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作為中國古代的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其階級地位和生活風貌的變化都會對社會結構和時代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對“士”之精神的稱頌不在少數。
“士可殺不可辱”的豪邁剛毅,“士不可以不弘毅”的大度堅忍,以及“士為知己者死”的英勇壯烈。然而俠客精神,從古至今,不變的是以武為本,重諾輕利,金庸小說《飛狐外傳》中提到:孟子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武俠人物對富貴貧賤并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于威武,而且還有一個特點很重情義,往往是“士為知己者死”。
“士為知己者死”,往往分兩種。第一種,知己。兩者地位平等,比如大名鼎鼎的伯牙和鐘子期、鮑叔牙和管仲。第二種,知遇。大多是臣子報效君人,從未見君報臣的。而且想要達到“士為知己者死”,必須先完成自己的愿望,了無牽掛,一心“為知己者死”,就像豫讓臨死都要三劈趙襄子的衣服一樣,是那種不留戀不畏死的精神支撐著“士為知己者死”的行為。
其實,我認為常見的往往是第二種。知遇是戰國士子知恩圖報的終極版本,這是一個普通臣子能為效忠的君主做的最大的貢獻——舍生取義。“士為知己者死”,可能有人會覺得過于盲目,但它正正是一種理性的非理性行為。報答知己,展現自己對知己的“賢”,是很理性的;與此同時,為了這種報答獻出自己的性命,會顯得很不理性。現在的教育都是“生命no take two”,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沒什么大于性命。可是古時候不一樣啊,社會比較混亂,導致多了不少機會光榮地死去。如果自己的過世能讓自己還留在世界上的親人過得更好,而且不用能留香百世,能留香幾時就好了。我認為“士為知己者死”真的是極其簡單的報答行為,當然,可能含有為后人留有豐富條件的想法。但是這或許只占有很小的部分,最重要的還是為了報答知己的獻身行為。
換個說法是實現自我價值。“以眾人遇我,以眾人報之;以國士遇我,以國士報之。”能實現自我價值,那我就用生命來報答你。舉些例子,比如荊軻刺秦王、候羸自殺成全魏無忌。他們當時境況往往不好,最有用的或許就是那條性命了,與其茍活于世,倒不如實現了自我價值,這樣還能報答君主。俠客,往往對性命不假思索,該獻身就獻身,畏畏縮縮不敢死的不叫大俠,同時也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士為知己者死”。這可能就是兩種文化的相交點,古有這么多戰國士子親身實踐“士為知己者死”,今有那么多武俠小說塑造大義凜然的人物角色。歸根到底,或許是中國人骨子里想要找到知己,而且死得有價值有歸屬感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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