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表妹在深圳打工回來了,回來的原因是家里催婚,當回來的第二天,就有媒婆登門給她介紹對象,甚至有一個媒婆一下子給她介紹了三個男孩子讓她挑一個。家里父母也急著讓她趕快挑一個,把終事大事定下來,好了卻他們的心事。
表妹在深圳打了好幾年的工,也算個見多識廣的人了,有點心高氣傲,衣著時髦,這段時間給她介紹了不下二十個男孩子,她一個都沒看上。
于是村里人都看她不順眼,明面上不說,但背地里私下議論。你看那個誰誰誰穿的那衣服都是城里人穿的,說話都不說咱農村話了,咱真看不慣,都二十八歲了,還沒找到婆家,是不是她自身有什么問題,村里人看她就像個怪物似的,父母也跟著抬不起頭來。就這樣一個好端端的大齡青年卻在農村被看成了另類。
說實話我真的不喜歡農村。在農村你必須活在世俗的眼光里,根本無法做自己,大齡青年不結婚是怪物,有好工作不做是怪物,辦點事也難辦,因為在那個小圈子里,有權有勢的就那幾個人,他們會把雞毛當箭,很容易辦的事,為了彰顯自己的威嚴,他們也會讓你多跑幾趟腿,甚至你開個小店,沒有關系連營業執照都辦不下來。
而在大城市就不一樣了,三十歲不結婚正常,好工作辭職正常,去某局某廳辦事,他們會把你尊為上帝,熱情地招待你,辦事效率高,因為他們怕一不小心得罪了你而被投訴。
大城市雖會讓你望而卻步,但輸的心服口服,可以讓你做一個真正的自己。而農村會讓你活的無可奈何,必須活在世俗的眼光里,根本無法做自己。
所以我寧可餓死在城市里,也不愿回農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