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4 不要內疚,這世界沒有絕對的清白
一、從承受內疚開始
1.只付出不接受的人,會有一種清白感,會覺得自己在這個關系中絕對問心無愧。這是一種很舒服的感覺,有這種感覺的人,會覺得自己在關系中永遠正確。那么,相應地,關系的另一方就會覺得很不舒服,會頻頻感到內疚,會經常覺得問心有愧,即便他不明白付出者為什么那么喜歡付出,他最終一定會產生逃離的沖動。一旦他真做出了逃離的舉動,那個一直認為自己清白無辜的付出者就會覺得受到了莫大傷害,并且會激烈地指責逃離者的背叛舉動,殊不知付出者自己才是破壞關系的始作俑者。
2.清白感總是和負罪感聯系在一起,一個和諧的人是既有清白感也有負罪感。假如你沒有一點兒負罪感,而只有清白感,那其實就是你把負罪感強加給其他人了,而那個被強加者一般都是你最親密的人。
3.朋友關系和配偶關系一樣,是相對平等的關系,是付出和接受相對平衡的關系。相反,親子關系一般不是平等關系,要么是成年的父母向幼年的孩子多付出而少接受,要么是壯年的孩子向老邁的父母多付出而少接受,其他的親人關系也常是不平衡的關系。
4.“付出者”其實在享受這種邏輯:既然我是付出的一方,那么我們的關系無論出現什么問題都是你的錯了。
5.內疚的產生,源自付出與接受的失衡。內疚的產生,其實是在提醒你,你該補償對方了。我們要懂得這一點,懂得覺察自己的內疚,然后及時作出補償。
6.在關系中扮演一個單純的付出者,其實是拒絕對方的補償,從而破壞了對方化解自己內疚的努力。結果,內疚不斷在對方心中郁積,最終這內疚成為一種憤怒,讓他產生了想逃離這個關系的沖動。
7.消除內疚感的模式可以分成兩類:禁欲、助人,禁欲是禁止自己接受別人的付出,而助人則是只付出不接受。
1)禁欲者的模式:某些人用最小的方式參與生命,堅持清白無辜的幻象。不是全數地接受他們需要的東西并為此表示感激,而是封閉自己,節食禁欲。他們覺得這樣可以擺脫需求和義務,因此他們沒有需求,不需要接受。
2)助人的模式:這種人自我中心、拋棄需求……他們從根本上講是和關系對著干的。無論誰只想付出而不想接受,都不過是想維持高高在上的幻想,拒絕接受生命的施舍,否認自己和同伴之間的平等。別人很快不想從拒絕接受的人那里得到任何東西了,反而會怨恨他們,遠離他們。因此,長期的助人者常常是孤獨的,最終變得痛苦不堪。
8.最好的關系是彼此慷慨地付出和坦然地接受,通過這種交換,雙方的接受和付出達成了一種平衡,且彼此都感到自己在這個關系中富有價值。
9.懼怕失衡是“禁欲者”的哲學,他們因為懼怕這一點,于是干脆就不接受別人的付出,而自己也很少付出。實際上,正是因為失衡,我們才會發展出有意義的交換。假若關系永遠停留在一個平衡的地步,那個關系也就該結束了。
10.如果你希望和加害者的親密關系繼續下去,報復就很有價值,因為相愛就意味著“我們是一丘之貉”。
11.假若被傷害者不去為自己爭取公平,那么系統中的其他人就會這么做,替他爭取公平。最常見的是,母親被父親傷害,母親不去爭取公平,而是甘愿扮演一個受害者,那么孩子們就會幫母親去爭取公平,他們自發地站在母親一邊,與父親對峙。
二、你的欲望不是罪
1.你總是在滿足別人的需要,但是你從不滋養你自己,你正在干枯。甚至,你一直以來也期待著別人的回饋,但好像你期待的回饋一直沒來,于是你絕望,不想再這樣付出下去了。
2.人性的一切問題都可以回到一個支點上——如何看待需要。圍繞著需要產生了這樣一對矛盾的心理:一、需要是有罪的;二、我有需要。
3.內疚是對自己的攻擊,當他們想完全消滅掉這種自我攻擊時,他們就將其變成了向外的攻擊。他們越是拼命滿足自己的需要,罪惡感就越強,這時他們對別人的攻擊性就越強。這種攻擊性既是一種自戀,也是一種罪惡感向外的投射。這種罪惡感投射到頂峰,他們會信奉一種強權邏輯——“你這么弱,你活該被我利用。”當他試著將自己的罪惡感消滅時他會變得更邪惡。
4.看到自己圍繞著需要而建立起來的負罪感,然后帶著負罪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自己的需要。甚至,當既不傷害自己也不傷害別人的時候,可以放肆地去滿足自己的需要。關鍵不是消滅欲望,關鍵是接受欲望,并看到圍繞著欲望而產生的負罪感,并從這種負罪感中走出來。
5.馬丁·布伯則說,關系有兩種,一種是我與你,一種是我與它。當我將你視為滿足我的需要的工具與對象時,這一關系就是我與它。當我沒有任何期待與目的,而是帶著我的全部存在與你的全部存在相遇時,這一刻的關系就是我與你。
6.也許我們認為需要是有罪的。所以,我們想戒除需要。并且,你會看到,需要總是與被需要在一起,它們勢必在關系中呈現。
7.當境界不到時,獨自一人待著會受到至少兩個嚴峻的挑戰:一個是飲食,一個是男女。修嚴格斷食的人時,饑餓感甚至會讓胃液變得貪婪而吞噬掉自己的內臟,性的欲火也可以讓一個人走火入魔。孤家寡人常常是一種奢望,而需要或欲望總是逼迫著你去建立關系,在人際關系中尋到一條路。
8.我們之所以用瘋狂的方式表達欲望,恰恰是因為我們自己覺得這是有罪的。
三、自卑,只是因為缺乏愛
1.一個人想與你建立什么樣的關系模式,這反映了他的內心。一個人能與你建立什么樣的關系模式,也是由你所決定的。
2.我們常以自己的主觀意識決定我們的行為,但實際上,我們在與別人交往時,多數時候不過是在重復小時候我們與父母等親人打交道的方式而已。并且,這種重復真的會一一對應,非常具體。
3.自信是“內在的小孩對獲得內在的父母的愛充滿信心”,那么自卑就是“內在的小孩對獲得內在的父母的愛沒有信心”。自卑與自信,其實是由我們小時候獲得的愛的多少所決定的。如果從父母那里獲得了足夠多的愛,那么不管一個人的外在條件如何,他都會很自信。
四、書籍推薦:《女心理師》
“任何一個人的人生,如果你往下看,都會看到一個深淵。”
Part 5 恐懼告訴你什么對你更重要
一、無需戰勝恐懼
1.我們越恐懼一件事情,那件事情背后隱藏著的信息可能就越重要。我們最恐懼的,恰恰可能隱藏著我們生命中最關鍵的答案。
2.我們的人格也源自我們與父母的關系,父母和我們的原生關系,最終被我們內化為“內在的父母”和“內在的小孩”。由此,不管長大后我們與父母的關系如何,我們內化的“內在的父母”和“內在的小孩”都是我們人格的基礎,雖然可以改變,但非常困難,而我們與其他人的外在的人際關系,其實也是這個內部的人際關系的投射和展現。
3.你不能獨自一人獲得生命的圓滿,你不能總做一個自大的控制者。
二、好好活著是最好的想念
死并不是生的對立面。
三、人生為什么會輪回
1.追求優秀不是克服自卑的良藥,特別自控也不是情緒化的答案。情緒化和過分自控是一個維度的內容,自卑和追求優秀也是一個維度的內容。自控是為了壓制情緒化,追求優秀是為了逃避自卑。然而,這是一回事。
2.分裂,是客體關系理論的重要概念。這個概念說,分裂是我們心理問題的根源。你內心的“內在的小孩”與“內在的父母”的沖突減少了,或者說,分裂減輕了,就會開始出現了融合。
四、溫柔地對待你的疾病
1.癥狀多是表面現象,它像一種呼聲,源自內在深處的呼聲。所以癥狀常常是一個契機,通過癥狀可以捕捉到內在的痛楚,從而有機會真正地療愈你自己。
2.某種重要的情緒產生了,你拒絕接受,絕對地拒絕接受,并把它極力壓制到潛意識中去,你成功了,你似乎不再受這一情緒的困擾。然而,這一被壓制的情緒通過身體表達了出來。
五、身體是心靈的鏡子
某種重要的情緒產生了,你拒絕接受,絕對地拒絕接受,并把它極力壓制到潛意識中去,你成功了,你似乎不再受這一情緒的困擾。然而,這一被壓制的情緒通過身體表達了出來。
六、書籍推薦:《關于壞人我們需要知道的一切》
1.惡的個人主義者,談不上自我實現,他們其實對關系非常依賴,沒有別人他們就活不了,但別人對他們而言,是滿足自己欲望的工具或對象。
2.惡,一個狹窄的定義是,一個人反人性地對待另一個人,譬如剝削、虐待、折磨對方,讓對方承受物質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失。一個寬泛的定義是,一個人的自我寄生于另一個人身上,為了捍衛自己有缺陷的自我,從而對另一個人進行種種限制,最終對這個人的自我造成了壓制與損害。兩種惡都有同樣的含義:“我”向你索求某種你并不情愿的東西。
3.心理問題的源頭是我們如何處理原始的母子關系的分裂:好媽媽與壞媽媽,好我與壞我。有的人無法處理這種矛盾:一會兒充滿善意,一會兒又充滿惡意。同樣使用分裂的方式來處理此矛盾,將好我留住,否認壞我。
4.“壞”的關鍵,是你對“我”與世界所構建的整體持有何等的態度。假若你整體上持友善的態度,那你即為善;假若你整體上持有惡,那你即為惡。
5.“壞人”是缺乏整合善與惡、好與壞的能力的人。
6.他認命了,并認為弱肉強食就是這個世界的道理。他追求成為強者,但他柔弱的內在小孩不斷呼喚,傳遞出達比不能承受的創痛。為了躲避這種傷痛,他將自己的傷痛轉嫁給別人。這是他為何凌辱弱者的原因。
7.無數人是表面上的好人,他們內心其實隱藏著翻江倒海的憤怒與仇恨,這些陰暗的東西需要涌出。于是,這樣的好人會無意識地選擇與惡人相遇。并且,內心中隱藏著的憤怒與仇恨越是強烈,一個人就越容易表現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