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使用哮喘急性緩解藥物(如:短效 β 受體激動劑 SABA)不聯(lián)合抗炎治療(如:吸入糖皮質(zhì)激素 ICS),雖可暫時緩解哮喘臨床癥狀,但不能控制哮喘炎癥反應;這會導致哮喘癥狀控制不理想,增加哮喘急性加重和死亡風險。目前各個哮喘指南均指出:在哮喘治療中,應平衡使用維持藥物和緩解藥物。但是臨床實踐中哮喘藥物的使用是否遵循了循證指南,不得而知。加拿大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 Sadatsafavi 醫(yī)學博士等進行研究指出,哮喘藥物的不恰當使用仍非常常見。文章發(fā)表在近期出版的 Chest 上。該回顧性隊列研究評估了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健康行政數(shù)據(jù)庫中,200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期間,所有符合哮喘診斷標準、年齡在 15 歲到 67 歲之間的哮喘患者。研究評估了受試者哮喘藥物的使用情況,包括:SABA 使用情況、ICS 占所有哮喘藥物比例等。研究中將 SABA 處方不合理定義為:當不使用 ICS 時,每周 SABA 使用大于 2 噴;當 ICS(等效丙酸倍氯米松)每日使用劑量小于 100 μg 時,每年 SABA 使用劑量大于等于 9 罐。SABA 的過度使用被定義為:每年 SABA 使用劑量大于等于 12 罐(不論 ICS 使用劑量)。研究在 3 個時間軸上(日歷日、哮喘病程、患者年齡),使用泊松回歸評估了哮喘藥物的使用情況。研究共包括了 343520 名受試者,其中 55.9% 為女性,入組時平均年齡為 30.5 歲,平均隨訪時間為 7.46 年。研究發(fā)現(xiàn),7.6% 的患者年中,哮喘患者 SABA 處方不合理。2002 年,SABA 處方不合理率為 8.7%,2013 年 SABA 處方不合理率下降至 4.6%。SABA 處方不合理率平均每年下降 5.1%。研究發(fā)現(xiàn),哮喘明確診斷第一年,SABA 處方不合理率高達 6.0%。在哮喘明確診斷的前 3 年間,SABA 處方不合理率逐漸下降,但 3 年后,SABA 不合理率又逐漸上升。到隨訪第 12 年時,SABA 處方不合理率再次達到 6.0%。研究發(fā)現(xiàn),哮喘藥物過度使用隨著哮喘病程的延長及患者年齡的增加而逐漸增加。哮喘患者病程每增加 1 年,哮喘藥物過度使用率增加 23.3%;哮喘患者年齡每增加 1 歲,哮喘藥物過度使用率增加 5.1%。上述結(jié)果說明,在臨床實踐中,SABA 的不恰當使用仍然非常常見。這需引起大家的關(guān)注,因為臨床指南已明確指出 SABA 不恰當使用是哮喘患者死亡和急性加重的危險因素。需進一步研究來改善哮喘治療中的不足之處。
作者:jennifer_jjy
自(丁香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