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看了大家的筆記,對書中的內容都有很細致的闡釋,也舉出了自己身邊的例子。不過,筆者覺得,除了理解作者在說什么,作者說的在生活中如何印證之外,不妨思考一下,我們是如何理解這本書的內涵,或者說,我們是如何被作者“改變”的呢?
? ? ? ?首先聲明,筆者只看完了前兩章,雖然可能有失偏頗,不過覺得這樣的思考該是很有趣味的呢。
第一章,作者先是引入了群論和邏輯類型論的基本觀點。這里我們必須注意的一件事情是,作為一個讀者,一個非數學專業、邏輯哲學專業的讀者,真的理解了什么叫群論?什么叫邏輯類型論?甚至讀者是否理解了什么叫做群都是一個有待商榷的問題。筆者認為,一般讀者對于這兩個理論的理解是從常識出發的,作者的筆法也是介紹性的(這點在我之前一篇筆記中也有提到)。有的讀者可能從自己的直覺出發進行理解,還有的讀者可能會因為不能從模型化的角度理解這些理論(不能從群的基本定義和幾個基本假設出發推導出其他性質)會說這本書略燒腦,是啊,不給清楚角的定義學三角函數自然會似懂非懂。
第二章當中,作者開始舉出不同的例子對于各個特性進行印證。這些工作想想都是很繁雜的,從抽象的理論再到實際生活中的例子,簡直太辛苦了,以至于到解釋“第一序的零變化”時,作者發現舉出例子太難了,只好暫時跳過,回頭再說。
筆者以為,作者給出的是一種理解我們周圍事物的模型,有趣的是,這個模型依據的理論基礎是一般讀者難以真正理解的數理邏輯。在統計學中有這么句話(有興趣大家可以自行找一下來源),“all models are wrong, but some of them are useful.”,比如說社會科學中的謝林模型,從人與人之間的居住決策推導出整體上的居住屬性分布(感興趣可以google下喔)。就本書來講,作者給出的模型是很有用的,因為作者給出的理論從實踐中找到了解釋,同時也能讓沒有數理哲學基礎的讀者大概明白這本書在說些什么。那么,感到燒腦是再正常不過的了,因為有些東西,作者就沒想說清楚喔~
不過回過頭來看,筆者寫這篇筆記算不算做了“第二序的改變”呢?哈哈,也許吧,不過有一點筆者很確定,學心理學的筆者不敢說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做群論、什么叫做層次理論,但是卻懂得什么叫認知、什么叫做元認知,什么叫記憶、什么叫元記憶,這也才是作者想讓我們理解的東西,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