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早趕到南京辦事,事情沒辦被緊急的電話催回無錫,說是面簽股權變更,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今天就說說中國式的合伙人,記得三年前,正是一次失敗的合作讓我一下子虧的一無所有,這次的投資好像也沒半年已經虧了一半了。兩次失敗的經驗得好好的總結一下。
也許是合作地位上的不對等,也許是運營者心理上的不平衡,總之中國式合伙導致的失敗在創業失敗的案例中占了65%。大多數中國式合伙人都在經歷著這樣的“四同”的輪回和悲慘的結局,這幾乎成為一個有中國文化屬性特色的創業輪回,這“四同”就是-同舟共濟、同床異夢、同室操戈、同歸于盡。
且不說這些合伙的股權、制度、激勵是怎么運營的,中國的合伙人模式好像更多考驗的是人性。無法說人性本善還是本惡,但一定是趨利避害,相對理性的。在合伙之前大家看到的是可以獲得的收益,在遇到問題是大家想到的是自己的損失,而維護自身的利益一定是無可厚非的,只是看在處理具體事情上是力爭公平或是損人利己甚至是陰謀坑騙。
選擇合伙人時人品是最基本的,一個力求公平的人一般很難做出損人利己的事情,尤其是道德觀念較強的人。但話雖這么說,沒有合作過的人也只能知人知面不知心了。所以投資已經成功的公司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如果說一定投資創業的公司。投資方股東在價值、地位、實力與其占有的股份應相對平衡。同時完善的運營對賭協議可能比其他制度更重要。
另外,據統計全國的離婚率大概是20%,也就是說如果夫妻成為合伙人將大大提高離婚的可能性,這是我的現身說法。讓愛情純粹點,從始至終,沒有交易,沒有生意,沒有合伙人關系,是婚姻幸福美滿很關鍵的法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