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不是所有人都要與自己的過去和解

奧斯卡頒獎那天,無數人的目光都停留在《愛樂之城》和《月光男孩》的烏龍事件。但踢踢卻格外留心《海邊的曼徹斯特》。大概是年紀漸長,越來越在意乍看的平靜無波背后,那些飽含力量的暗涌。

今天的推送從這部電影聊起,討論一個有趣也深刻的話題:人需要和自己的過去和解嗎?這個問題,應該和我們每個人都有關。作者是踢踢的師姐李舒。本文經微信公眾號“山河小歲月”(ID:shxsy2015)授權刊發。

終于看了《海邊的曼徹斯特》,這是今年我最愛的奧斯卡入圍電影。

是的,比《愛樂之城》還要愛。

《海邊的曼徹斯特》講了一個更接近我們人生的故事。(以下會有簡略劇透)

不是每個人都有傳奇,不是每個人都有驚天動地。卡西·阿弗萊克扮演的Lee像極了我們在路上遇到的那每一個人,沉默寡言。他不善交際,連夜店里的美女搭訕,他都視若無睹。從他那張沒有表情的臉上,你很難以想象,這個把自己的生活過得一團糟的清潔工,他也曾經有過幸福的家庭,有過可愛的兒女,他也曾經滿面春風,和朋友一起喝著啤酒打著乒乓球大聲說笑。

一場意外,這一切都改變了。

因為他的過失,他失去了三個兒女。在警察局,他聽到自己被無罪釋放時,第一反應是奪過警察的槍,企圖開槍自殺。妻子用最惡毒的語言詛咒他,和他離婚;小鎮的人都指責他,認為他是殺害兒女的兇手。他只能逃離家鄉,在波士頓拿著最低收入,過著灰暗不到頭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一個電話,他生命中僅剩的親人,他的哥哥去世了。

哥哥在遺囑里,不可思議地寫著,希望他成為自己兒子的監護人。

2011年,馬特·達蒙聽到了這個故事的雛形——一個新英格蘭地區的工人,在哥哥去世之后,成為了侄子的監護人。最初,他把這個故事告訴好友、導演肯尼思·羅納根,后者當時陷入到生活的泥潭里,前路茫茫,他希望用這個故事來安慰好友。

這個故事不僅治愈了肯尼思·羅納根,還使得他以此為藍本,寫出了《海邊的曼徹斯特》劇本,導演本人還在片中出演了一個角色——就是在路邊罵Lee不懂教育孩子的陌生人。

但這部片子的最大意義并不在于“走出來”,恰恰相反,而是“不走出來”。

后半段,Lee遇到了留在小城的前妻——她又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她希望Lee能夠原諒自己當年的口不擇言,卡西·阿弗萊克在那一刻演技如同神明,這是全劇唯一一場哭戲,充滿克制的悲傷,然而讓我們每個人都難受——

當妻子說出“我希望你不要再這樣,我愛你”時,我以為Lee會抱著妻子在街頭痛哭(我肯定是被國內電視劇電影弄得腦殘了),然而,他只是說:

謝謝你告訴我這些,但是我要走了。

他幫助侄子修好了哥哥的船,幫助他睡到了想睡的姑娘,他看著侄子和姑娘,坐在船上微笑,但最終,他的選擇還是離開。

因為他對侄子說:

對不起,因為我過不去那道坎。

是啊,為什么我們沒有權利,對于過去的泥濘,選擇不和解?

我們所犯的錯誤,我們所遇到的挫折,我們所受到的傷害,其實早就在我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痕跡,失去的東西一輩子都回不來,這種遺憾一輩子都沒辦法彌補。

這種痛苦和傷害,其實歸根到底,只有我們自己知道。隨便外人如何對我們說:“你的痛苦我理解”“很快就會好起來”,其實毫無用處。

我們有權利遵從自己內心的選擇,我們應該尊重自己內心的選擇,盲目地說出“我沒事,我會盡快走出來”,那是電影喜歡的套路式結局,而生活并非如此。

生活其實無法被安撫,正視生活給我們留下的痛苦,選擇不和解,也許這才是治愈痛苦的另一條捷徑。

這樣的勇氣,并不是所有人都有。

不知怎么的,卡西·阿弗萊克扮演的Lee,總讓我想起她——

陸小曼。

1931年11月,當徐志摩飛機失事的消息傳來時,陸小曼立刻崩潰了。在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張幼儀的自傳《小腳與西服》里,她抱怨著陸小曼的失態,不能在第一時間處理徐志摩的后事,還要靠她派出自己的兒子,去山東收尸。

摯友王映霞的回憶也許更為客觀,她在第一時間就去陸小曼家,這時,陸小曼已經失去了分寸,連最起碼的待客禮儀都顧不得了。

在葬禮上,張幼儀顯然成了真正的夫人,陸小曼希望徐志摩最后穿西裝的愿望也沒有能夠完成,因為張幼儀不同意。

更為糟糕的是,所有人都在指責陸小曼——如果不是陸小曼的任性,非要住在上海,才華橫溢的詩人就用不著在北京和上海兩地奔波,盡管徐志摩趕赴北京,其實是為了去聽林徽因的演講。

一種說法甚囂塵上,徐志摩生命最后的幾個月里,已經和陸小曼吵得不可開交,因為對這場婚姻失望而傷心,所以才前往北京。我不太相信這種說法,證據便是一幅陸小曼的山水長卷——這是徐志摩在飛機上唯一完好的遺物,因為裝在鐵匣之內,躲過一劫。徐志摩隨身帶著陸小曼的這幅習作,雖然畫得并不成熟,他卻找南京與北京的朋友們予以題跋。如果對于陸小曼沒有感情,他沒必要這樣費心費力。

△徐志摩剛剛去世之后,陸小曼的照片


而當陸小曼希望為徐志摩整理文稿,給胡適寫信尋求幫助時,她不會想到,在北京,早已有兩個女人為了徐志摩的書信打得不可開交——凌淑華隱藏了徐志摩“八寶箱”和林徽因企圖銷毀徐志摩劍橋日記的事情,陸小曼似乎一輩子都被瞞在鼓里。

她應該怎么辦?作為一個28歲的年輕女人,她完全可以找到另一個能夠照顧她的伴侶,我相信這并不難。在一些徐志摩的傳記里,曾經講述了一個細節,徐志摩在乘飛機之前,在南京的朋友何競武家閑聊。

說笑之間,韓湘眉似忽有所感地說:“Suppose Something Happens

Tomorrow(明天可能要出事),志摩!”

徐志摩頑皮地笑著說:“你怕我死么?”

“志摩!正經話,總是當心點的好。司機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

“不知道!沒有關系,Ialways want to fly(我總是要飛的),我以為天氣晴朗,宜于飛行。”

“你這次乘飛機,小曼說什么沒有?”

“小曼說,我若坐飛機死了,她作Merry Widow(風流寡婦)。”

這時,楊杏佛接嘴說:“Allwidow are merry(凡是寡婦皆風流)。”

趙遐秋 《徐志摩傳》

可想而知,如果陸小曼當時真的改嫁,社會輿論對于她的評判,并不會比她的不改嫁好到哪里去——人們已經認準了她是害死徐志摩的兇手,盡快脫離“徐志摩遺孀”這個稱呼,其實是陸小曼可以做的最好選擇。

但她沒有。

她沒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為徐志摩換上西裝入殮;沒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成為整理徐志摩遺著的第一任;她只能寫上一副挽聯,那挽聯,文采并不算好,但我相信,每個字,都是她的真心:

多少前塵成噩夢,五載哀歡,匆匆永訣,天道復奚論,欲死未能因母老;

萬千別恨向誰言,一身愁病,渺渺離魂,人間應不久,遺文編就答君心。

她收起自己那些粉艷的旗袍,收起為了舞會而定制的新鞋子,所有人看到她,都大吃一驚。

“志摩去世后,她素服終身,從不見她去游宴場所一次。”(陳定山《春申舊聞》)

“小曼素服終身,我從未見到她穿過一襲有紅色的旗袍,而且閉門不出,謝絕一切比較闊氣的賓客,也沒有到舞廳去跳過一次舞……在她的臥室里懸掛著徐志摩的大幅遺像,每隔幾天,她總要買一束鮮花送給他。”(王映霞)

她大概想起了徐志摩曾對她說的:

我愛你樸素,不愛你奢華。你穿上一件藍布袍,你的眉目間就有一種特異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覺著不可名狀的歡喜。樸素是真的高貴。你穿戴齊整的時候當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尋常的,人人都認得的,素服時的眉,有我獨到的領略。

可無論她穿戴齊整或者樸素,他都看不見了。于是,她便也再沒有眉目間特異的光彩。

徐志摩去世之后,陸小曼的人生里,只剩下兩件事。

第一,是整理徐志摩的文稿。

第二,是繼續畫畫。

她和翁瑞午的同居,是后人對她的最大詬病。張幼儀在自傳里,特別提到了這點,作為陸小曼并不愛徐志摩的證據。

但我一直認為,這時的陸小曼,其實已經沒有任何談論愛的心情。甚至,她自己已經不再給予自己談論愛的資格。

△參加侄女婚禮時的陸小曼

這種同居,是一種流放。因為當時的她,失去了經濟來源。她和閨蜜趙清閣的談話,經常是“又賣出去了多少扇面”——這真是一件諷刺的事,之前開始學習畫畫,完全是陸小曼的一廂情愿,為了她的這種臨時起意,徐志摩甚至給她出了八十塊大洋的學畫費。而現在,她居然要以此為生。

張幼儀反復強調,徐志摩的父親是給陸小曼資助的,每月三百塊,在徐父去世之后,這筆費用由她來付。

但陸小曼需要的不僅僅是錢,更何況,這筆錢對于她來說,實在是杯水車薪——這個從來沒有和錢打過交道的女人,每天要給徐志摩的遺像換上鮮花,她大概不知道,買花的錢,已經可以買不少大米和麻油。

陸小曼自己的解釋是:

我與翁最初絕無茍且瓜葛,后來志摩墜機死,我傷心至極,身體太壞。盡管確有許多追求者,也有許多人勸我改嫁,我都不愿,就因我始終深愛志摩。但由于舊病更甚,翁醫治更頻,他又作為老友勸慰,在我家長住不歸,年長日久,遂委身矣。但我向他約法三章:不許他拋棄發妻,我們不正式結婚。我對翁其實并無愛情,只有感情。

許多故事里,都企圖將翁瑞午塑造成一個情圣,他確實在徐志摩去世之后,承擔了照顧陸小曼的責任,甚至曾經主動找到張幼儀,要求她停止三百塊每月的資助,因為自己做生意賺了一筆錢。有一個評價是“做徐志摩容易,做翁瑞午難”。

但實際上,1955年前后,翁瑞午曾經和一個姓關的女學生相戀,女學生是陸小曼的干女兒,還生下了一個“毛毛頭”。陸小曼漠然接受了這個事實,說:“我之所以一點都沒醋心,實在是由于我對翁瑞午只有朋友的感情,早已已不存在什么愛情了。”陸小曼為“毛毛頭”雇了一個奶媽,當成自己的孩子來養。因為女學生的媽上訴,翁坐了兩年牢,坐牢回來,依舊住在陸小曼家的二樓(陸小曼住在三樓)。

翁瑞午去世之后,一直不說話的陸小曼忽然說話了。因為翁家的子女打算把靈堂設在陸小曼家里。陸小曼堅決不答應,在與翁瑞午的長女翁香光爭執中,陸小曼毫不退讓:

我未與你父親登記結婚,也未有過什么結婚儀式,你娘與他也未曾離婚。至于你父親為什么要住在這里,這是他應志摩之邀,為我治病而來。后來志摩飛機失事逝世,我總不能把我丈夫的朋友趕出去吧?!是他要住在這里的!

最終,翁瑞午的靈臺設到了翁香光的住處,才算了結。

陸小曼對于翁瑞午的這種奇怪的態度,源于她的心其實早就死了,什么都可以,怎樣都可以,同居可以,和干女兒生私生女可以,坐牢回來繼續同居可以,但就是一點,不是夫婦。

她的晚年,只惦記著為徐志摩文集出版。雖然有趙家璧和邵洵美的幫助,徐志摩文集卻幾經波折,甚至被出版社險些弄丟了原稿——1983年,這套陸小曼用生命保護的徐志摩文集在香港出版時,陸小曼已經看不到了。

1965年,陸小曼走到了生命的最后。她似乎并不怕死,趙清閣來給她送月餅,她說蠻好吃的,估計明年吃不到了。最后的日子里,陸小曼最常說的一句話便是:

最近我常常夢見志摩,我們快重逢了!

她最后的愿望,是和徐志摩合葬。

這個愿望,一直沒有實現。

前幾年,我曾去了次蘇州東山,她的墓小得不可思議,找了很久才找到。倒是很干凈,也許有人打掃過,墓碑是以侄子的名義刻的。在那墓前,我忽然想起了徐志摩的一首詩,名字叫《有那一天》:

她誤入了地獄,一只梅花小雀

她唱

這時候,有一只鬼手在摸索

拉住一個生前骨肉,緊緊地擁抱

圖片|網絡

參考資料

(美)張邦梅著 譚家瑜譯 ,2011,《小腳與西服 ?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黃山書社

王映霞,2008,《王映霞自傳》,黃山書社

柴草,2002,《陸小曼傳》,百花文藝出版社

趙遐秋,1999,《徐志摩傳》,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張方晦,《陸小曼:寫到湖山總寂寥》《解放日報》“朝花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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