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看守所值班,因為YI情,又封了。
下午開庭。
這個案件歷經三次變更時間,終于能開庭了。
我還是第一次經歷,行政案件原告先舉證。
尊重審判長的安排。
正常進行。
修改合同。
修改起訴狀。
一堆事情。
今天學習記錄:
土地類法律規定。
本來想著能把建筑類的法律規定看一下,結果沒有看成。一天天的,累,推,沒有時間完成任務。
看了剛買的兩本書,看起來輕松,覺得都是自己平時已經關注過的東西。
但是人家能總結出來,能寫成書,而自己還是點狀的結構,不能連起來,真是天壤之別。
不能不說自己真的不勤奮了。實在不好意思一直說自己懶了。
按照計劃推進學習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