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姑且如此假定)也許會默認,邏輯規則是我們在進行理性思考時,所必須遵循的底線(對此本人表示同意)。
但是,為什么我們「應當」(或「實際上」)這么認為?或者說,假定我們「是」這樣認為的,到底「有無」對應的辯護意見呢?
一般認為:我們不能通過援引某項規則(體系)「自身」,來對其正當性(合理性)進行辯護。
那么,假定我們能夠為邏輯規則(體系)的正當性(合理性)給出辯護意見的話,應當依據何種規則(體系)來檢定其論證的「有效性」?
對此,個人的淺薄思考(僅僅為思路的梳理)如下,僅供拋磚引玉之用:)
1.邏輯規則似乎帶有某種「倫理屬性」,或「涉及價值判斷」。即,它總是要求我們在推理的時候,「應當」如何做,否則對應的推理就是「無效」的。然而,這類邏輯規則的效力,又來自于何方的授權呢?還是說,其有點類似于歐幾里德幾何當中的無須辯護的「公設」呢?饒是如此,個人感覺邏輯規則的屬性,也許非常類似于倫理規則。
2.如果我們要作出一個大家都能夠理解的論證,那么我們無疑要遵循邏輯規則來給出高效度的推理;若果我們遵循邏輯規則來給出高效度的推理,那么我們實際上是在援引邏輯規則自身,來試圖論證其合法性。這豈非兩難?
3. 此外,個人相信:邏輯規則的建構過程,似乎有有點類似科學理論的建構過程。即,我們通過觀察,發現如果遵循規則X,那么前提(實然命題)為真的時候,結論為假的情況是沒有被觀察到的。而我們每新觀察到一次依據規則X,總能伴隨著前提為真且結論為真的情況下,我們對規則X作為一項合法的邏輯規則的「置信度」會上升。但是,我們沒有觀察到基于規則X會得出結論不為真的情形,并不能當然地證明必然不會出現例外情形——說到底,這不過是一類非完全歸納而已。
那么,我們為什么應當信任邏輯規則?
目前為止,個人比較傾向于認同簡書用戶「你看得見我」先生的觀點:
我們其實沒有能力“完全相信”任何事情,我們甚至也不會去相信邏輯規則,我們直接使用它。更多時候,演繹推理只是同義反復。而非演繹推理的有效性,我認為來自演化賦予的大腦硬件。
而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說邏輯,是指非演繹的推理。非演繹推理的有效性,是個非常有趣的話題。我傾向于認為人類的大腦給了人類一套貝葉斯概率的思考模式,我們基于貝葉斯概率來“猜測”,而這種猜測往往是準確的。這種可靠性來源于生物演化。
以上,權作讀書筆記,歡迎諸君參與討論。
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