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書,其實碰到個難題。
就是,你們有沒有發現,不同書籍之間,其實很多時候、觀點是相悖的呢?
有點像,神仙打架、殃及池魚 的感覺哈哈。
比如,我這幾天,在看《談判》這本書。
蓋溫.肯尼迪,是特別厲害的談判專家了,他在書中給出一個觀點:
只要問一問從事過談判工作的人,就能知道善意的讓步有多么普遍了。
這里有兩個最共同的論點:
第一,我先在若干小事上作點讓步,為的是“軟化”對方的僵硬立場。
第二,總得有人推上一把,否則談判將無法進行。
這兩種論點都是“幻想”戰勝“經驗”的產物。
單方面作出的“善意的讓步”,不但不能“軟化”對方的立場,相反只能使之更加強硬。
你的這些“軟化”對方的嘗試,最終會導致對方最可能把你的讓步、視為軟弱的表現。
單看這些表述,好像也沒啥問題。
但是呢,無論是查理芒格所說的“人類25種誤判心理學”,還是西奧迪尼在其著作《影響力》中,都給出了不同的論述:
人類身上有非常明顯的“以德報德、以牙還牙”的傾向。
先為別人提供幫助,就會啟動“互惠原理”,在接受人心中挑起了強有力的償還義務感,讓人想要以同樣的方式把得到的恩惠返還回去。
也就是說,把這幾本書串聯在一起的時候,我就發現了問題點:
到底,要不要在談判中讓步呢?
蓋溫.肯尼迪說不要,因為這是軟弱的表現;
但查理芒格、西奧迪尼都推薦,因為讓步大概率是能啟動對方的“互惠傾向”,有利于達成共識。
你是怎么看待上述差異點的呢?
你又會如何選擇呢?
...
我來說說自己的判斷過程:
1、首先,是要區分場景和談判對象。
“談判”其實是個很泛的概念,小到你和孩子之間就某件事的溝通,大到國與國之間的正式協商,都可以被認為是在“談判”。
在不同的場景下,面對不同的談判對象,其實是要選擇不同的談判方法。
2、無論是“互惠傾向”,還是“寸步不讓”,其實都不是孤立使用。
就“互惠傾向”來說,其實更多是需要與“錨定效應”相搭配。
比如,你可以在提出自己真正的需求之前,先提出一個荒唐的特別大的需求,大到通常都會被對方拒絕。
這時,你再提出自己的相對合理的真正需求。
對方會覺得你已經做出了讓步,于是對方也會做出讓步,就會很大概率達成你想要的真正需求。
而強硬派的“寸步不讓”,其實在“除非交換”這一原則下、也是可以松動的。
比如,你在A這件小事上做了讓步,但不是純讓步,對方得給出與A相匹配的B事項、進行交換。
也就是說,無論是“互惠傾向”、還是“寸步不讓”,都不是單一就能產生作用的,得要配合場景、配合需求、配合其他談判技巧來使用的。
3、最核心的,其實是摸清對方的需求。
我其實是比較認同《談判力》這本書中的觀點:
采用“原則談判”法,根據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尋求解決方案,著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場,進而為共同利益創造選擇方案。
也就是說:
談判中,最重要的,其實是要發現對方的需求。
然后基于此,以他人所需換取己之所求。
所以呢,就像約翰·多恩說的: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
同樣的:
沒有一本書是一座孤島
找到關聯、區分場景,才有可能真的用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