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益一直被認為是很“對”的事情,所以我們會發現做公益的人很少深究方法論,只是悶頭扎到他熱衷的事業里去,扶貧濟困,保護環境……但是在現如今的中國,公益自始至終沒有成為主流的事情,人們參與公益的熱情和頻率不高。這背后當然有很多復雜的原因,但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是很多人一直沒搞明白,公益其實是極其人文主義的事情,而夸大了客觀現實比如貧窮、災害、弱勢群體、空氣污染等等的重要性。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是身著襤褸的孤兒,靠著乞討賣藝茍且養活著自己,一個是身體殘疾的母親,希望通過學習一門技藝來獲得工作,而此時你手上只有一筆錢或者一個機會,你會給誰?或許你會選擇孩子,或許你會選擇母親,這兩種選擇都沒有對錯,因為我們無法通過“誰比誰可憐”的客觀方法來決定你要幫助的對象,在你選擇中做主導作用的,其實還是你自身的感受,客觀事實只是起到了激發你情感的作用,而不同人因為自身的生長環境、學識等因素,被激發起的情感也會千差萬別。從這個例子上我們會發現,公益往往是人文主義在行善者身上的體現,和被幫助的對象的關系沒有我們自以為的那么大。馬云曾經說過,“做公益改變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其實也是類似的意思。
所以當有人或者企業標榜自己做了多么了不起的公益的時候,其實只是一種自我認同而已,對于觀眾而言是無意義的。因為在觀眾眼中,別人的公益行為并不能產生特別的共鳴,人們只會在乎自己的公益行為為自己帶來的感受。
明白了這個道理,對于從事籌款、公眾參與或者公益行業發展的專業人士來說是非常有益的。因為以往公益人士,總是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去描繪他們所做的事情是多么有價值,對于受益人/環境而言是多么重要,卻往往忽略了對于行善者會帶來何種感受。這也導致了公益項目漫天飛舞,能獲得大眾認可的卻鳳毛麟角。究其原因,并非公益項目的設計不夠專業或者有價值,而是他們缺少了從大眾心理出發的視角,去激發潛在行善者的行善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