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了兩次親戚借錢,上次我借了,這次直接拒絕了。
上次找我借錢的是我的外甥女,堂姐的女兒,和我是同一年的,一樣大。借錢周轉一下,我借給她了,其中一個原因是她都是凌晨打電話給我的,睡夢中被電話吵醒,有生氣,更多的是擔心。
最后呢,我受到了我媽媽和他爸爸的指責。也引發了我的思考;
這引發了我的思考;
一個是課題分離與邊界感的關系,借錢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擔憂,道德感至上,同時也參與到了對方的家庭事物之中,可以說是不請自來。
一個是同理心與同情心的關系,擔憂她,想去幫助一下。同情心泛濫,好有道德感。其實,我真在需要做的是讓她感受到我和她在一起,雖然不容易做到。就像“窄門”一樣,還是需要去做一些難而重要的事情。
親戚間的金錢來往不僅僅是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也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自己私下借了錢,就在很大程度上卷入了對方的家事之中,破壞了人與人之間,家庭與家庭之間的邊界。
這一次,我堂哥找我借錢,也是借錢周轉一下。我直接拒了,就是不想借,理由都不想編。
為什么這次拒絕的這么干脆呢?借了錢就會面臨以下風險,我不愿意承擔這些后果。
第一個是金錢的損失,借出去的錢,可能就收不回來了。
第二個是對個人邊界,家庭邊界的破壞。借錢只是他的一個個人行為,不是全家的行為。一旦借了錢,就相當于插手對方的家庭事物之中,破壞了家庭的邊界。
第三個是對關系的傷害,既有兩個人之間的關系,也有兩個家庭之間的關系。有一些家庭里,這種傷害是不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