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曾經寫過這么一段比喻:* 就像童話中兩個貪心的小人挖地下的財寶,結果挖出一個了人的骸骨,雖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面種了樹,栽了花,但是兩個人心里都清楚的知道地下埋的是什么。看見樹,看見花,想的卻是地下的那具骸骨。 *
- 我堅信一件事,人是不會變的。化了不一樣的妝,穿了不一樣的衣服,就像骸骨上的樹和花,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欲蓋彌彰罷了。看見樹和花,順勢就想起藏匿在樹花之下的,丑陋的骸骨。
- 之前我曾經寫過這么一段話,* 一段感情真正難以維持下去的標志是,全身上下都找不到,能懲罰對方的武器了。 * ** 無論什么感情的持續,依賴的往往不是美好,幸福,甜蜜,而是忍耐和懲罰。 **如果你能忍耐,那么感情可以維持。如果你可以懲罰對方,那么感情也可以維持。
- 經常有人會說,我喜歡了誰誰誰多少年,他卻一直用惡劣的態度對我。每次聽到這種話,我心里都想的都是,我不想跟你說話,并向你扔了一把菜刀。沒有人會在對方始終惡劣相對的情況下,喜歡對方很多年。這種話虛偽,而且自戀,刻意把自己塑造成一個深情的形象。如果真的有人喜歡了誰誰誰多少年,并且一直在付出,我相信這個深情付出的人,肯定是沉默的,并且自己也在享受為對方付出的感覺,這是種幸福,不應該用怨念的語氣說出來。
- 之所以說上面這段話,是為了佐證第二段話。懲罰對方的權利真的很重要,如果你喜歡的那個人的確一直惡劣的態度對你,而你作為被動的一方,完全沒有懲罰他的能力,那么這段喜歡是沒有任何可能持續很多年的。而那些真正能持續很多年的感情,往往是在一方犯錯以后,另一方作為懲罰,會立刻生氣,然后用刻薄的語言傷害他。其實這樣做能達到一個對等,你犯了錯,傷害了我,于是我也要傷害你。感情里這一點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說的粗俗一點,在婚姻里,如果男方有出軌的意圖被女方發現,那么請你一個月別上老娘的床,這就是懲罰,這很重要,并且是一個一定要有的事情。如果男方有出軌的意圖被女方發現,但女方無法懲罰他,只能委屈的繼續陪他睡,給他做飯洗衣服,那么離婚只是時間問題。
- 說的很亂,最后用我之前寫的一條朋友圈作為結語:* 總有那么幾個決定,你忍痛做出來,然后在轉身的時候,揮一揮叫做成熟的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