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點在于,接受它并堅持下去
- 本書針對的不是儲蓄者和投資者所面臨的總體財務策略;它只針對那些準備投入交易(或流通)證券的資金,即投入債券和股票的資金 ;
- 本書中的“現在”一詞指的是1971年年底或1972年年初;
- 文中的備注僅為個人的理解與思考,不代表該書的觀點,亦不保證正確;
- 投資操作是以深入分析為基礎,確保本金的安全,并獲得適當的回報,不滿足這些要求的操作就是投機。
**總述******
如果你不能承受風險,就應當滿足于較低的投資回報——這是一個由來已久,且聽起來十分合理的原則。由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投資者能夠期望的匯報,在一定程度上是與其承擔的風險成正比的。對此,我們不能茍同。
投資者的目標收益率,更多地是由他們樂于且能夠為其投資付出的智慧所決定的:圖省事且注重安全性的消極投資者,理應得到最低的報仇,而那些精明且富有經驗的投資者,由于他們付出了最大的智慧和技能,則理應受到最大的回報。
債券與股票配置的基本問題
作為一項基本的指導原則,我們建議這種投資者投資于股票的資金,決不能低于其資金總額的25%,且不得高于75%;與此相應,其債券投資的比例則應在75%和25%之間。這里的含義是,兩種主要投資手段之間的標準分配比例,應該是各占一半。
根據傳統,增加普通股比重的合理理由是,持續的熊市導致了“低廉交易價格”的出現;反之,當投資者認為市場價格已經上升到危險高度時,則應將股票投資的比例減至50%以下。
這種規范的原則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因為它與過度看漲牛市或過度看跌熊市這一人類的本性相抵觸。
要一個普通的股票投資者在市場超過某一點位時減倉,或在市場持續下跌后增倉,這似乎并不是一個切實可行的策略。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認為,如果失去了債券這一參照物,我們就無法設定一個可靠的規則,以確定何時應將股票投資份額降至25%這一最小比例,并在以后將其提升到75%的最高比例。
備注: 即使是在四十多年后今天來看,格雷厄姆對于將債券作為股票投資份額參照物的這些話依然不過時,甚至直到今日國內很多投資者完全沒有深入思考過的,既:什么情況下應該增加股票的投入,而什么情況下應該減少,具體的參照物或參照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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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半開的資金分配法則已經不再時興(本書寫作時間為1971年),但我們仍然認為,對半開的資金分配法則,對防御型投資者仍然具有實質性的意義:
1.它非常簡單;
2.其操作方向無疑是正確的;
3.它使其遵循者感到,自己至少是在對市場變化做出某種反應;
4.最重要的是,它可以避免投資者在市場日益走高直至危險的程度時,仍不斷加大自己的股票投資。
真正的保守型投資者,將會對自己的一半資金在牛市中的收益感到知足;而在深陷熊市時,比照那些冒險型投資者的處境,他們也會從自己相對較好的境況中獲得安慰。
雖然這種對半開的資金分配法則無疑是一種最簡單的“萬能”裝置,但它不一定會取得最優的結果(顯然,任何手段,無論機械與否,都不能宣稱自己就一定比其他手段更優)
備注: 所以不論是在投資還是日常工作生活中,當有人對你說Ta有一個最優或者最好的方法時,都一定要在心中先打出一個大大的問號。保持好奇心,保持懷疑態度。
投資者究竟應將其股票投資限制在50%,還是更低,這要根據他自己的性格和態度來決定。
如果他能像一個全然不受情緒影響且精于計算的賭徒一樣,此時,他也許會將其股票投資比例減至25%,直到道瓊斯工業指數成分股的紅利達到債券利率的2/3時,再將其股票投資比例提升至50%。
這種策略并不復雜(這里指的是對半開的資金分配法則),其難點在于,接受它并堅持下去,而不在其結果可能會證明這種策略過于保守。
不可轉換的優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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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好的優先股,可能且確實存在,這種投資工具是好的,但本質上是不好的:
1.優先股的安全性,來自其發行公司支付普通股股息的能力和意愿;
2.一旦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分配普通股息,或公司沒能力分配股息,優先股就會變得岌岌可危,因為在支付普通股息的情況下,公司的董事們亦無義務償付優先股;
3.優先股通常只能活動固定比率的股息
4.因此,優先股持有者既沒有債券持有人(或債權人)的法定求償權,也不能像普通股股東那樣分享公司的利潤。
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因暫時的危機致使優先股的價格跌至不合理的價位時,才可買入這種證券。(此時,它們也僅適合那些進取型的投資者,而非保守型的投資者)
換言之,這種證券只可以按照廉價的交易條件買進,要么就干脆不買。
證券的類型
- 隨著每一次新的樂觀和悲觀情緒的潮起潮落,我們會忘記歷史并拋棄一些久經考驗的原則,但是,卻往往會頑固地堅持自己的偏見,并對其深信不疑。
備注: 真正的貪婪可能就是永遠認為自己可以通過預測(包括但不限于:預測市場,盲信專家或聽取各類小道消息)來戰勝市場并獲得超額且不現實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