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好“名”之病

《大學》有“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齊家、治國、平天下”。可見格物在首位,格物是格私欲,核心是發揮“良知”的能量,通過“事上練”,達到“知行合一”,最后反哺“致良知”。

最近發生的一件小事情,讓我良心不安。但我知道良知騙不了人,心有不安一定是知行有不合理的地方,這就是衡量標準,這就是當格之時,當格之事。

事情這樣的,一個朋友打電話溝通交流了近況,我也凡爾賽了最近還不錯,工作、生活都還過得去,也談了一下未來的遠大目標。然后朋友告訴我他需要借一些錢,我有點驚訝,不過我大概說小錢沒問題,要的時候隨時找我。整個電話過程大概十幾分鐘,我們愉快的結束了。

于是,我的思緒有一些收斂不住,不斷地在回放整個聊天過程。這里有幾個關鍵點,“為什么會凡爾賽”,“為什么說最近不錯”,“為什么要說遠大目標”,“為什么談錢色變”,“為什么是隨時找我”。總之良知有一些不安,但我還不確定是什么導致我這么不安,于是我開始詢問良知(因為良知無所不知):

1)我為什么會有一種被侵犯的感覺?

其一,與我的借錢觀念不符。我的借錢原則是救“急”不救“貧”,“雪中送炭”不救“錦上添花”。他的現狀應該要收斂風險而不是繼續放大風險,就算放大也不應該放大別人風險。其二,滿心歡喜的友誼溝通,目的卻是借錢,有一些失落。我似乎中了“承諾一致”的心理學陷阱(說自己過得不錯之后,就很難再拒絕別人的借錢請求)。如果有一定的緩沖思考時間,我覺得是被尊重的,如果是直接了當,我覺得也是被尊重的,但沒有。其三,天性中金錢被剝奪的侵犯。

2)我命中的私欲有哪些,最終導致了良心不安的現狀?

我窮舉了一些常見私欲:貪、嗔、癡、慢、疑、財、色、名、位、自私。我一一對照,貪-有犯貪財之心,嗔-有嗔恨不平之心,癡-暫無,慢-有犯傲慢之心(小錢沒問題,隨時找我),疑-有懷疑之心(是否能夠收回),財-有貪財之心,色-暫無,名-犯虛榮求能之心,位-暫無,自私-犯自私之心(財產與妻子共有,卻獨斷獨行)。一件事情拉出各種私欲,最讓我感到恐怖的是,潛意識層次默認運行了這些私欲,容不得你權衡阻止。

3)“知所先后,則近道也“,哪一個私欲是最大的私因呢?

很顯然是虛榮求名之病。我最大的私欲是好名之病,我突然感覺有一些頓悟,找到了病因。我種了很多好名的因,有的已經得到了惡果,有的惡果正在到來,還有的惡果會持續到未來。我以前因好名而個性張揚,因好名而殆于思考,因好名而染惡習(抽煙、說大話、掩飾不好等),因好名而性格古怪(贏得起、輸不起),因好名而行為乖張(染頭發、飆摩托車、著奇裝異服等),因好名而招致瓦倫達陷阱(高考等重要事件),因好名而招致錢財損失(說自己有錢、那么錢財一定會流失)。

4)如何應對本次事件,讓良知得致?

原則:以良知行事,格物致知,事上磨煉,反致良知。

解法:其一、權衡自我的承擔能力,重新客觀對待,實事求是。其二、這個果是自己的前因所種,要承擔這個惡果,敢于承擔才能更好的改過。



想起了幾年前的一個小插曲。我年輕的時候,開車載了一位“高人”,對話如下:

我:“你知道嗎,我剛拿到駕照就開了一百多公里路程,旅途中有很多山路,不盡崎嶇,而且陡峭”。

高人:“然后呢?你想說的是?”高人疑惑中…

高人:“哦,你想說你很能干,對嗎?”高人思考一會兒后明白。

我:“不是不是,我,…” 我無地自容。

當時我知道我錯了,但我不知道我哪里錯了,現在我終于知道我錯在哪里了,同樣是好名之病。



我必須要進一步追問良知,以求脫胎換骨之法。

5)為什么會如此好名?

答:原因很簡單,想要別人說自己好。

6)為什么想別人說自己好?

答:因為人性都喜歡未擁有的。覺得自己不好,所以希望別人說自己好,換句話說是有自卑。但自卑的根源仍然是在意別人的感受,害怕別人說自己不好,則希望別人說自己好,甚至自己會嫉妒說別人好。

7)如何根治“好名之病”。

有因必有果,首先要承擔惡果,但又要扭轉前因。重點在于自己體認好“名”確實是一種劣根性,要從知行上完全否定“好名之病”,“如惡惡臭”。同時,“好名之事“遠非這一個故事,“好名之人”亦比比皆是,要天理之心需常存,私欲之心需常去。如此反省自察,為道日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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