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
商品首先是一外界的對象,一個靠自己的屬性來滿足人的某種需要的物。每種有用物,如鐵和紙等都可以從質和量兩個角度來考察。每一種這樣的物都是許多屬性的總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為使用價值。它決定了商品體的屬性,離開了商品體就不存在。使用價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費中得到實現。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物質內容,在我們所考察的社會形式中,使用價值同時又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交換價值首先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這個比例隨著時間和地點的不同而不斷改變。由于交換是一個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的轉變過程,這個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隨機性,因此交換價值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這種偶然性中包含必然性。
如果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一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可是勞動產品在我們手里也已經起了變化。如果我們把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抽去,那么也就是把那些使勞動產品成為使用價值的物質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們不再是桌子、房屋、紗或別的什么有用物。它們的一切可以感覺到的屬性都消失了。它們也不再是木匠勞動、瓦匠勞動、紡紗勞動,或其他某種一定的生產勞動的產品了。隨著勞動產品的有用性質的消失,體現在勞動產品中的各種勞動的有用性質也消失了,因而這些勞動的各種具體形式也消失了。各種勞動不再有什么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
現在我們來考察勞動產品剩下來的東西。它們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靈般的對象性,只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單純凝結,即不管以哪種形式進行的人類勞動力耗費的單純凝結。這些物,現在只是表示,在它們的生產上耗費了人類勞動力,積累了人類勞動。這些物,作為它們共有的這個社會實體的結晶,就是價值――商品價值。
價值是不差別的人類勞動力,是使用價值的內容,而使用價值其只能算是外部表現,或是只充當銷售手段。
陳水河整理于2018.3.12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