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藝術?藝術的本質是什么?
顯然不是技巧、美麗、物質層面、自我層面的東西。而是精神的內涵。
比如,阿炳的《二泉映月》是藝術。他表達的是對生活困苦、人世艱難、人情冷漠、世態炎涼的心酸。這不僅是他個人的感受,而是表現了人類內心的普遍感受。同時,他也喚起了人們對苦難的同情心,以及對改變現實的緊迫性。
小提琴曲《梁祝》是藝術。不是因為他表現了愛情,而是表現了對自己的幸福生活的追求的勇氣和對束縛的控訴。同樣喚起了人們的同情心,以及對封建禮教等的危害的反思及激起的反抗精神。如果更加深入反思的話,會看到禮教、觀念、思想高于人性的惡,以及人類的自我帶來的沖突、爭斗、貪婪、殘忍。這都有助于人類的意識的進化。擺脫爭斗、沖突、殘忍,走向慈悲、愛。
因此,同情心,奮斗,對邪惡的抗爭,反思,沖破,這些都是高貴的精神。而表現它們,就是藝術。
僅僅表現愛情或個人的悲慘命運等,是藝術嗎?可能會引起一些人的共鳴,也許表現的技巧很美,但是缺乏了偉大、高貴的精神,價值何在呢?
即便是美,也不是視覺上的美,而是心中的美好的感覺。如果一件美的作品,不能喚起內心的美好,那不算是藝術。丑呢?一件丑陋、丑惡的東西,讓人認清了丑陋、邪惡,以及產生了對邪惡的反抗精神,這是藝術。
一件古董,年代久遠,它體現的就是年代、歷史、工藝、一個模糊的故事,它是藝術嗎?它可能被很貴,價值連城。但是,我不認為它是藝術。它給人類,現在的人類,帶來什么價值了呢?除了個別人的愛好、炫富、虛榮。
你知道了那個年代有這樣的東西和工藝,又怎樣了呢?對你及現在的人們的生活又何意義呢?
你知道了這個東西代表了當時世界的領先水平,又怎么樣了呢?除了滿足你的虛榮心,還是自卑下的可憐的自尊、自大的滿足,還有什么意義呢?
藝術的精髓,在于人類的高貴精神以及當下的真實的價值。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