在處處與人為善,嘴角常掛著笑容。名氣變大,一些酒吧也經常請他唱歌,收入有了很大的改觀。

流浪歌手認為買房,裝修,結婚,一切會水到渠成之時,一場意外奪去了女孩的生命,幸福生活戛然而止。

那天,她騎車買菜過馬路時,被一輛疾馳而來的中巴車撞了一下,自行車被壓扁了,人像斷了線的風箏飛了10多米遠,他喜歡吃的青豆散落一地。

他趕到殯儀館時,女孩穿著白色裙子,在冰棺里躺著。歌手想不明白,沒有流一滴血,身體沒有明顯的傷痕,人就這樣沒了。

女孩父親聞訊趕來,老人已經年邁,白發蒼蒼,滿臉皺紋。流浪歌手哭得肝腸寸斷,他跪在老人面前,不停自責。老人什么也沒有說,用手撫摸著歌手的頭,眼神空洞,眼角的淚水無聲滑落,滴在歌手的背上,像流了一場大汗。

13

遠處傳來雞鳴聲,月亮悄悄隱下山。思云打了個哈欠,倦意涌上來。

“不說了,不說了。”思云擺擺手,往回走。

走回大廳,詩人、和尚、流浪歌手醒來了,畫家還側著頭在桌面上,嘴角流出一大灘涎水。在睡夢中還叫道:“來,來,再喝一杯,喝醉了就忘了。”

他們三人是笑非笑看著我倆,一起說道:你呀你!你怎么忘了她,忘了她呢。”

我在蝴蝶城游玩了一個星期,期間詩人、畫家、流浪歌手和我先后離去,和尚一直呆在那里。

過了三年我再次回到蝴蝶城時,到處擴建,到處拆遷,再也找不到“故人來”了。

偶爾在街上,聽到有人說道:你呀你,你怎么忘了我,忘了我呀!我就想起思云,想起”故人來”那里的人和事。

“你呀你,你怎么忘了我,忘了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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