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結構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組成。
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沖動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樂原則行事,它不理會社會道德、外在的行為規范,它唯一的要求是獲得快樂,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標乃是求得個體的舒適,生存及繁殖,它是無意識的,不被個體所覺察。
自我,其德文原意即是指“自己”,是自己可意識到的執行思考、感覺、判斷或記憶的部分,自我的機能是尋求“本我”沖動得以滿足,而同時保護整個機體不受傷害,它遵循的是“現實原則”,為本我服務。
超我,是人格結構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個體在成長過程中通過內化道德規范,內化社會及文化環境的價值觀念而形成,其機能主要在監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為,超我的特點是追求完美,所以它與本我一樣是非現實的,超我大部分也是無意識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會可接受的方式去滿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則”。 ”
邁向開悟之途最為關鍵的一步是:從對思維的認同中擺脫出來。覺察生命中的任何感覺,例如與相關行為的所有感覺,觀察呼吸。覺察到那個寧靜且強而有力的臨在。衡量成功的標準:內在感覺到平和的程度。
保持臨在,隨時觀察你的思維,想法,情緒以及在各種情況下你的反應。多關注自己對人、事、物的反應,至少關注有反應的人、事、物。同時關注你的注意力是否常常跑到過去或者未來之中,不要去判斷或者分析你所觀察到的內容,就只是觀察想法,感受情緒,關注反應,而不是要把他們變成個人問題。--寧靜的觀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