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小曼:從民國翹楚到不清不楚

徐志摩:她一雙眼睛也在說話,睛光里蕩起,心泉的秘密。

胡適:陸小曼是北京城里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 ?你的一切我包了。

郁達夫:小曼是一位曾振動20世紀20年代中國文藝界的普羅米修斯。

劉海粟:陸小曼的舊詩清新俏麗;文章蘊藉婉約;繪畫頗見宋人院本的常規(guī),是一代才女,曠世佳人。

從這些評價之中,可以看出男子對她的傾慕。

她是讓男人神魂顛倒的舞者,是才華橫溢的口譯者,是畫家,還是風姿綽約的女子,更是民國娛樂界的風云人物。這些詞語或許能解釋上述的那些評價,但她的經(jīng)歷還是離奇的讓人吃驚。


陸小曼


才華橫溢,民國翹楚

陸出生于江蘇常州的大戶人家,陸父是國民黨軍官,為伊藤博文的得意門生,陸母是畫家。陸自小聰慧,加上家庭熏陶,十八歲時,陸小曼逐漸名聞北京社交界。她能詩善畫,后拜在劉海粟門下,寫一手蠅頭小楷,能唱歌能演戲,而且熱情、大方、彬彬有禮,更能引人好感的是她那明艷的笑容、輕盈的體態(tài)和柔美的聲音。會法語和英語的陸小曼,經(jīng)常被外交部邀請去接待外賓,參加外交部舉辦的舞會等,在其中擔任中外人員的口語翻譯。她善于辭令,看到外國政客有蔑視華人的語言行為,便以牙還牙,巧妙應對,捍衛(wèi)國格。由此,就連當時的外交元老顧維鈞(是1919巴黎和會的談判者,拒絕在巴黎和會上簽字,名言是中國不可能放棄山東,就像西方不可能放棄耶路撒冷。)也很賞識她。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給王庚

1922年,19歲的陸小曼離開學校,奉父母之命被動與王庚結(jié)婚,正是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為日后離婚買下了隱患。王庚非等閑之輩,他年輕有為,被清華保送就讀于密西根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普林斯頓大學,并獲得普林斯頓大學文學學士,后轉(zhuǎn)入美國西點軍校并畢業(yè),當時的王庚雖然前途無量,但還是一個窮小子。

而正處于鼎盛時期的陸家卻財大氣粗,因此婚禮的一切費用都由陸家負責,婚禮的一切儀式也由陸家安排。陸小曼的婚禮震驚四方,婚禮在"海軍聯(lián)歡社"舉行,儀式之浩大,場面之闊氣,轟動京城。"光女儐相就有九位之多,除曹汝霖的女兒、章宗祥的女兒、葉恭綽的女兒、趙椿年的女兒外,還有英國小姐數(shù)位。這些小姐的衣服,也都由陸家訂制。

當蜜月的激動漸趨平靜后,她漸漸發(fā)覺自己并不快樂,王庚深受西方教育影響,頗有紳士作風,甚至有些古板。陸小曼則不想再做舊社會已婚婦女的翻版,渴望愛情,渴望被呵護。結(jié)婚第三年,王賡被任命哈爾濱警察局局長,王賡要小曼隨同前往,陸小曼在哈爾濱住不習慣,不多時,與王賡分居兩地,感情淡漠。

由于王賡專注于工作和前途,陸小曼想去玩時,他就說:“我沒空,叫志摩陪你玩吧。””王賡根本就不會想到這樣處理會產(chǎn)生婚姻危機。就這樣,徐志摩與陸小曼在王賡的首肯下一起玩耍。朝夕相處,日久生情。王賡調(diào)任哈爾濱警察局長后,徐志摩與小曼接觸機會更多,使他們感情越陷越深。

不久,陸小曼和王賡又發(fā)生了一次大的爭執(zhí)。陸小曼在眾人面前,受到王賡的辱罵,聲稱今后再不回王家,陸定(陸小曼父親)聽此事后也非常氣憤,表示支持女兒的行動。最終1925年與王賡離婚。

此時的王庚已在孫傳芳手下做五省聯(lián)軍總司令的參謀長,大權(quán)在握,想以暴力手段結(jié)束掉徐志摩小菜一碟,而他回贈的語言卻是:“我們大家是知識份子,我縱和小曼離了婚,內(nèi)心并沒有什么成見;可是你此后對她務(wù)必始終如一,如果你三心兩意,給我知道,我定會以激烈手段相對的。”在徐陸結(jié)婚時,送給他們一份厚禮,仁至義盡。


那個年代的風華絕代


與徐志摩結(jié)婚

1926年,陸和徐再婚,這一年陸23歲,徐29歲。他們再婚遭受到兩方面的強大壓力。感覺虧欠張幼儀的徐家并不接納陸小曼,當然,這也導致她沒法參與徐家的紅白喜事。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認為兒子離婚(拋棄張幼儀)已是大逆不道,再娶一個有夫之婦(陸小曼)更是有辱門風,誓不答應。過后不久,為抱得美人歸,徐親自南下,意圖說服父親。

徐申如說,徐志摩要再婚,必須征得張幼儀的同意。然前妻張幼儀沒有任何阻擋即答應,后經(jīng)胡適、劉海粟等人出面周旋,徐申如最后勉強答應。婚禮上證婚人是梁啟超,梁啟超對徐、陸二人進行了訓斥。

梁啟超的證婚詞: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后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jié)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后一次結(jié)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陸小曼與徐志摩婚后,常為了共同居住在何處(北平還是上海)發(fā)生爭執(zhí),徐志摩主張同在北京,但終于還是依了小曼定居上海。

從婚后的1927年到1931年徐志摩失事前,陸小曼生活奢侈而放任。婚后,她置身于“東方巴黎”之稱的上海法租界,變得越發(fā)慵惰、貪玩,沒了當初戀愛時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個有靈性的女人。她每天過午才起床,在洗澡間里摸弄一個小時,然后吃飯。下午作畫、寫信、會客。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聽戲。徐志摩為了使愛妻心喜,一味遷就她。


徐志摩與陸小曼


養(yǎng)尊處優(yōu)的陸小曼,過去在北京便是出了名的會花錢的小姐(當時的說法是北陸南唐(唐瑛))。到了上海以后,她在物質(zhì)上的欲望有增無減。陸小曼與徐志摩結(jié)婚后,每個月要花費五百到六百大洋(一個黃跑車師傅一個月的薪水是5塊大洋左右,她的花費相當于今三萬到四萬元人民幣,甚至更多)。在那個普遍貧困的年代,陸小曼如此揮金如土,苦煞了詩人徐志摩,為了維系愛情,必須多方設(shè)法拼命賺錢。當然賺錢的方式也比較單一,就是到大學代課(大夏大學、東吳大學、光華大學都曾留下徐的身影)或者是稿費,還有就是幫人推薦房子賺點中介費。

陸小曼在上海的那幾年,大好光陰確實荒廢在了紙醉金迷和燈紅酒綠里。

1931年11月上旬,陸小曼由于缺錢花,接連打電報到北平催促徐志摩南返。徐志摩于13日回到上海家中。不料,夫婦倆一見面就吵架,徐志摩負氣出走。11月19日,去北京出席林徽因發(fā)布會的徐志摩在濟南遭遇空難。

徐志摩遇難之后,陸小曼甚是悲傷,究竟悲傷到什么程度,連郁達夫都覺得難以描寫,陸小曼清醒后,便堅持要去山東黨家莊接志摩的遺體,被朋友們和家里人死命勸住。最后決定派徐志摩的兒子徐積鍇(張幼儀所生)去山東接回。

徐志摩的遺體從濟南運回上海后,陸小曼見到了現(xiàn)場唯一的一件遺物———一幅山水畫長卷。這幅畫是陸小曼于1931年春創(chuàng)作的,堪稱陸小曼早期的代表作,更為珍貴的是它的題跋,徐志摩把這張手卷隨帶在身,是準備到北京再請人加題,只因手卷放在鐵篋中,故物未殉人。陸小曼看著這張畫卷,想到徐志摩的種種好處,自此,她一直珍藏著這幅畫。

徐志摩死后,陸小曼不再出去交際。她默默忍受著外界對她的批評和指責。正如她在致志摩挽聯(lián)中說;“多少前塵成噩夢,五載哀歡,匆匆永訣,天道復奚論,欲死未能因母老;萬千別恨向誰言,一身愁病,渺渺離魂,人間應不久,遺文編就答君心。”她懷念志摩,致力于整理出版徐志摩的遺作,用了幾十年的時間,其中的苦辣酸甜一言難盡。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姻是沖破封建束縛的自由結(jié)合,其間雖曾彼此傷害,但也曾深深相愛。

與翁瑞午的不清不楚

陸揮金似土,徐每天忙于賺錢,1927年,也就是婚后第二年,陸小曼在上海灘搭上唱戲的翁瑞午,此人乃清光緒皇帝老師翁同龢的學生之子。翁瑞午在成就、聲望等方面,不能企及徐,但他有自己的優(yōu)勢。他的國語京腔說得不錯,很會巧言令色,為人活絡(luò)風趣。他是唱戲票友,與陸小曼趣味相投,而徐志摩沒有此好。陸小曼天性愛美,又喜作畫,翁瑞午便投其所好,時時袖贈名畫,以博其歡心。慢慢,翁瑞午就在陸小曼的朋友中占了比較特殊的地位。而翁瑞午與陸小曼的進一步接近,是由于陸小曼的病(哮喘、胃病、婦科病)。

據(jù)陳定山《春申舊聞》載:“陸小曼體弱,連唱兩天戲便舊病復發(fā),得了昏厥癥。翁瑞午有一手推拿絕技,是丁鳳山的嫡傳,他為陸小曼推拿,真是手到病除。于是,翁和陸之間常有羅襦半解、妙手撫摩的機會。”

陸小曼在翁瑞午給她推拿治病的時候曾問他:“瑞午,你給我按摩確實有效,但你總不能時時刻刻在我身邊啊,你不在的時候萬一我發(fā)病的話,有什么辦法呢?”翁瑞午想了一下,對陸小曼說:“有是有辦法的,但這個辦法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不到萬不得已是不好采用的。”陸小曼連問是什么辦法,翁瑞午就說:“吸鴉片。”陸小曼一聽是這個餿主意(鴉片的確有止疼的藥效),就大罵瑞午害人。但是,后來看到翁瑞午一直在吸(翁有肺病),而且很有味道,自己又老是犯病,一時控制不住,慢慢地吸上了。

她和翁瑞午兩人,常常一起在客廳里的煙榻上隔燈并枕,吞云吐霧。盡管陸小曼對徐志摩感情深厚,但她離不開翁瑞午,離不開鴉片。徐死后,她為了麻醉自己,更難以擺脫對鴉片的依賴,為此,她還坐過一夜班房。

陸在徐死后,與翁瑞午同居是事實。在上海中國畫院保存著陸小曼剛進院時寫的一份“履歷”,里面有這樣的詞句:我廿九歲時志摩飛機遇害,我就一直生病。到1938年卅五歲時與翁瑞午同居。翁瑞午在1955年犯了錯誤,生嚴重的肺病,一直到現(xiàn)在還是要吐血,醫(yī)藥費是很高的,還多了一個小孩子的開支。我又時常多病,所以我們的經(jīng)濟一直困難。翁瑞午雖有女兒給他一點錢,也不是經(jīng)常的。我在1956年之前一直沒有出去做過事情,在家看書,也不出門,直到進了文史館(因為陳毅市長介紹),讓陸的才華也得到了搶救式的發(fā)揮(之前荒廢的時光太多)。


陸小曼與翁瑞午


陸小曼最為人詬病的,是徐死后,她一直跟著翁瑞午混,不明不白混了大半生,連個名分也沒有。連胡適都看不過去了,去信要求她和翁絕交,甚至愿意承擔她的生活費用。陸小曼很有骨氣地拒絕了。

胡適他們不知道,翁瑞午的推拿醫(yī)術(shù)已讓陸有了依賴,對于她來說,翁才是能醫(yī)她的藥。病痛來襲時,徐志摩縱然才華蓋世,也不能幫她分擔一點點痛苦。人嘛,總要在不病不痛之后,才會有更高極的精神追求,也許這也是婉拒胡適的理由。

翁瑞午對她是一往情深,只要陸開心,他什么都能替她辦。她當時對人說:“瑞午雖貧困已極,但始終照顧得無微不至,廿多年了,吾何能把他逐走呢?”陸小曼與翁瑞午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有一些感情,至于愛情談不上,更多的應該是依賴吧。

陸小曼是否愛徐志摩?

陸小曼和徐志摩兩人都是二婚,兩人初相識時,愛得死去活來。兩人對這段感情都挺認真,于是都忙著鬧離婚,徐這邊還算順利,發(fā)妻張幼儀堅持了一下還是同意了,陸卻為了離婚吃了大苦頭。為了能和前夫順利離婚,她不惜打掉了腹中的胎兒。陸在侍女的陪同下找了家德國診所,結(jié)果術(shù)中大出血,胎是打下來了,從此不能生育,一過夫妻生活即昏厥,也落下了嚴重的婦科疾病,困擾一生,算是最沉痛的愛的代價。

除此以外,就是大半生都在整理徐志摩文集。陸在《志摩日記》寫到:“我決心把志摩的書印出來,讓更多的人認識他,記住他……只要我能完成上述志愿,那我一切都滿足了。”1954年,徐志摩全集的稿子終于找到,陸小曼欣喜若狂。她一直保留稿子清樣至臨終時分。這或許是她晚年的精神寄托,也算是對志摩愛情的交代。


陸小曼


陸小曼為何不嫁給翁瑞午

陸小曼曾說過自己和翁瑞午之間的關(guān)系:我與翁最初絕無茍且瓜葛,后來志摩墜機死,我傷心之極,身體太壞。盡管確有許多追求者,也有許多人勸我改嫁,我都不愿,就因我始終深愛志摩。但是由于舊病更甚,翁醫(yī)治更頻,他又作為老友勸慰,在我家長住不歸,年長日久,遂委身矣。

陸小曼那時風姿絕艷,很多人不忿翁瑞午撿了個大便宜。實際上陸是個女病人,可遠觀不可褻玩矣,翁對陸的追求,更多的還是一種精神上的向往。而陸對翁則是一種依賴。

陸小曼跟翁瑞午同居時,和他約法三章:“不許拋棄發(fā)妻,不正式結(jié)婚。”她這樣做或許也有其苦衷,她不能生育,也不想妨礙翁生兒育女,算是對翁的交代吧。


陸從民國翹楚到不清不楚,一方面和其嬌縱任性有關(guān),另一方面也和其自身的身體條件有關(guān),讓自己的才華荒廢于兒女情長,沉迷于某種藥物或者依賴,讓風華絕代變成了一剖塵土,讓人扼腕嘆息。

事實上,一般人沒有陸活的勇敢,活的隨性,活的真實,哪怕是個男子。

或許,命運真是枷鎖,對離經(jīng)叛道者而言,掙脫束縛也是一種真實的存在狀態(tài),哪怕與現(xiàn)實玉石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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