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
這本書所說的自私性和我們平常所說的自私性不同,它是客觀的自私,是不帶有主觀思想的。比如說,母螳螂與公螳螂交配時,母螳螂很有可能會一口吃了公螳螂。母螳螂的天性是吃比自己小的昆蟲,公螳螂正好比它小,交配時又挨得近,就極有可能會出現母螳螂一口咬死了公螳螂的現象。這里從主觀上說母螳螂自私,這很明顯不和邏輯,因為交配是雙方共同的行為,這關乎于繁衍后代,母螳螂如果一口咬掉了公螳螂的腦袋,這樣即不利于交配繼續,也不利于繁衍后代,只是母螳螂它填飽了肚子而已,這明顯不劃算,所以,說母螳螂是帶有主觀色彩的自私是有歧義的。而拋棄主觀的概念,單從個體且不帶感情色彩的自私來講,母螳螂它是由基因組成的,它吃了公螳螂,它填飽了肚子,它可以生存下去,它個體利益達成了,所以它去吃了公螳螂,這樣反而說的通了。所以,一個成功的基因突出的特點是不帶有感情色彩的自私。
“很久以前,自然選擇是由自由漂浮在原始湯中復制基因的差別性生存所構成的。如今,自然選擇有利于能熟練地制造生存機器的復制基因,即能嫻熟地控制胚胎發育的基因。在這方面,復制基因和過去一樣是沒有自覺性和目的性的。”
人由細胞組成,細胞活動由基因控制,現存的基因都是通過很久以前的自然選擇而存活下來的。基因是沒有自覺性和目的性的,且基因為了自身利益會不停的復制與競爭,而人是有思想的,人是群居生物,一個健全的人的行為是會通過主觀意識思考而行動的。即使基因是自私的,人或許會有一些無意識的自私行為,但人不是完全如基因一樣如同機械一般只維護自己利益而不顧周圍一切。
“基因就是進行高度精確復制的復制基因。”
這句話是從進化論中得出的。進化論有兩個觀點,一個是復制,一個是競爭。在原始時期,世界可以算是一個大容器,核苷酸等物質充分,基因是由一定排練順序的雙螺旋核苷酸組成的,每個核苷酸都有其對應的核苷酸相配對。每個基因的數量如果要增加,那么它就要從環境中攝取氨基酸,根據它的雙螺旋結構進行復制。而環境中氨基酸的數量是固定的,那么基因就開始了競爭。競爭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說加快復制速度,比如說分解其他基因來獲取氨基酸來進行自我復制。這些基因的活動都是本能,不是主觀意識的,可以說每個基因都是為了自己而活,有時甚至會傷害別的基因。所以,基因是自私的,是為了自己能夠長久生存下去而不斷進行高度精確復制的復制基因。
“基因是不朽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它們被描繪為接近于值得賦予不朽稱號的遺傳實體。”
本書中有一個觀點,物種的一個個體只是基因的載體。物種是由細胞組成的,而細胞又是由基因控制的,所以物種的一個個個體是基因的載體。以人為例,人會生老病死,但同時人也會繁衍后代,人在繁衍后代的過程中將基因傳遞了下去。因此,就算是人死亡了,但這個基因還是存在的,只是它通過不停的復制,傳遞了下去,這樣,它就一直存在了,它就達到了永恒的目的。這里,還要加一點,每個人的特征都不可能完全相同,而每個人組成的基因確實相同的,只是基因有許多等位基因,它們所代表的表現型都不同,在環境,競爭等的條件下,導致了只有一個或一部分的表現型表現了出來,所以每個人的特征不同。但即使人們的特征不同,其組成的基因還是相同的,因此,基因可以永恒的生存下去,它只是把人這個個體當成了一個載體,所以,基因又是自私的。
“動物已經變成活躍而有進取心的基因運載工具—基因機器。”
文中提到了一個思想,人雖然有思想的生物,他自己會認為自己是一個個體,但他還是只是一個基因群體,一個有基因組成的,運載的基因機器,而不是一個個體。這樣說我覺得有些殘酷,因為它把人必做了一臺機器。這讓我想起了人工智能,隨著科技的發展,人工智能已經不再遙遠。人工智能雖是人編碼制造的,但它們會自己對事物的發生做出判斷。而作者的描述則是基因已經為我們編碼好了程序,且基因也把自己當成了機器運行中的一個零件,把自己也安排了進去,所以人就只是一個基因的機器。這個解釋讓我覺得即合理,但又有些不愿認同。畢竟人是有血有肉的,人活著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這個意義不僅僅只在于基因可以生存下去,也有其家庭意義,社會意義和自我實現意義等。如果人僅僅是基因的機器,就覺得這些家庭意義,社會意義,自我實現意義都不存在了,因為人是為基因而活著,而不是為自己。
“從一開始,一切的動物聯絡行為就摻有某種欺詐的成分,因為所有的動物在相互交往時至少要牽涉某種利害沖突。”
這句話,從物種與物種間的角度來看,一個物種為了使自己的物種基因流傳下去,必然會和其他物種間展開競爭。從物種間的個體角度來看,個體與個體間為了自己的生存,在聯絡中會發生欺詐,斗爭等行為。但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間都是有密不可分的聯系的,就算是兩個看似互不相干的物種,也可能相互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