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9號至3月6號這為期一周時間里,通過每日實踐,我掌握了一個被稱為“控制二分法”的新技能。以下內容是我對這種技能的總結。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身邊的所有事物都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可控的事物,另一類是不可控的事物。
可控的事物是指通過自我能力可以改變的事物。比如我們對一件事的看法,心情的好壞,為了目標所付出的努力。不可控的事物是指通過自我能力無法改變的事物。比如天氣的好壞,他人的評價,目標的達成。
當我們能夠分辨出這兩類事物后,我們就需要把關注點聚焦在可控的事物上,從而忽視那些不可控的事物。比如遇到想不通的事,不妨換個角度想想;心情難過時,回憶一下有趣的事;想要達成目標,那就加倍努力。
平日里我們不僅要留心生活中的事物,還要有意識的練習這種方法,讓它成為潛意識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