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讀筆記:王陽明《傳習錄》(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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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直錄【13】

【原文】

問“有所忿懥①”一條。

先生曰:“忿懥幾件②,人心怎能無得?只是不可有耳。凡人忿懥,著了一分意思,便怒得過當,非廓然大公③之體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于凡忿懥等件,只是個物來順應④,不要著一分意思,便心體廓然大公,得其本體之正了。且如出外見人相斗,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雖怒,卻此心廓然不曾動些子氣。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

[注釋]

① 有所忿懥(zhì):語出《大學》:“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

②忿懥幾件:指忿懥、恐懼、好樂、憂患。

③④廓然大公,物來順應:語出程顥《答橫渠先生定性書》:“君子之學,莫若廓然大公,物來而順應。”意為心處正道,大公無私,遇到事情時能坦然自如地應對。

[譯文]

黃直就《大學》中“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這一條向先生請教。

先生說:“就像憤怒、恐懼、好樂、憂患等情緒,人的心中怎么可能會沒有呢?只是不可‘有所’罷了。一個人在憤怒時,心里只要有一點意念生起,憤怒就會過當,這樣一來心的廓然大公之體就將失去。因此,有所憤怒,心就不能中正。如今,對于憤怒等情緒,只要物來順應,對境不生意念,心體自然能廓然大公,從而保持本體的中正平和了。例如,出門看見有人打斗,對于錯誤的一方,我也會憤怒;然而雖然憤怒,我心卻仍處于廓然大公狀態,不曾動氣。現在對別人發怒也應該這樣,這才是中正。”

[解讀]

黃直問的,是《大學》里“正心”一節,原文是: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zhi),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身有所忿懥,懥,憤恨、憤怒的樣子。這里的“身”,程頤說應該是“心”,心有所忿懥,如果心里正在惱怒,心就不正,這時候跟人說話,或處理事情,就不能恰當。

有所恐懼,害怕,則心為恐懼所累,也不得其正,也不能正常的處理事情。

有所好樂,有喜好,有偏愛,也不得其正。

有所憂患,擔心,也不得其正。

憤懥、恐懼、好樂、憂患等幾種情緒,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指喜怒哀樂等七情六欲,這是人人都有的。心學的功夫,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在七情六欲過了頭的時候知道踩下剎車,讓此心回歸到“天理”的正軌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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