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種經歷:
花很多錢買語法書、報培訓班絞盡腦汁去研究什么是定語從句和狀語從句,卻仍說不好幾句英文;
鼓起勇氣,面紅耳赤地憋出兩句英文,老師就緊跟在后面糾正,“這是過去時,要用was,不能用is”......
學了十幾年,費了很多時間和金錢,當信心已經被磨得差不多時,我們終于成功地發現自己還是無法開口說英文,然后無奈地下定論:我學不好英語。
我曾思考過:是中國人不夠聰明,沒有學習外語的基因嗎?還是大街上隨便逮個人都能流利地用英文對話的瑞典人、荷蘭人學起英語來更加容易?不排除從語言的親緣關系來看,瑞典語和荷蘭語與英文是近親,但也很有可能,這些年我們都被坑了。
關于中國人學習英語是否被坑這件事,我和一個在中國做了十幾年英語浸入式培訓的前輩討論過。他很肯定地說,根據對英語培訓業的了解和觀察,因為中國人學習英語背后存在著巨大的利益,學習英語這件事被人為地“困難化”了。對此,他直言不諱:如果英語不難學,那些堆成山的教輔書要賣給誰?
細思極恐。關于他的言論,我不敢深究,但深信一點:如果從現在開始,你把語法書和詞匯書丟掉,那我們可以開始用稍微健康一點的態度來談談怎么學英語這件事了。
回到克拉申的理論,他的五大假說之習得-學習假說 (Acquisition - Learning Hypothesis)認為:
人的語言發展有兩種途徑:
其一為習得(Acquisition),其特征是自然、直覺且近于潛意識,例如學習母語。不論幼兒或成人都有習得的能力。
其二為學習(Learning),這是有意識的反復練習、記憶,例如學校、培訓班的語法課、詞匯課。
只有“習得”才是學習的正道,因為其注重語言的實質而不像“學習“常流于表面。此外,”學習“常涉及大量的語法學習、拼寫學習以及糾錯,很可能導致學習者的興趣降低。
這就解釋了,為何許多人對外語學習興趣不高,為投入很多時間精力效果卻不好而感到痛苦不堪。既然習得是語言學習的正道,那么該如何習得呢?克拉申又說:
第二語言(簡稱二語)的習得來自于“可理解的語言輸入”(comprehensive input)。這種輸入要略高于學習者現有二語水平,而學習者又能把注意力集中于對意義或對信息的理解而不是僅僅是對形式的理解。
輸入主要來自閱讀和聽力,而理想的輸入應具備以下幾個特點:
1)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輸入內容比現有水平要高一點。
說到這一點,我忍不住要批評一下國內的各種英語考試。不管是初中英語考試、高中英語考試,還是四六級英語考試,都不是太科學的英語分級做法。其弊端就不多說了,我來舉個正面的例子。
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CEFR),是歐洲委員會2001年通過的一套建議標準,為歐洲語言在評量架構和教學指引、考試、教材所提供的基準,可用以評估學習者在所學語言的成就,同時也給予教育評估方針。分級從A1(入門)至C2(精通)共6級,后于2009年修正為9級。
英語當然也不例外地分了6級:
English Independent User (B1,B2)
B2 (Upper-Intermediate English)
Proficient English User (C1,C2)
劍橋英語、雅思、托福等考試都基于這個分級而定。那么問題來了,這些年來,我們為之苦苦掙扎的四、六級考試又是什么鬼?既然這門語言已經有了嚴謹科學的分級,我們既然要學習它,為何不跟著來?
不跟著來的后果就是,中學或大學英語課堂里,常常看到一個英語水平只有A2的人跟著已經達到C1的學生同時坐在一個教室里面學習同樣的內容,結果就只會是師生之間、生生之間的相互折磨。
2)有趣又相關(interesting and relevant)。輸入的材料越有趣,跟學習者的關聯性越大,就越有意義。這就可以解釋為何會有聽歌學英語、通過游戲學英語或者從興趣入手學習英語等等做法。
3)非語法程序安排(not grammatically sequenced)。如果目的是“習得”而不是“學得”,按語法程序安排的教學不僅不必要,而且不可取。
你的語法書,真的可以丟掉了。中國很多英文學習教材,都是根據語法的難度來編寫教材,難怪我們考試考得很好,但卻怎么都“學”不好。
4)要有足夠的輸入量。要習得新的語言結構,僅靠做幾道題、讀幾篇短文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連續不斷地輸入有內容有趣味的廣泛閱讀和大量的會話才能奏效。
道理說了那么多,相信你大概可以明白為何我們花了那么多時間和精力,受盡折磨,英語為何還是學不好了。我們根本就沒有遵從語言的學習規律,學習方法也不科學。
如果你身邊找不到一個好的英語老師,不如先把語法書和詞匯書丟掉,自立自強開始自主學習。只要遵從規律,有了足夠的有效輸入,提高英語水平的幾率更高得多。
歡迎關注《英語真的不難》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