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后小結:
一.競爭就必須要有規則,但在所有的競爭規則當中,沒有任何一個規則比別的規則更公平。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場就有不同的偏好,不同的選擇;
二.每種競爭規則本身都會帶來成本。不論你選擇哪一種競爭方式,每種競爭規則本身就會耗費資源;
三.許多競爭帶來的成本,其他人很難得益。在競爭過程中所損耗的資源,通常是一種無謂的損失。對贏家來說,這是值得付出的代價,但社會其他人從中得不到好處;
四.按出價高低競爭,可讓社會財富高速增加。每當人們為了賺更多的錢,從而在出價的過程當中勝出的時候,人們不得不向社會其他人提供他們所需要的產品。這時候,整個社會因為競爭帶來的不是無謂的損失,而是更多的財富。
從公平角度看,出價高低不是一個更公平的辦法。但從效率角度、社會財富積累角度、減少競爭帶來的無謂損失的角度來看,出價高低比別的競爭方式更有效率,它帶來社會財富的高速集聚。
課后思考:
既然按出價高低這么好,我們到底還有沒有別的什么商品,是不應該按出價的高低來分配的,錢不能買什么?
——人類社會中不是通過交易方式取得的東西,例如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