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好的周末,卻被一件事給添了堵。
天氣晴好,我帶孩子在小區里面玩。這是一塊專門給小孩休閑娛樂的區域,有滑滑梯,蹺蹺板,還有各類健身器材,平時同一個小區的家長孩子都會聚到這一塊。
子欣很開心的玩著自己的滑板車,我坐在旁邊和另一位媽媽聊天。這個時候,一個小男孩走了過來,應該也是本小區的,不過我們不熟,男孩直接上去拽子欣的車子,想要玩滑板車。子欣正玩在興頭上,不愿意給他。小男孩的奶奶立刻沖了過來,
“這個小姑娘,你怎么不能把你的滑板車給我們玩一下呢?”
“你幼兒園老師沒教過你嗎?要分享!”
老太太的語氣很嚴厲,像是批評在幼兒園里做了錯事的孩子,明明是她的孫子先過來搶玩具,卻給我的孩子扣上了“不愿分享”的帽子。
子欣有點惶恐的看著我,我立刻起身,護著孩子:“老人家,她跟您孫子還不太熟,所以并不愿意分享,幼兒園的老師就算教她學會分享,她也可以自己選擇分享的朋友,不是隨便誰上來搶,她就要給的。”
老人家白了我一眼,拉著自己的孫子走了。還不忘甩下一句埋怨“真是小氣!”
這位老婆婆的話,難免讓子欣有點疑惑,老師說過要分享,自己是不是做錯了?我是個自私的壞孩子嗎?
不光是這次,我帶孩子的過程中,經常看到有的媽媽們面對孩子爭搶玩具的時候,都在不停的給孩子強調:你要學會分享啊,自己一個人玩太自私了!你們是好朋友,你為什么不愿意分享呢?
我們的孩子真的有義務分享嗎?不分享就代表自私嗎?
我認為 這絕對是一個誤區。
(二)
分享首先應該是一種自愿的行為,帶著愉悅的心情,而不是強迫。如果勉強孩子去分享,換來的是孩子的委屈和不舍,家長們是不是應該反思呢?是不是“道德綁架”了孩子?
每個孩子到了兩歲以后,就會慢慢行成自我意識,知道自己是誰,哪些東西是“我”的,也就是物權意識。孩子只有先明確了“這是屬于我的東西”這個概念后,才能明白什么時候可以分享,而什么時候應該維護自己的權利。
比如說,這個玩具,我真的很喜歡,可別的小朋友跟我要了,我實在是沒玩夠或舍不得,如果這個時候強行孩子去分享,難免讓她內心感到委屈,看著自己心愛的玩具被拿走,卻沒有能力保護。
一旦出手保護了,還會被帶上“自私”的帽子,如果自私是錯的,那么真心不愿意分享的孩子可能覺得自己做了錯事,為了改正,把玩具讓給別人。長大了也會如此,為了討好別人,總是壓抑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另外的情況,這是“我”的玩具,我只想跟我的好朋友分享,這個小男孩我并不熟啊,所以不想分享。這也是孩子很正確的觀念,如果誰來要,你都給的話,孩子剛剛建立的“物權意識”不是完全被扭曲了嗎?兩三歲的孩子除了“物權意識”外,也慢慢有了情感和自我意識,我喜歡你,我才愿意分享,我不喜歡你,我當然不愿意了。
在孩子成長的路上,作為父母,我們應該給予充分的尊重和引導,既要教育她與人愉快地相處和分享,也要尊重她不愿意分享的權利。
(三)
一味強調孩子應該將分享視為美德和行動綱領,會極大打擊孩子對社交的熱情和興趣。如果交朋友就意味著犧牲自己喜歡的玩具,來討好別人,那么孩子就會變得敏感而懦弱,在自己的權益收到侵害時都不懂得反抗。
家長們,不要再強迫孩子分享了,你以為你在教孩子"分享"的美德,其實是在強迫她放棄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