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弟”通“悌”。朱熹注:善事父母曰孝,善事兄長曰弟。這里只強調孝悌,后世也如此片面,忽略了家庭關系中的對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注意,是有先后順序、遞進關系的。你只有愛了別人,世界才會回報你以愛。
父慈子孝,父母子女是愛的鏈接中的特殊情形,也是社會視角愛的起點。養育子女是天職,為什么說是天職?父母是子女的過去,子女是父母的現在和將來,父母子女其實是同一生命體,彼此相愛其實是愛的自己,愛的你的前生和后世。
兄弟與父子關系略有不同。相同的是繼承了共同的基因和家教,不同的是即使同卵雙胞胎也有差異。正是個體的差異構成了社會的多樣性,個體的差異正是進化的基礎,而多樣性的社會更利于人類發展是毋庸置疑的,在此無須多說。兄弟是彼此的備份,但也構成競爭關系。因為有競爭,所以關系有所疏遠,兄友弟恭,友愛和恭敬比起慈愛和孝順似乎程度上差了一點。
但是為人孝悌就鮮犯上了嗎?一旦利益足夠大,就不存在不犯的,皇室的骨肉相殘史不絕書,這樣的馴化教育就是個笑話。只有視作同一生命體,或同一生命的分枝,愛人即是愛自己,彼此平等,無上下之分,就無從犯了。
小到家庭,彼此都是家庭成員,家長為家庭付出是職責。當然,職責并不是無限的,無限責任反而阻礙家庭關系的正常。大到國家,君主公卿僅是一份職業,并不比販夫走卒高貴。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應該拿同樣的工資以養家糊口,不同的獎懲以衡量能力水平。
綜上所述,孝悌并不是仁之本,這樣的敘述不完整不精準。“博愛之謂仁”,唯博愛才是仁之本。
補記,文中所及父子、兄弟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略語。
〔附〕回頭再讀論語,手頭有幾家的解說,讀到孫中興先生的這一段甚合吾意。上文我的思路是不是從孫文啟發的呢?
我(孫中興)不同意孝悌是“仁之本”的說法。我認為在孝悌之前,還有更根本的“男女問題”。這個問題不好好解決,不可能組成家庭,或者組成家庭也不能發揮良好的功能。沒有良好的家庭,就沒有良好的社會和國家;沒有良好的社會和國家,天下就不可能大同。所以在家庭之前還有個“性別”的領域應該加以重視。《禮記·郊特牲》就把這樣的先后順序說得很清楚:“男女有別,然后父子親,父子親然后義生,義生然后禮作,禮作然后萬物安。無別無義,禽獸之道也。”《易經·序卦》將“天地─萬物─男女─夫婦─父子─君臣─上下─禮義”的前后階序關系說得更加明確。從以上兩部經典的佐證,“男女之倫”是比強調孝道的“父子之倫”更為根本。這是我在大學傳授“愛情社會學”的重要理據,希望大家從男女相處開始就學會“平等對待,共同奮斗”,在這個基礎上組成夫妻關系,甚至進到父子關系,就可以以同樣的精神,步步邁向“大同”的境地。所以我這個孔門后學認為“男女也者,其為仁之本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