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你是我的敵人,所以你在我心里,刻骨銘心。
案語石刻,引路的燈。
三千青絲不曾白發,三千惆悵,不過水邊林下。塵世紛擾,也雜亂,配不上觀世清眸的傾城;人世骯臟,也瘡痍,尊不起纖塵未染的絕世。這是世界留不住你,也沒這資格留下你,只不過卻是無人可知你的存在。
三途河畔一程,奈何橋上一渡。流離人界,半世癲狂半世哀傷,一世沉寂一世疏狂。
有些的東西不該存在,即便是理由多么正義盎然,但是沒有鋒刃能理斷纖塵,存在了,就要有記憶,沒有記憶的人,只有死人,可惜依然活著的人仍舊存在著對死去的人的記憶,這個循環是慶幸還是悲哀,無從判別。
也是有人問我為何如此執著于瘋狂。
那四個字,妖在王側。在這個盡是人類的社會里,人類虛偽,懦弱,卑微,下賤,愚蠢,鄙陋。我只有一步一步殺光擋在我路前的人,才能把我所看到的東西變為手中所握,那個時候,我才能看見絕世傾城的那只妖。
沒人能告訴我多年前死在河邊上的那條魚,沒人能教會我漠視紅塵漠視天下,更沒人能讓我如此渴望從賴以生存的河水中離開,這不是離開,是逃離,枷鎖的束縛不可能湮滅骨子里刺痛的獸性,嘗過鮮血腥甜的本能更不會放縱軀體的頹廢,那是與身俱來的瘋狂。
無論為了什么,自由都會是支撐在骸骨之上的。你說,妖與人最大的不同,是人有人性。人性的強大遮掩了人心,赤紅雙眼里彌漫的,盡是貪婪,所以,需要有刻骨銘心的恐懼去制約這份貪婪。
美是可以讓人懼怕的,超越理解中習性,讓人知,讓人怨,讓人愛,讓人狂,斷送頭顱的傾城,還不過血海難平的逆鱗之怒。只是多年后黃昏還盼望著,身旁的孤冢不會淹沒在草木深中,讓人遺忘,任之崩塌。
你曾說,能寫在墓志銘上的東西,才是人一生的字跡。
然而,有些人習慣平凡,有些人習慣卑微,有些人習慣貪妄,有些人習慣疏狂。
你可放心,我絕不會死得像一個畜生,即便是萬劫不復。即便是倔著骨,咬著牙,忍著辱,我也要一點一點,將千載銘刻。
這天生地養,可曾懼誰?
亂世繁華,只為你傾盡天下,蒼水蒹葭,只為你歸田卸甲。
忘川忘不掉,奈何徒奈何?
流盡自己的鮮血讓自己銘記:承君之愛,為君復仇。
——于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