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運動生理學家,一般把寶寶的運動能力的發展分成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出生到兩歲半
在這一階段,孩子的神經系統正在發育,一些基本的運動機能正在形成。如:爬、走、抓、打、推、眨眼、搖頭、說話、做出各種表情等等。所有這些最基本的能力都將成為孩子今后智能、體能的發展基礎。
第二階段:從兩歲半到五歲半,也叫“早兒童期”
在這個階段里,正常的孩子應該具備一組最基礎的運動機能。這些能力包括:跳、跑、踢、拋、接、滑動、轉動等等。這些看似很簡單的動作,卻是孩子今后運動能力和智力能否進一步正常發展的重要基礎。
第三階段:六歲時,即“晚兒童期”
這個階段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兒童體育運動階段。孩子參加到各種兒童體育運動中去,如兒童足球、兒童籃球等等。兒童的體育運動項目同成人的項目不同,其競爭性,激烈性都不是很強。但兒童運動項目,卻為孩子運動機能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機會。比如,在足球運動中,孩子的跳、跑、踢、拋、接、滑動、轉動等能力,可以得到綜合的運用和發展。使手、眼、腦、四肢、肌肉、神經、心理得到平衡的發展。
第四階段:十歲以后,進入少年期,然后進入青年期
這個階段的正常發育水平應該是走向“特殊運動機能發育”的階段,即培育特殊運動才能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