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杯濁酒盡余歡,今宵別夢寒。
——《送別》李叔同
這首詞,是李叔同先生1905年在日本留學時創作的歌曲,膾炙人口流行天下,經久不衰。李先生一生多才多藝,詩詞書畫,篆刻,音樂戲劇,樣樣精通,他的卓越藝術造詣更是培養出名畫家豐子愷、音樂家劉質平等大師。
但是誰都沒有想到的是,這位曾經風流倜儻、文采斐然的李叔同,竟能如此決絕地放下他的所有,洗盡鉛華。1918年8月19日,在杭州虎跑定慧寺遁入空門,出家為僧,法號弘一。
特別讓人覺得意外的是,弘一法師當時入的是佛教中對言行生活要求最苛刻的律宗,從錦衣玉食的公子哥的生活標準降到最低的苦行僧,弘一法師竟能做到完美切換,且還甘之如飴,最終成為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師。
據說在執行戒律的過程中,弘一法師對自己的書寫都有嚴格的要求,甚至連“女”字邊的字都避而不寫,能把對自己的要求嚴格到這份兒上,就更不用說在生活上了??纯此纳钣闷罚a杖、芒鞋,還有用到發黑了的毛巾,在他的身上,已經完全看不到昔日那位偏偏俗世佳公子的樣子了。
“竹杖芒鞋輕勝馬,一蓑煙雨任平生”,在我們面前,浮現出的是這樣一位嚴于律己的有道高僧的模樣。
“律”對于我們的人生有重要的意義。
首先,律是律法,是需要遵守的底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遵守規則,敬畏規則,我們才可以享受到真正的自由。因為在“守律“之下,我們對自己所有的行為都可以做到心安理得。
被佛門奉為律宗第十一代世祖的弘一法師,出家之后嚴守戒律,苦心修行,過午不食,身無外物,一雙芒鞋,兩件僧衣,度天下眾生。他苦修佛法,敬畏戒律,但即使是在如此嚴格的戒律約束之下,弘一法師卻獲得了大自在,在佛法的莊嚴凈土中修成金身。
我輩普通凡人,更需要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因為對我們而言,法律是約束,更是保護,它能讓我們在遵守規則的前提下獲得最大限度的公平和自由。
其次,律是克制,是對自己欲望的約束。欲望是人類的本能,也是原罪。人類和動物的不同之處,就在于動物依靠本能行動,而人類懂得控制自己的欲望。
對欲望的克制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外力來進行的“他律”,另一種則是用自己的意志力來進行的”自律“。弘一法師之所以能得到眾生敬仰,就是因為他的自律,閃爍著人性的偉大光芒。
對名利、對外物的無視,直視自己的內心,踐行佛門戒律,一簞食一瓢飲,居陋巷,甘之如飴。
從“他律”到“自律”是偉大的進步,我等凡夫俗子雖然沒法像弘一法師一樣做到眾生平等,但是我們依然可以從大師的身上汲取到養料,學會克制,學會自律,讓自己成為一個頂天立地的人。
面對事情,要先考慮別人的難處。談論別人要先將心比心地想自己是否能夠承受。當你用一個指頭指向別人時,要記得其他指頭是指向自己的。原諒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