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祚歡
愛聊天的老頭
用嘴聊了半世,筆聊了700萬字
但還是嘴占上風
許多人不曉得我還出過一摞書
其實這無所謂,咱們接著聊,聊武漢
在今天的人們看來,演藝和生意好像不搭界,但在我們上一輩老藝術家的眼里,戲班、雜耍的生產活動就是生意。對于全國三大“戲碼頭”之一的漢口,它更是生意。
一個戲班掛牌演出了,總有人關切的問:“生意怎么樣?”總有演員給家人說“這幾天生意不壞”或“生意不行”什么的。所以老年間的“角兒”也不被稱做“老師”,而被稱為“老板”。
梅蘭芳是無可爭議的藝術家,但建國前一直被稱為“梅老板”。
說書界的話語更直接,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我的老師李少霆他們那一輩人依然把上茶館說書叫做“上生意”。
比如吃晚飯時家里有客人,而他們匆匆扒幾口飯就得上場,不能再陪客,就會自自然然招呼一句:“對不起,我馬上去上生意,你們慢慢吃。”
那年月戲班子和戲園子都是自己賺錢養家糊口,根本沒有國家發工資這一說,和市面上三百六十行的生意的確沒有什么不一樣。
不一樣的只是演藝這行當屬于“特業”,它的經營方式、生產關系和一般行業相比是有點“特”。
戲班的戲,書場里的書,都是商品,是“貨”。它們的“柜臺”是什么?就是大大小小的戲園子、雜耍園子。
這“貨”又不同一般,它不是擺在貨架上的死東西,它是大活人演的活蹦亂跳的戲,全憑人家看了聽了來說好壞。戲班雜耍班負責的事練它的個人硬或硬,如何推向市場那就是“園子”(戲園子、雜耍園子)方面的事了。
那時的“園子”是守著“角兒”賺飯吃的,所以對“角兒”殷勤有加,唯恐那些叫得響的“角兒”在他們最需要的時候不接他們的單。
“角兒”或“角兒”帶著的班子和園子是一種合作關系,兩者之間的合作經營有幾種方式。
一種是班子和園子“分賬”,現在叫“分成”或“拆賬”,即對售票收入按比例分成。武漢通行的規矩是大劇場三七開,差些的劇場“二五、七五”,其中的大頭是戲班的。劇場負責宣傳、組織觀眾、票務和后臺服務等一大堆事務。
另一種方式是“包票”制。采取這種方式的劇場,一般養有自己的“班底”,或較長時間和某個班子合作,只在關鍵時一兩個大紅的“角兒”來壯聲威。他們往往和這位“角兒”約定,每天給他多少“票”,實際上是按最高票折算價相當多少張票的錢。
茶館的說書比較特別,往往是按當時的定價現約現定。如每客一角八分,較通行的約定就會是先生一角,茶館八分。差些的先生有可能只拿到八分或九分,但也只能到這里為限,不會再少了。
因為大家都把演出當生意,就會有一些做生意的手段出現在每個班子、每個角的演出過程中。
劇場和“角兒”都很注重宣傳,每期演出,沒一次不是戲沒開眼就在報紙上鬧得水響的。那些專寫戲劇方面報道或評論的報社記者,都是被戲班或園子長期供著、敬著的,有的還經常得到紅包,無非是要他們多多美言。
劇場員工中,最被看重的是那些既懂戲又有活動能力的人。懂戲就曉得請什么“角兒”能滿場;有活動能力就能在開演前把票出個八九不離十。
為了創造火爆,劇場常常利用“黃牛”:即便不滿場,也要早早掛出“今夜滿座,明日請早”的告示牌,然后神秘的給黃牛們賣人情,給他們少量的票,讓他們提價炒漲。有許多瘋狂搶票的演出,就是劇場和黃牛們這樣炒出來的。
因為是生意,演員和劇場才能把觀眾當作衣食父母,輕易不敢做得罪觀眾的事。對于有可能稱為觀眾的人,也極盡巴結、“勾引”之能事。任何紅“角兒”,到一個新的碼頭演出都要“拜客”,在劇場管事的指點下到當地要人聞人家里拜謁一番,便是為了生意而不得不實行的籠絡。
越劇界的演員還有“拜干媽”之風。因為越劇是女伶班子,與地方名流的關系就只能從他們的夫人處入手。一旦干媽名分被認可,干爹自然就可以加入捧場大軍,為捧紅干女兒出一把力了。這也是為著生意的籠絡。
而劇場方面除了巴結位高權重的大人物,對于一般買次等票的觀眾也不敢馬虎,甚至對沒錢天天看戲又迷著這一口的人,也有勾住他們的手段,那就是散戲前半小時左右“敞柵子”的規矩,即在臨近散場前敞了劇場的門,讓沒看成戲的人進去過把癮。
對窮戲迷們來說,這要算一份恩德。因為最后半個小時的戲往往是一夜的精華;也許拿了真金白銀去買票,一夜也只有這么點兒看頭,現在能不花錢就看到這一截,那還不夠滋潤的!
對劇場來說,這就是不花錢勾人心腸的手段。到了“大軸”上場時,就沒有人再來買票進場了,而開演時一直守在門口的人們此刻也所剩無幾,留下的就算得真戲迷了。這時候“敞柵子”,既不影響劇場的上座,又滿足了一部分買不起票、沒買著票的鐵桿戲迷,誰敢說他們當中以后不出現闊佬呢。
漢口的書場籠絡觀眾手段也值得一說。
露天書場靠板凳圍成,他們的規矩是坐板凳聽書的交錢,不坐板凳站著聽可以白聽。哪怕場子里沒有人坐板凳、場外站著里外三層,也沒人壞規矩向站著的人收錢。有時候站著的人比坐著的多了太多,說書先生倒會放出幾句話,刺激一下太不講“胃口”的個別人。
論起這一點,只有號稱“落地紅”的江云卿先生是一絕,他常常根據聽書人的情況抓一些噱頭,對于他認出的老站著聽的人,更會把他編進小插敘當中,連笑帶罵,讓那人紅著臉坐板凳交錢。對于孩子,則沒有誰諷刺挖苦他們,哪怕他天天背著書包來聽,藝人和場方都不會說什么。
茶館算好一點的書場,他們的規矩是以門為界,只要不進門,站在門外的“夠頸子書”可以讓你天天聽。
那些就地一圍撂地賣藝的藝人更不嫌棄孩子。人多的時候,他們讓孩子就地一坐,形成他圈子的屏障,人少的時候,孩子們就是與他們風雨同舟的人了。
在我們討論著文化市場如何繁榮的時候,回顧一下把演出當生意的日子,也許就有點溫故而知新的作用吧。
編輯 | 孫次衡
圖片 | 源自網絡
設計 | 余艷君