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媒體集中報道了海軍艦載機飛行員袁偉成功駕駛撞鳥著火戰斗機安全著陸的英雄壯舉。整場事件,不僅體現出了飛行員和空軍各級指戰員的過硬素質和高超技能,也證明了國產殲15戰斗機的質量是值得信任的。通過這次突發事件,也體現了殲15這一重型雙發戰斗機做為艦載機的獨特優勢。
從傳統上來看,自噴汽式戰斗機上艦以來,艦載戰斗機大都是雙發型的。但自美國F35B面世以來,單發戰斗機上艦的聲音在我國就一直不斷。單發輕型戰斗機上艦的主要優點,是能增加載機量。但重型雙發戰斗機上艦的優勢更加明顯。
一是在安全性上,重型雙發戰斗機優勢明顯。通過這次飛鳥撞機事件,就能很好的體現出這一優勢來。當時,在左側發動著火的情況下,袁偉憑借著僅剩的一臺發動,實現了單發超低空著陸、掛彈超載重著陸的奇跡。但試想,如果是袁偉駕駛殲10戰機呢?二是在多用途上,重型戰機潛力巨大。得益于較大的載彈量,除加掛必需的對空武器外,還可以加掛對海,對陸等武器,實現一機多能的目標,從而減少起飛次數,提高打擊效率。同時,也減輕了后勤壓力。
對于美國為何要選單發的F35B做為艦載戰斗機,我們必須要看到,一是美國海軍,是在國防預算被大幅壓縮的情況下,被迫選擇與空軍和陸戰隊共同出資研制F35的。也正因為要顧及到三大軍種的多種需求,致使F35B的服役進度被大大拖延。二是美國一直認為,中俄兩國在很長時期內,是研制不出隱身戰斗機的。前美國國防部長蓋茨就認為中國的隱身戰機2020年前也不會起飛。在這樣的心理下,美軍認為憑借F35的隱身性能,足以壓制中俄戰斗機。
殲15戰斗機是目前中國唯一的艦載戰斗機。它不僅僅服役于遼寧號和001A彈射型航母。在002型常規動力彈射型航母服役后,由于殲31艦載型在時間上很可能無法趕上,因此殲15仍需在中國艦載機部隊服役很長時間(即便是四代隱身艦載戰斗機服役,殲15憑借其超大的載彈量,仍然會繼續服役一段時間)。同時,殲15的建造數量也十分可觀,以遼寧號航母最低搭載20架的數量考慮,殲15的建造數量至少也需要上百架。再考慮到艦載戰斗機的合理輪換和新飛行員的培養,最終建造數量達200以上存在著很大的可能。
考慮到殲15的服役時間跨度長,建造量大,因此十分有必要對其進行持續改進。
首先,要實現殲15的國產化。在原型機階段,殲15曾配備了國產渦扇10,進行了試飛。但以現有的資料看,并沒有發現配備渦扇10的殲15進行上艦試飛,批量生產的殲15也仍然選擇了AL31F發動機。說明軍方對渦扇10的穩定性仍有顧慮。目前,渦扇10發動機已進入量產階段,大批配裝了殲11B和殲16戰斗機。相信經過不斷磨合,改進,殲15將會在不遠的將來,能配備國產發動機,實現全面國產化。
其次,要拓展殲15的型號。目前來看,殲15已經發展出雙座教練機和伙伴加油機等型號。網上有圖片顯示,其彈射版也已經開始試飛。鑒于殲15近30噸重的最大起飛重量,還可以很輕松的改進為電子戰飛機和偵察機等多種型號,從而進一步擴大殲15的使用范圍,實現一機多能,從而進一步減輕航母上的后勤壓力。
同時,還要不斷利用新技術,對殲15進行持續改進。殲15最大載彈量達6噸左右,有12個外掛點,最大載油量達9噸,具有很好的挖掘潛力。因此,應該及時將殲20,殲16戰斗機的成熟先進技術拿來,用于對殲15的改進。例如,將目前殲15仍使用的機械式掃描雷達替換成殲16裝備的有源相控陣雷達,以此來提高殲15的信息化水平。同時,及時更新其對空、對地(海)打擊武器,繼續挖掘它的多用途潛力。
目前,我國已經定下了以航母為核心的海上作戰體系。而艦載戰斗機是航母作戰的核心,因此必須要加強對艦載戰斗機的研制和改進。面對周邊國家大量裝備的F35隱身戰斗機,我國須盡快拿出自己的四代隱身艦載戰斗機,從而使航母脫離陸基戰斗機的掩護,真正實現遠海獨立作戰能力,維護國家的海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