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應該是先喜歡他的性子。譬如鳳凰,大家喜歡的應該是他這一心一意的性子,愛一個人便會把悶頭悶腦對人好的性子。除了心愛之人,其他人,應該都是淡的如水一般。鳳凰這個人的愛,很純粹,只要愛了,便是低到塵埃里,也會誓死去愛,不撞南墻不回頭的性子,即使撞了南墻,或許,他還是無法恨葡萄吧。
愛—是很復雜的情感,有時候無法描述你做了什么,也無法描述你愛的人是什么樣子的,可是大多是希望無論你做了什么,都會寵著你的那個人。我愛的少年,或許是十幾歲那年借給我校服穿的那個人,又或許,是逃避某些人帶來的安全感。我是一個如此沒有安全感的人,以至于我從來不信,這個世界上有純粹的感情,也知道這種感情只有書上才有,所以才會反復看著別人的故事憂傷,著魔吧。十八歲那年,遭遇的背叛,才是我此生最大的痛,終其一生,我也無法忘記我自己看著自己心在滴血,卻無法放開那個十幾歲給過我溫暖的少年。又或許那個時候,他也未曾如我所想的那般愛我,少年,他從不曾如我愛他純粹一般去愛過我。我無法忘記的,是那個每天穿著黑色夾克從我教室前經過的男生,是那個騎著自行車會呼呼生風的少年,然而,時光,他終是一去不回了。
有些愛,一旦愛了就無法回頭,一如我接受某人的慫恿決定告白的那一刻。如果重來一次,我應該會放棄。沒有開始,就不存在結束,沒有開始,就不會有十八歲那年殘忍的真相。就好像一塊純白無暇的玉器里參雜的雜質,又好似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忽然沾了污泥。我就這樣毫無征兆地知道了那個我一輩子也不愿意知道的真相。我想,我一輩子也無法再相信愛了。可是,即使如此,居然還是握緊了這個人的手,舍不得放開。人,其實不怕從未擁有,怕的是,擁有過后再失去。那個年紀的我,沒有人告訴我對錯,我還陷在抑郁癥的沼澤里,不可自拔。我以為,這個世界上,除了這個少年,沒有人能夠取代,因為,我花了很多個六年,依然未將這個人從我的腦海里抹去,于是我以為,那就是永遠。我甚至相信,這個就是逃不開的宿命,宿命。雖然我也不相信宿命,可是顛顛倒倒,這個我以為永遠也不會再去觸碰的人,卻忽然又回到了我的生命里。
《白發王妃》里的容齊,是個我覺得哀傷的角色,終生愛而不得,卻死在愛的奉獻里。沒有得到過一絲母愛,看著自己的愛人對自己說愛上了別人,還得忍受著不可言說的痛楚。年少的我們,總是以為如果取代了另外一個人的位置,你心里的那個地方便會空出來,然而,我們從來也沒有想過,愛這個東西,會生根落地,甚至發芽,在你看不見的地方,愧疚也會變成喜歡,然后慢慢變成愛。只是愛的深淺不一罷了,淡淡的,就好像一個印記,在你心里落下了,然后在傷口爆發以后,又會鮮血淋漓。你以為你放棄了你的所愛,就會慢慢忘記,時光會是一劑良藥,然而,感情這個東西,哪里是能說好就好,說忘就忘的。他們或許會生成藤蔓,或許會生出枝椏,又或許,會把你緊緊纏繞,不能自主呼吸。
鳳凰對錦覓說:“ 若你愿意,從今往后我與你夫婦一體,哪怕歲月混沌,巨浪滔天,我也會緊握你的手不離不棄,共赴鴻蒙。” 頓時淚目,而最后讓人奔潰的反而是最后一句,“不要再騙我,否則,我真的會跟你共赴鴻蒙!”這是如何心碎的誓言啊,對于鳳凰而言,這應該是最深情的告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