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哲學性質的心理學的書籍,最大的亮點在于全書采用對話體的方式造就而成,這種方式不僅像讀故事一樣生動有趣,而且易懂,又給人一種身臨其境之感,對于咱們來說,很難做到半途而廢!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疲于繁瑣的生活,憊于復雜的人際關系。幸福生活?不過一種奢望罷了!甚至很多人考慮人活著的這一生有什么意義!那么我們如何與自己的心靈對話,為它留下一片屬于自己的藍天,又如何用雙手去尋找幸福呢?這本書也許能成為你的指路燈!
書中一共兩個人物:哲人以及青年。
青年,一個自卑的人。他對自己的出身、學歷以及容貌都相當的不自信,以至于害怕跟別人交流,過于在意別人的目光,無法忠心的為別人送出祝福。他常常為這樣的自己感到痛苦而無法自拔!
哲人,一個簡單的人。“世界極其簡單,人們隨時可以獲得幸福!”——這就是哲人的主張!
青年無法接受這樣的主張,就去拜訪了哲人,于是就有了哲人與青年之間的五夜的辯論!
第一夜
青年首先提出了一針見血的觀點,大家肯定也都會同意的觀點:簡單的世界只存在于孩童眼中。因為孩子的世界里,沒有勞動納稅,或者階級矛盾,或者民族歧視,國家戰爭等等,父母呵護中的孩子,他們眼中的未來是那么的美好,一切皆有可能!但隨著自己慢慢長大,人際關系的困擾,社會以及家庭責任的牽絆,階級問題也會擺在眼前,殘酷的現實立馬打破了孩提時代的夢想!如此成人眼里的這樣的一個世界,怎么能說是一個簡單的世界?
哲人依然堅持自己的主張。他的意思很簡單,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主觀世界里(針對于個人的主觀世界,哲人拿了一個恒溫的18度井水舉例。同樣溫度的井水,夏天飲用涼爽,冬天飲用卻溫潤,井水不變,感覺在變,這就是主觀世界的道理),并且每個人眼里的世界互不相同。有些人的世界之所以復雜,完全是自己把自己的世界復雜化了。所以只要摘掉混沌的眼鏡,只要自身發生改變,那么一切都會恢復簡單的狀態,人人都可以獲得幸福!
哲人的話乍一聽像個道理,但是讀到這里,總有一種雞湯貼的感覺,就是嘴上說說,耳朵聽聽,實際不會起到任何效果反應!問題出在哪兒呢?這時候青年的話語點出了我們的困惑,也就是人根本無法改變!是啊,人怎么可能說改變就改變的了的呢,古話里不也有“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嘛。那么我們為什么如此堅持無法改變呢?我們每個人如何變成現在的自己,必然是因為過去的經歷。不同的人小時候由于有著不同的過程,所以造就了形形色色不同性格的人。青年拿自己的朋友舉例,朋友小時候可能受到父母的虐待,沒有體驗過人間真情,所以懼怕與人交往,直至現在閉門不出,只要踏出房間一步,就會手腳發抖。那朋友希望能夠出去,想和別人那樣能正常工作,但真的做不到,可能得了某種神經癥,即使想改變也改變不了了。總之,現在的我(結果)是由過去的事情(原因)所決定,一切“結果”之前都先有“原因”。
但是哲人卻否定了這種決定論,哲人的觀點很明確,我們的現在甚至未來,不是由過去所決定的,跟過去沒有任何關系!這時候我們頭頂必須一大串問號:青年朋友豈不是無理由的不出門?哲人想說什么?
那么此時我們就要引申出阿德勒心理學中的“目的論”了,站在阿德勒心理學的角度來講,考慮的不是過去的“原因”,而是現在的“目的”。在我們探討人究竟能不能改變之前,我們一定先要接收“目的論”,不要一味的去依賴“原因論”。青年朋友不是因為不安而不出門,基于“目的論”,他是為了不出門而制造了不安的情緒!青年的朋友可能受到神經的痛擾,且他的不安和恐懼是真實的,但這些都是為了達到不出門的目的而制造出來的!那么為什么這么做,請站在父母的角度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孩子總是悶在房間里,父母當然是關心,而且還可以得到父母小心翼翼的照顧。另一方面,出去以后就會成為茫茫眾生的一員,沒人會重視自己,這些都是閉居者的常有心理。
這樣的理論必然有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甚至無法接受。那么我們再舉個例子。我們和朋友在餐廳吃飯,身上穿著幾千塊錢買的新衣服,但是這時候一個無人管教的玩耍的小孩,他那滿手的油漬碰到了咱幾千塊錢新買的衣服上。哇,這不得讓人火山爆發嘛,人一下子就會站起來,不受情緒控制的去咆哮那個小孩兒!這件事情,無論怎么想,都是原因造成的,因為事發突然,不假思索的就先發火了,因為憤怒而大發雷霆,目的論如何說的通呢?那么這時候我們如果按照原因論設想,自己手上有一把刀,因為發火了,是否一刀捅過去呢?當然不會!既如此,那原因論其實也無法說通的,怎么講,因為如果依照原因論,盛怒之下做的事是因為情緒造成的,所犯的罪,究其原因是因為怒氣,并非當事人,因為依照原因論,我們人是無法和情感抗衡的!但是我們并不會一刀捅下去,我們是可以做到不受感情控制的,對不對!我們咆哮那個小孩兒,目的也許是讓他道歉,也許是讓其家長賠錢,不管什么樣的目的,我們都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制造出了怒氣,憤怒只是達成目的的一種手段而已!這就是目的論!哲人舉了一個例子也很到位,一位家長因為孩子成績下降而對其憤怒咆哮,這時候班主任電話來了,家長因為對方的身份,盡管心中滿腔怒火,也很客氣的跟對方說話,通話結束以后又開始了對孩子的咆哮!這個例子真的很好的說明了人是可以不受感情控制的,憤怒是一種可收可放的一種手段,家長只不過想通過憤怒這種手段來達到讓小孩聽話的目的,從上面的論述講,目的論確實比原因論站得住腳!
過去的不幸的力量的確很強大,它讓人悲傷讓人沮喪,但如果我們信奉原因論,那么好了,我們的未來也沒什么可以期待的了,因為過去的不幸,所以決定將來的悲觀,人生早已定格!但這些顯然站不住腳,人的潛能是值得相信的,如果人是可以改變的存在,那么原因論自然站不住腳,目的論也就水到渠成了!
那么人為什么有可以改變的可能性呢?在阿德勒心理學中,用“生活方式”一詞來說明性格或秉性,“生活方式”就是人生的思考或者行為的傾向,我們對世界,對自己有怎樣的看法,把這些賦有意義的概念集合起來就可以看作生活方式,狹義上講是性格,廣義上講就是世界觀或者人生觀!如果說性格有著不可改變的假象,那么世界觀就不一樣了。再看阿德勒的說法,他說生活方式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也就是我們的性格都是自己選擇的。青年這時候的問題肯定也會是大家的問題,那就是當自己注意到的時候,就已經是這種性格了,根本沒有選擇性格的印象!沒錯,一開始我們都是一種無意識的去選擇,并且在選擇的過程中,會受到周圍環境因素的影響,家庭、社會等都會對無意識的選擇產生重大的影響,可即便如此,選擇了“這樣的我”還是自己。那么既然是選擇,選擇的主動權在自己手里,我們難道就不可以再重新選擇嗎?我們當初無意識的選擇,現在既然明白了什么是生活方式,我們就可以有意識的去再次選擇,那么人最終就有了改變的可能性,不是嗎?是重新選擇過去的我,還是打開新天地,就看我們自己了!
又有新的問題了,既然可以重新選擇,那此時此刻倒是想做出選擇呢,怎么做不了?哲人的看法是人無論何時何地都可以做出選擇,我們之所以沒有改變,是因為下了“不改變”的決心!哲人的話乍一聽有點無法令人置信,我們明明一心想著要去改變,怎么可能在想著改變的同時,又決心不要去改變呢?那是因為“不安”!怎么講,雖然現在的自己對自己有些不滿,但一直保持“現在的我”,那么對于平時出現的問題可以輕車熟路的解決,即使遇到點狀況也是能夠預測的到,總能夠想辦法去搞定。一旦做出新的選擇,我們就會對未來迷茫,因為不知道自己會遇到什么新的問題,能不能解決,也許更加痛苦,生活充滿了不安!有時候也會為自己沒有改變而找出各種各樣的借口。哲人的例子就很有說服性,一位朋友雖然夢想著成為小說家,但卻總是寫不出作品。這位朋友說是因為工作太忙、寫小說的時間非常有限,所以才寫不出來作品。可哲人覺得未必這樣,朋友是想通過不去投稿這一方式來保留一種“如果做的話我也可以”的可能性,即不愿出去被人評價,更不愿去面對因作品拙劣而落選的現實。他只想活在“只要有時間我也可以、只要環境具備我也能寫、自己有這種才能”之類的可能性中。或許再過5年或者10年,這位朋友又會開始使用“已經不再年輕”或者“也已經有了家庭”之類的借口。這個例子很好的說明了不安于改變,同時也對不敢改變找出了借口。其實這位朋友只要去寫,去做就行了,有這樣的夢想卻又不敢做,并且還要如此多的借口來說服自己,這樣復雜而又疲累的生活方式,不正是自己給自己締造的嗎?這位朋友即使失敗了,或許能夠有所成長,或許會明白應該選擇別的道路,總之,對自己是有所發展的,這就是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