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平的概念及例子,我們在日常的對句練習中己多次講過,想來大家都有認識了。現做一總結,自家之言,不代表權威。
孤平在詩界無一標準概念,按字面意思理解,在一句詩中,除韻腳外,只有一個平聲字稱為孤平。其實這個概念并不全面,也不盡對,我們在此不做深入展開研究。現在比較認同的是王士禎的提法,在以上概念基礎上,一句中,有兩個相連的平聲字,就不叫孤平。反之則叫孤平。
我們知道,五言的平仄格式只有四個類型:
1,仄仄仄平平 2,仄仄平平仄
3,平平仄仄平 4,平平平仄仄
若1寫成仄仄仄仄平,仄仄平仄平,則犯孤平。必救
若2寫成仄仄仄平仄,平仄仄平仄,不屬犯孤平,是拗,可救可不救
若3寫成仄平仄仄平,則犯孤平。必救
若4寫成仄平平仄仄,不屬犯孤平,是拗,可救可不救
同理,推廣至七言,也是如此。
七言的平仄格式也有四個類型:
1,平平仄仄仄平平 2,平平仄仄平平仄
3,仄仄平平仄仄平 4,仄仄平平平仄仄
若1寫成,仄平仄仄仄仄平,則犯孤平,大拗必救。
若2寫成仄平仄仄仄平仄,不屬犯孤平。可救可不救
若3寫成仄仄仄平仄仄平,則犯孤平。必救
若4寫成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則不屬犯孤平。是拗必救
下面,重點講格律詩的三種拗救
拗,是指不合律。拗句,就是不依照一般平仄格律的句子。詩人對于拗句,往往用“救”。有拗能救就不算病。
具體地說,就是一個句子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這叫拗。然后在本句或對句的適當位置,把該用的仄聲字改用平聲,以便補救,這叫救。合起來叫做拗救。拗有大小之分。通俗理解,律句中一三五位置的拗稱為小拗。二四六位置的拗稱為大拗。
拗救分為本句自救和對句互救兩種。
一,只要不犯孤平,一三五若有小拗,可救可不救。
如:仄仄平平仄寫成平仄平平仄,第一字按一三不論可平可仄,可救可不救。
如:平平仄仄平寫成平平平仄平,第三字按一三不論可平可仄,可救可不救。
如:平平仄仄平平仄,寫成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第一三五字,按不論且不犯孤平,可救可不救。
二,本句自救
①一三五自救
如五言的平平仄仄平,寫成:仄平平仄平。
李商隱《蟬》的“故園蕪欲平”。一拗三救,否則孤平。
如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寫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如蘇軾《新城道中》的“溪柳自搖沙水清”;
陸游《夜泊水村》的“雙鬢向人無再青”;
三拗五救,否則孤平
②大拗必救,四拗三救,六拗五救
大拗是指二四六平仄有拗。是必救的。
如五言的平平平仄仄寫成:平平仄平仄。
第四字應仄而平,必救,將第三字用仄聲字。叫四拗三救。
如王維《輞川閑居贈裴秀才迪》的“寒山轉蒼翠”;
李白《贈孟浩然》的“紅顏棄軒冕”;
杜甫《天末懷李白》的“涼風起天末”,又《別房太尉墓》的“他鄉復行役”;
如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寫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第六字應仄用平,大拗必救,將第五字改用仄聲字。叫六拗五救。
如杜甫《詠懷古跡》(其四)的“蜀主窺吳幸三峽”,又《詠懷古跡》(其五)的“伯仲之間見伊呂”。
也就是說五言的三四自救;七言的第五六自救。
例如:
回看射雕處,千里暮云平。(王維觀獵)
庾信平生最蕭瑟,暮年詩賦動江關。(杜甫詠懷古跡其一)
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杜甫詠懷古跡其三)
煩君最相警,我亦舉家清。(李商隱蟬)
記取江湖泊船處,臥聞新雁落寒汀。(陸游夜泊水村)
三、對句補救
1,五言的仄仄平平仄,第三個字用了仄聲,詩人往往在對句第三字改用個平聲來補救。
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寫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不救犯孤平)
如李白《贈孟浩然》的“吾愛孟夫子,風流天下聞”;
杜甫《天末懷李白》的“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
2,七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第五個字用了仄聲,詩人往往在對句第五字改用個平聲來補救。
也就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寫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如王維《輞川別業》的“雨中草色綠堪染,水上桃花紅欲然”;
當然,若無孤平,也可不救。
3,大拗對句相救。
若五言的第四字或七言的第六字用了仄聲(有時是三四或五六兩字都用了仄聲),那么就必須在對句相救。
如:仄仄平仄仄,第四字大拗。
如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不”字大拗,對句“吹”字救。(四拗三救)
如陸游《夜泊水村》:“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有萬”大拗,“無”字來救。同時“無”字還救本句的“向”字。(六拗五救)
說明,詩應力戒孤平,若在詩中因詞害意不得已孤平或成拗,則要想法補救。拋句不是練出來的,是不得已而為之。要區分可救可不救與必救。且只做掌握不做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