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什么時候喜歡上你的,當我發現自己喜歡你的時候,我已經走了很遠了……
以前看到一個話題,“你什么時候知道ta是那個對的人”,有一個回復是,“當我看到一棵樹長得很好看,第一念頭竟然是拍下來給她看,我就知道不妙了”
而我,是什么時候,第一次真的感到很孤獨呢——是很明媚的天氣、很明媚的風景里,我一抬頭,突然傷懷“可惜你不在我身邊”。
感情就是這樣,當你下意識的想與ta共度此刻的美好,當你想把過去的自己講給ta,當你想和ta有很多未來的故事……ta就已經是對你而言很重要的人了。
至于不幸天各一方的未來,星星還在,微風還起,人,換了模樣。
而愛情是從何開始的呢?
有人說是他穿著白色襯衣笑得很好看,有人說是她半扎著頭發洗杯子的樣子讓人想娶回家,有人說是他講的笑話很奇怪……我曾經喜歡過的那個人,有個很好聽、很好看的名字……
東華從鎖妖塔救出鳳九后,目光直直看著鳳九的時候,插曲是一首《就算沒有如果》—“我喜歡你好久了,從相遇的那一刻”。
我從前是不相信一見鐘情的,可現在在想,對于你是否會喜歡一個人,或許在第一次見面的那一刻就已經注定了。
因為你是你,因為ta是ta,因為遇見的時間剛剛好,所以你就是喜歡了。
在Fisher博士的理論中,將人們分成了四種氣質類型:探索者、建設者、指導者、協商者。以前兩種為主要氣質的人,會被相似的人吸引;以后兩種為主要氣質的人,會被互補的對方吸引。
可是,當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大多是忘了自己有理智這種東西的。更可怕的是,有時喜歡到忘了自己、丟了自己…
而愛情是為何離開了呢?
到底是對方變了,還是你其實不曾真正了解過ta ; 到底是現實太多殘酷,還是誰內心殘缺又不愿再去擁抱 ; 到底是柴米油鹽的錯,還是彼此本來就不適合一起生活 ……
這樣的問題,剛失戀的人,一定會反反復復的問自己吧。這篇文里寫著失戀究竟失去什么?而當你接受了所有突如其來或無疾而終的時候,答案,又已經不重要了。
其實啊,或許同相遇相愛一樣,分離也就是注定的結局。我們當然希望,愛一直都在,只是不必太貪心,妄圖ta們是同一個人。
彼此來到對方的生命里,參與過一部分,又正是那一段故事,成了現在的你。權當過去以另一種方式,始終陪伴著。
正所謂——緣起,牽手同行 ; 緣滅,各自安好。
?*?~什么時候,我帶你去看星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