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中的個人所得稅處理問題
解決“是什么”的問題(答案+依據)
-
股權激勵中一般涉及哪些納稅環節?
-
股權激勵中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一般涉及哪些征稅范圍?
-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中激勵對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
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激勵中激勵對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
非上市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中激勵對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
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遞延納稅政策是什么?
答:非上市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納稅人可在股票(權)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權獎勵獲得時暫不納稅,待實際轉讓股權時,直接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及合理稅費后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享受遞延納稅政策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需要在適用范圍、激勵計劃、激勵標的、激勵對象、持有期限、行權期限、所屬行業方面同時滿足以下7個條件:
- 一是屬于境內居民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
- 二是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設股東(大)會的國有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股權激勵計劃應列明激勵目的、對象、標的、有效期、各類價格的確定方法、激勵對象獲取權益的條件、程序等。
- 三是激勵標的應為境內居民企業的本公司股權。股權獎勵的標的可以是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其他境內居民企業所取得的股權。激勵標的股票(權)包括通過增發、大股東直接讓渡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權)。
- 四是激勵對象應為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的技術骨干和高級管理人員,激勵對象人數累計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6個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的30%。
- 五是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自行權日起持有滿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解禁后持有滿1年;股權獎勵自獲得獎勵之日起應持有滿3年。上述時間條件須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列明。
- 六是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至行權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0年。這一條件僅針對股票(權)期權形式的股權激勵。
- 七是實施股權獎勵的公司及其獎勵股權標的公司所屬行業均不屬于《股權獎勵稅收優惠政策限制性行業目錄》范圍。公司所屬行業按公司上一納稅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比最高的行業確定。這一條件僅針對股權獎勵形式的股權激勵。
-
直接持股與間接持股的個人所得稅分別應該如何繳納?
-
常見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虛擬股權、實股的激勵方式,分別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
股權激勵中企業是否必然為激勵對象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主體?
-
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什么情況下激勵對象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解決“為什么”的問題(答案+依據)
-
為什么股權激勵要納稅?
答:與獎金、福利等現金激勵類似,股權激勵是企業以股權形式對員工的一種激勵。企業通過低于市場價或無償授予員工股權,對員工此前的工作業績予以獎勵,并進一步激發其工作熱情,與企業共同發展。股權激勵中,員工往往低價或無償取得企業股權。對于該部分折價,實質上是企業給員工發放的非現金形式的補貼或獎金,應在員工取得時計算納稅,這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
為什么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暫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準,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
為什么去年財政部會出臺101號文,對部分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實行遞延納稅政策?
-
為什么要這樣規定?而不哪那樣規定?
最后有能力再解決“怎么辦”的問題
- 提供一定思路以及方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